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亟待调整的矛盾关系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范文佳 时间:2013-02-15

 摘 要: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国际金融监管的内容、规则、策略、程序、效率都亟待调整。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框架设计必须基于全球大的格局和视野,要处理好新与旧经济体的利益关系、严与松共相容的平衡关系、内部与外部共安全的协作关系,共同建立世界金融监管的新秩序,而对话和协商则是建立世界金融监管新秩序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国际;金融监管;调整;矛盾关系。

  当前,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各国必须调整自己的金融策略,这种调整是深度的、复杂的,也是必要的。为此,国际金融监管的内容、规则、策略、程序、效率都需作相应的调整。发达国家着意在世界改革金融监管策略,出发点当然离不开自己的国家利益。但是,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框架设计必须基于全球大的格局和视野,因为,只有在全球视野下,新与旧经济体的利益关系、严与松共相容的平衡关系、内部与外部共安全的协作关系才能统筹协调好。世界金融监管应该审时度势进行改革,很好地考虑到地区的差异性以及功能性的差异,而任何不顾世界发展趋势的盲目之举都是霸道的;作为新兴经济体,任何不顾自己发展需要的盲目屈从,都将会成为这场危机的冤大头。国际金融监管亟待调整的矛盾关系无处不在。

  一、调整新旧经济体的利益关系。

  改革就意味着利益的再分配,就意味着旧的格局的破坏,新的格局的建立。金融危机后,新兴经济体面临着深刻教训,那就是由于信息的严重不对称,造成了风险和危机分摊,从而被动地为发达国家造成的金融危机埋单;同时,新兴经济体也面临着同发达国家争取自己的权益,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斡旋和斗争。可以预计,经过一番博弈后,新旧两大经济体利益关系面临新的调整,新的格局将会出现。面对经济全球化,每个国家都应清醒地认识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必须争夺话语权,争夺规则的制定权、参与权。

  由于新兴市场的开拓,国际金融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和机会。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发达国家的银行业被新型经济体所创造的市场繁荣所吸引,不断建立同这些经济活动的联系,不断将金融触角伸向这些地区;另一方面,新兴经济体为适应发展的需要,也主动适应发达国家所建立的规则体系,加快改革步伐,开放搞活,放松管制,以便为经济交流大开绿灯。这种频繁的交流和渗透,使得发达国家不能再忽视新兴经济体在国际银行业中的重要地位。新兴经济体的声音和需要变得空前的强劲和重要。

  国际金融危机后,新兴市场国家尤其是“金砖四国”深切感受到:创建一个兼顾各方利益的国际金融中心势在必行,同时也刻不容缓。俄罗斯与中国贸易活动频繁,寻求实现与人民币的贸易结算;巴西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在新的格局中呈上升趋势;印度凭借其产业优势与人力优势雄心不减,勇居上游。中国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国家战略,将使中国同时拥有香港和上海两个国际金融中心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中国金融创新和改革的尝试也将影响全球,对未来新的格局的建立必将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

  而美国不愿拱手相让自己的霸主地位;欧洲则急于建立一个国际金融统一体以扩大其权力和影响;新兴国家集团也想建立一个国际金融统一体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保护自己国家的资源安全与货币安全。不同的国情,不同的发展背景,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核心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信息公开、安全预警和联合干预在开放交流的世界经济活动中也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在新一轮的调整中,作为新兴经济体,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力,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进一步增加在国际金融监管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参与权,改变长期以来主要发达国家主导国际金融体系、发展中国家只能追随其后的旧格局。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政策的制定,推动增强二十国集团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同时进一步增强参与国际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能力;作为发达国家,也应该具有超越本国利益的视野,综合考虑世界经济发展的形势,采取更加合作的态度和精神,平衡新与旧经济体的利益关系,为世界金融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二、调控严与松共相容的平衡关系。

  在过去十多年里,全球金融业的膨胀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2008 年年末,全球股票市值几乎较高峰时下跌了一半,金融衍生品名义价值较高峰时下跌了 24.6 万亿美元,债券余额和银行资产增速均下滑。2009 年很多资产抵押债券发行几乎停滞,许多大银行资产规模开始缩减。[1]在监控失当的情况下,由于贪婪和野心的操纵,金融危机出现了。

  经济全球化是有代价的,作为参与其中的成员无疑是有义务和责任的。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责任大小还是有区别的,金融监管的严与松的选择也是有区别的。西方国家作为始作俑者,理所当然应该采取更严格的金融监管政策;而作为新兴国家,由于其金融政策本身就市场化不足,干预太多,所以在全球设计金融监管政策的框架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国家的承受能力、发展要求和实际情况,应采取激励宽容的金融监管理念,区别情况,区别对待。

  次贷危机后,美国和欧洲许多国家调整了金融监管政策。为了加强集中管理,英国确定了英格兰银行在维稳中的地位和职责。2009 年 2 月颁布的《2009年银行法案》,不仅明确了其法定职责和核心地位,而且还赋予了其维稳的政策和权力范围:

  一个是监控。通过监控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资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用途怎样。二是实施支持。银行可以对问题性金融机构实施支持,这是实施监控的重要保障。三是相对灵活。有保密的权力,有不公开的权力。2009 年 7 月出台的《改革金融市场》白皮书从组织机制上予以了完善,即建立金融稳定理事会。它的主要功能就是对风险和稳定进行控制,这个机构的职能是追踪、识别、控制、降低金融风险。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