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约翰·罗默的剥削理论初探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鲁婷婷  时间:2013-02-15
  3、社会主义剥削
  罗默重点探讨了社会主义剥削。他认为,与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不同,在社会主义社会的财产关系中,财产包括生产资料,特别是生产者的”技能”是不可让渡的。但由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相当程度上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剥削仍然是存在的。这种不平等的原因表现在自然和社会的两个方面。自然的原因是指人们在”技能”上的差异;社会的原因是指由于人们在地位上的差异所导致的分配的差异,以及由此导致的人们在社会主义财产关系中的地位的不同。罗默把因”技能”差异而引起的剥削称为社会主义剥削;而把因地位差异而导致的剥削称为地位剥削。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着以上两种剥削形式。归因于技能私有权的社会主义剥削在社会主义下是应该存在的。如果终止社会主义剥削(专指技能剥削)付给人们相同的报酬而不管他们的技能如何,会产生激励机制方面的恶果。”产生出这种恶果的实验曾作为中国的文化大革命的一部分而进行过,其结果现在一般看来是灾难性的。”但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很多地位上的不平等并非由于技能不同,而是由于担任某些职务而来的特权。正如罗默所看到的社会现象:”政府机关常常因此在住房、汽车和消费品方面得到无数的物质利益。那些地位高的人可以在特供商店中买东西,对购买其他稀缺商品没有定量限制。”这种因不同的地位或利用职务导致的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并不是社会主义经济所独有的情况。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也存在地位剥削,但因其”在重要性上不及资本主义剥削”而不那么明显。在社会主义社会,地位剥削因生产资料私有财产权的废除而得到突显。但罗默认为”由地位剥削所导致的不平等远不如由财富私有权导致的不平等那样巨大”,从地位剥削中受益的社会主义官僚,可以因被降级而失去相应利益;由于资本家可以将财产传给后代,资本主义不平等趋于通过家庭而代代相传,但地位是不可继承的。因此地位剥削与资本主义剥削具有本质的差异。地位剥削的实现首先要取得政治权利或地位,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则要首先获得经济权利。社会主义的官僚随时可能因委员会的投票而被替换,但资本家来自金融资源的权利却不会轻易丧失。所以”社会主义官僚的权利比资本家的权利要脆弱得多。” 
  (三)社会必要剥削
  是否每一种剥削形式都是非正义的、应该给予消除的呢?为了论证这一问题,罗默从博弈的角度提出了社会必要剥削概念。”如果一种剥削形式的取消总是会改变物质刺激和制度,以致使被剥削的群体处于更坏的情况下,这种剥削形式就是社会必要的。”例如,资本主义初期存在的资本主义剥削。罗默把社会必要剥削分为两种类型:静态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剥削和动态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剥削。由于新的平等主义的财产分配方式对激励机制的影响而使在原有经济结构中处于被剥削地位的人经济状况恶化,即”对财产的平等主义的分配将使无产者的境况恶化”。如果这一情况出现,那么从静态的观点看,这种剥削就是静态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剥削。一种财产的再分配,尽管可能不会立即影响到激励机制,即原经济结构中的被剥削者境况起初有所好转,但会导致技术发展水平的落后,进而导致原被剥削者境况恶化。如果这一情况出现,那么从动态的观点看,这种剥削就是动态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剥削。
  他认为这两种类型的社会必要剥削都是合理的。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从社会历史的动态发展来看,每一种剥削形式在特定的时期都是社会必要的,因而是合理的,并非一定要消灭的。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生产力的进步,这种剥削必然变得并非社会必要,因而这种包含不公正、不平等的剥削必须给予消灭。因此,我们不能对一切剥削形式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对源于财产关系的非社会必要的剥削形式,我们应该通过财产的重新分配消除;对于社会必要剥削,在认识到其合理性之后,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其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作用。如1917年苏联革命推翻了资本主义剥削之后,列宁却采取了允许资本主义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新经济政策。就是”因为资本主义还没有来得及实现其发展生产力的功绩,”也就是说资本主义剥削在当时还是社会必要剥削。
  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剥削,罗默也从社会必要剥削的角度进行了论述。社会主义剥削(技能剥削)在此时还是社会必要的。中国文化大革命的灾难性后果的一部分就是因为终止了社会主义剥削(无视人们的技能差异而给付他们相同报酬)的缘故。东欧国家日益增多的对技能给予不同报酬的做法,也证明了这一点。但地位剥削却应该消除,途径是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增加对市场的应用,”对市场的明智应用能增加效率,消弱内在于官僚机构的权力,从而减少地位剥削,同时还不会引起生产资料方面的私有财产的积累,因而不会导致资本主义剥削。”
  罗默否认劳动价值论,同时坚持马克思的剥削理论中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是剥削产生的根源的观点,把马克思作为背景看待的生产资料私人所有权理解为剥削的前提,提出了关涉道德公正的剥削理论,将马克思所关注的资本主义背景下的剥削现象扩展为一种对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社会具有普适性的剥削理论,使其具有更宽泛的解释权,重点探讨了社会主义剥削,提出了社会必要剥削的观点。罗默的剥削理论,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出的新思考,代表着上世纪末英美马克思主义学者对马克思理论的新看法,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剥削理论及其科学性的挑战,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剥削问题的探讨和采取何种态度对待剥削等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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