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辩证地认识劳动价值论的基点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庚全 时间:2013-02-15
  三、认识劳动价值论三个基点要辩证
  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是活劳动创造价值,其他一切生产要索都不创造价值.只是创造价值的手段和条件。对商品、劳动及其价值创造这三点内含的把握是认识其他方面的荃础。全面认识劳动价值论,就是要辩证地认识商品和劳动,从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出发.分析社会进化中商品和劳动变化的状况,弄清新的历史条件下价值创造的问题。
  1,拓宽认识商品的视牙
  商品是《资本论》的起点,也是劳动价值论的重要范畴。研究劳动价值论不能不继续研究作为价值凝结物的商品。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生产社会化程度较低,分工简单.科技水平不高,以体力劳动为主,总体上属于劳动密集型。当时的物质生产部门比例高,商品常表现为物质形态。所以,马克思阐述商品的有用性,分析它的使用价值也是从有形物品这一角度考察的。一百多年来,世界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科技和消费力盆推动下。商品的形态及其使用价值都有了新的变化,无形商品大量存在,井且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商品的这种无形化现象是马克思所没有经历过的,所以不可能对此作出无根据的断言。因此,扩大商品的研究视野是后人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对商品概念的理解要拓展。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马克思称其为“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这里,商品的“物”是广义的物,不能仅仅看作是有形的实物,而应该理解为具有可存贮性和排他性的事物。如果一种事物变幻不定,不能存贮,或者随意可得,不具排他性,就不具有商品的属性。商品的可存贮性和排他性是相对的,会因条件变化而产生或丧失。例如,人们常用阳光和空气来说明二者虽具有用性,但不是商品,原因在子“有用”不是商品的充分条件,只是一种成为商品的可能。阳光和空气不能成为商品的充分条件实际上指的是它们不具排他性。当急濡阳光和空气而不可随意得到时.就具有排他性,并且通过贮藏,二者也就具备了商品的属性,进而参与交换。现实中.某些良态环境中的“氧吧”,其饱含负氧离子的空气巳成为“特殊形式的商品”。所以,对“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的理解,笔者主张加上“具有可存贮性和排他性”,而不强调它是否是一件有形的实物。价值和使用价值是商品的二个因素,而可存贮性和排他性可以称之为商品的两个“辅助属性”。

  第二,对商品种类的归属要拓展。将商品局限于有形的“物品”范围之内,往往把非物质形态的商品斌予有形的解释.难免出现商品归类标准庞杂、商品归属混乱等现象。在把握商品二因素的基础上,考虑商品的可存贮性和排他性.对商品类别的理解也就随之拓展。以商品二因素为基点.附以两个辅属性归类,商品和非商品的界限将会大体廓清。商品这种人类劳动的凝结体,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既可以是物质形态,又可以是精神形态。那些包含着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产品或服务,只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被用以交换,并且具备可存贮性和排他性,都可以理解为具备商品的特性。现代社会商品生产的多环节和协同性,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实现领域的相对性作了辩证说明,如果只以简单商品生产的模式来框定现代社会的商品生产.那就等于削足适履。在劳动价值论研究中,依据商品二因素,拓宽认识商品的范围,使理论研究贴近杜会发展的现实.则是符合实事求是精神的。
  2.区别不同劳动的价位创透
  现代杜会的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使劳动组合多样化、商品交换一体化。生产劳动的内容伴随社会的进步发生着深刻变化。研究劳动价值论,更要紧跟时代的脚步,向纵深方向探究劳动的内容、元索及其结构。
  其一.劳动内容更加广泛.孺要拓宽创造性劳动的行业范围。21世纪,产业分化更加细密,劳动的项目日益增加,新的行业不断产生,并且还有交叉行业的劳动出现。我们孺要正视劳动内容的变动带来的价值创造问题。传统产业已在不同程度地改变,劳动者的职业变动频率加大,职业劳动大军的结构正进行新的组合。从使用价值决定商品的质和盆来看,生产劳动不限于物质生产部门。我们可以这样思考,只要对社会提供使用价值、有效益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都创造价值。从事这些劳动的人都是劳动者。新世纪的中国产业工人已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工人在身份上发生了重大变化。工业领域大从业人员的流动性、季节性、雇佣性已经表现得十分突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保障各类劳动从业者的利益,保证他们的正当权益和公民地位,需要把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应用于对这些重大问题的阐释上。解决社会的公平问题。
  其二,劳动的技术含量增多,需要充分认识创造价值的劳动范围是宽广的。新技术革命使劳动内容和劳动过程融人了更多的非物质要素,体力和脑力劳动界限模糊,科学技术和管理全面渗透人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力当中,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标志。研究劳动价值论,在坚持劳动决定价值的前提下,对劳动的发展状态进行深人的定研究。比如对于“活劳动”的认识就要有拓展的眼光。不能局限于“现在的劳动”,要考虑劳动的阶段性和不同时段的复杂程度,不能将当前劳动以外的其它劳动都定性为物化劳动。在自动化程度很高的生产中,若将商品的价值创造只归为“正在进行时”的劳动.显然是不合事实的。劳动者的劳动支出对商品最终完成所起作用的部分性和间接性越来越明显。我们需要对劳动的多样性和间接性做出新的分析,从简单的生产劳动深人到生产过程中的协同劳动、间接劳动上。当今许多商品的多环节、跨国界生产现象已十分普通,这些都是研究劳动时需要考虑的因索。此外,管理的生产力特性已越来越突出,其带来的价值增值也应是劳动价值论研究触及的范围。
  其三,生产劳动不应限于物质生产,还应包括精神生产。精神生产是社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随着现代化程度的增加,呈现逐步增加的趋势。现代社会的高节奏生活便劳动力的生产成为一个关键,但人们对为劳动力生产而付出劳动的研究却比较少,尤其是精神生产的研究更少。精神产品对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关系越来越大。生产精神产品(文化、技术产品)的劳动,如著作、制片、咨询、策划、决策、技术服务等不但是生产劳动,而且属于复杂的生产劳动,其价值创造应是多盆的或加倍的。当然,精神垃圾的制造者则另当别论。对精神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如何考察,目前研究得不够深入。马克思曾十分重视精神劳动中科技工作者、管理者的作用。他指出:“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协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劳动者的概念也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劳动者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职能就够了。”所以,从事间接劳动的人应该受到何种程度的关怀卜也是劳动价值论研究需要讨论的内容。价值创造不仅仅局限于狭义的物质生产领域,创造价值的劳动者也不只限于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者。如今,实践已证明科技工作者、管理者正日益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他们的劳动是知识劳动,是能够创造巨量价值的高级的复杂劳动。
  在研究中,我们既耍避免在行动中机械地套用马克思原话的教条主义做法,又要防止将今天的难题推给19世纪的马克思来回答的做法。那种认为马克思没有说过就等于马克思主义“过时”的结论和放弃马克思主义指导的行为都是有害的。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指导理论研究,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现实社会的建设活动,则是理论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应当始终坚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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