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电力生产建设与电煤需求分析与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万堂 时间:2013-02-15
  二、有关建议
  1.积极促进电煤供应的优化和持续稳定。多环节、大批量的电煤供应,产运需衔接工作必不可少。政府有关部门在这项工作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由于电煤供应的特殊性(量大、持续、社会性),和国家仍将对电价实施监管等原因,国家在放开煤炭市场的同时也更要加强调控和监管,在深入改革的情况下:一是贯彻发改委关于煤炭生产流通方面的政策精神,组织煤电企业订立中长期合同。二是要强调落实新机用煤资源、运力的配置及相关价格政策。三是针对运输瓶颈制约问题,政府要加强对铁路运输的监管力度。
  2.尽快疏导煤电价格矛盾。在现有体制机制下,煤电价格矛盾是当前我国最突出的价格矛盾。因此建议,在宏观经济形势尤其是物价趋于稳定后,首先解决长期积累的煤电价格矛盾,建立煤、电价格形成机制,把煤电价格矛盾的解决放在首要位置。
  3.提高电厂的储煤能力,应对突发事件对电煤供应的冲击。2008年底我国煤炭库存率(年末煤炭库存量占为年煤炭消费量的百分比)为6%,库存量约为20天的消费量。而国际煤炭库存率一般在10%左右,电煤库存量为40-50天的消费量,比我国高一倍还多。所以有关专家建议全国煤炭库存率应提高到10%左右。目前至少应增加1亿吨库存。电厂煤炭库存也作为重点给于保障。建议结合国家建立煤炭储备体系的方案,增加电力企业的代储能力,将电厂储煤作为国家煤炭储备体系的组成部分。同时国家有关部门也应该建立煤炭库存的预警制度并加强对社会煤炭库存运行的监测监控力。
  4.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加强国家对煤炭资源的调控力度。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的进程,煤炭行业要向技术水平高、安全设施好、环保措施配套、高产能方向发展,以提高煤炭生产的集中度和规模化。要发挥国有大型煤炭企业技术、装备、管理和人才优势,支持国有大矿兼并改造小煤矿,提高国家对煤炭资源的控制能力,增加煤炭供应的保障度。但同时也要防止大的煤炭集团对市场的垄断行为。
  5.培育和发展我国煤炭市场体系。根据国际国内煤炭交易活动的分析,结合我国特有的煤炭产供销现状,我国煤炭市场应有序地进行培育和发展,其基本原则应当是:尊重市场,政府调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企业主导,自主交易;政策支持,配套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冬晓.金融危机背景下扩大河南消费需求的对策研究[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2).
  [2]孔令胜.浅析山西煤销集团物流体系建设[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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