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管制的集团利益理论与激励理论评述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黄耀杰 陈晔 徐远 时间:2013-02-15
  M.D.McCubbins认为,管制为政治家、官员和产业集团都带来了好处,他们形成了一个操纵法规倾向或法规偏好的稳定的“铁三角”联盟。在这个“铁三角”关系中,国会议员批准议案、规章或项目,管制机构执行、监督和管理议案、规章或项目,产业集团从管制中获利。铁三角在给产业集团创造丰厚利润的同时,也为政治家和官员离任后有一个稳定、高薪的工作创造了条件,他们在离任后,跨进了那些曾被管制的产业集团的大门,从而形成了一种管制的“旋转门”现象。
  从上述分析可知,管制俘虏理论和过桥收费理论意味着两种极端的情况,前者指管制为企业集团服务,而后者指管制为管制者自身服务,但铁三角理论将政治家、官员和企业集团三者的利益统一了起来。因此,管制的集团利益理论较好地揭示了管制的本质,成为管制领域最具代表性的理论之一。但该理论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如其理论的基础即经济人的假设本身就受到了人们的质疑,同时它也无法解释诸如环境保护、消费者权利保护等社会管制和反托拉斯政策目标的价值取向问题。
  3 政府管制的激励理论
  政府管制的公共利益理论和集团利益理论等一个共同的不足是均假定管制者和被管制者之间的信息是对称的,而管制的激励理论则把管制作为一个委托——代理问题来对待,视管制问题为不对称信息下的控制问题。激励管制理论更侧重于解决由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竞争不足以及设租、寻租等问题。
  20世纪70年代,M.Loeb和w.A.Magat、I.Vogelsang和J.Finsinger等人提出了激励性管制方案;80年代,D.Baton和R.Myerson将非合作委托一代理理论以及激励机制框架的设计等研究方法应用于管制理论。如通过投标权拍卖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并提取剩余来进行再分配,用事前的竞争代替事后的垄断。尽管管制者不能观测到企业真实的生产成本水平,但通过竞标的方式可以将企业成本信息显示出来,提高了企业事后的生产效率。但它忽略了拍卖后剩余分配过程中的配置扭曲。90年代后,以拉丰和梯若尔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把激励理论和博弈论应用于管制理论,创立了新管制经济学。激励性管制理论实际上是运用博弈论和委托一代理理论等来解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效率与信息租金的两难选择问题。问题的关键是要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设计一种既能够给予企业在降低成本、改善服务质量方面以足够的激励,同时又能有效防止企业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激励性框架。其实质是提供一定的租金,给企业一定的争取利润的空间来实现生产效率。一方面,这种租金实质上表现为信息租金,管制者能够榨取的空间有限,过多地榨取只能降低管制合约的激励强度,促使企业倾向于低技术水平、低效率及零利润;另一方面,激励强度越大,导致被管制企业趋于高技术水平、高效率,但会带来垄断租金及社会福利损失等问题。现代西方国家目前实行的激励性管制种类较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价格上限管制、特许投标、延期偿付率管制、利润分享管制、联合回报率管制、区域竞争管制以及菜单管制等。
  新管制经济学的重要发展首先是拓宽了研究范围,运用理论解释环境管制、消费者保护、金融管制、国际贸易和管制策略等问题;其次是开始进入对寡头行业管制的研究。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受管制行业的边界不断变化使得信息的积累、传播过程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被管制者的信息优势地位往往会相应得以加强,因此,管制者均面临着如何设计合适的、动态化的激励机制框架,使得被管制者具有真实地、及时地显示自己成本、改进服务质量激励的难题。
  4 结语
  回顾西方发达国家政府管制改革的历程,不论是加强管制、放松管制还是管制改革,都得益于政府管制理论的指导。当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市场失灵时,政府管制一般就成为了替代资源配置的方式;随着政府管制的不断加强和管制范围的日益扩展,又出现了政府管制的失灵,所以美国里根政府发起了放松管制的运动,英国撒切尔政府进行了激励性管制改革。虽然在管制的广度、深度以及管制方式上不尽相同,但世界各国政府大多数都赞成有限政府管制的立场,但严格限制政府管制的范围。在我国进行市场取向改革的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政府管制仍然是广泛存在的,它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造成了社会福利的巨大损失。我国政府在对部分产业放松管制并取得较大成就的情况下,最近又加强了对汽车、电力、通讯等行业的政府管制,这个问题尤其需要引起警惕。因此,认真总结和学习诞生于成熟市场经济体制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管制理论,充分借鉴其政府管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为了满足市场机制顺利运行的需求而大力改革政府管制的模式,全面放松甚至取消经济管制,加强在资源、环境、安全等领域的社会性管制,应当是我国政府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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