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韩国粮食补贴政策的演变及启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马晓春 李先德 时间:2013-02-15
  2.粮食补贴政策的效应评价
  (1)购销倒挂的粮食补贴、农业生产资料补贴、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多项政策的共同作用对保障韩国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韩国面对其建国初持续困扰的粮食短缺问题,不仅对大米等粮食作物实行购销倒挂补贴,同时对农民购买化肥、杀虫剂、农业机械等生产资料给予补贴,并且不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由于这些政策的作用,韩国不仅很快实现粮食自给(从1976年开始实现了大米的完全自给).更重要的是保障了韩国的粮食安全:面对2006—2008年国际市场粮食供给不足、粮价持续上涨,韩国国内粮食消费没有受到明显影响充分证明了韩国的粮食安全得到保障。

  (2)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农业机械补贴政策的及时实施对缓解韩国农业劳动力短缺、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2世纪60年代韩国工业化、城市化导致农业劳动力出现短缺问题,韩国政府鼓励农户购买农业机械,对购买农业机械的农户给予直接补贴和低息贷款。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提高了韩国农业机械的普及水平,同时也解决了农业劳动力短缺问题。

  (3)面对WTO《农业协议》要求降低AMS的压力,韩国虽然在具体补贴方式上作了调整,但是具体的补贴水平.特别是对农产品国际贸易造成扭曲的MPS水平依然非常高。以大米为例,2005年韩国取消了执行了近4O年的购销倒挂的大米补贴,取而代之为直接支付。从名义上看,韩国政府对大米的市场价格支持得到终止,但是按照OECD对韩国大米支持水平的测算,2000年韩国对大米的MPS占大米种植农户收人的比重为83.9%,2007年降为65.5%。2000年中国对大米的MPS占大米种植农户收入的比重为-4.9%(由于征收农业税,所以为负值),2007年为-0.9%(面对国际市场粮价上涨,中国政府采取禁止大米出口政策,国内大米价格低于国际价格,因此也为负值)。
  (4)鼓励农民退休政策对促进耕地流转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从1997年开始韩国对年龄超过65岁、愿意将自己的耕地出售(或出租)给他人的农民实行直接支付。针对韩国农业劳动力老龄化日益严重,政府通过直接补贴鼓励农民退休、转移耕地,这对促进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1995年韩国平均每个农场的耕地面积为1.3hm2,2005年增加到1.41hm2(OECD,2008)。
  三、对中国的启示
  1.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粮食安全在1999--2003年中国粮食总产量持续5年递减的背景下,从2004年开始中国政府推出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等一系列农业补贴政策,在这些补贴政策的共同作用下,2004--2008年中国连续5年获得粮食丰收。然而,2009年中国北方诸多省份持续的干旱引发的粮食减产充分暴露中国农业基础设施的落后,抗击旱灾能力低下的现状。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可以借鉴韩国的经验,政府不仅需要通过粮食补贴与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更需要加大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从根本上保证粮食生产能力。
  2.利用WTO《农业协议》规则,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补贴政策与韩国的农业补贴水平相比,中国的补贴水平非常低。不仅在WTO容许的绿箱政策上中国的补贴水平比较低,即使在黄箱政策方面当前中国的补贴水平与WTO限定的AMS上限相差甚远。未来随着中国财力的提高,在加大农业补贴力度的同时,我们应充分利用WTO《农业协议》的规则,用够黄箱政策、用足绿箱政策,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农业卒贴政策。
  3.逐步实施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补贴。为减轻2006年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造成的损失,中国从2006年开始对农户实行农资综合补贴。但是从目前中国农业的生产现状看,由于大量使用化肥和杀虫剂等化学物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变得非常突出。从长远看,无论从保障中国居民的食品安全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应对农产品出口的卫生检疫措施(SPS协议)的角度考虑,中国都必须降低农业生产的化学物质使用量。在具体政策执行方面,可以借鉴韩国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补贴政策,逐步对实行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的农民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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