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现代企业职业经理行为激励与约束的经济学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徐凤增 刘文波 时间:2013-02-15
    (一》直接行为监督
    对职业经理的直接监督是由公司的董事会来执行的,在现代企业制度里,董事与董事会是作为股东的代表来保证经理对股东“履行代理职责”的一种职位、人事、组织和制度安排。董事会通过对经理的监督,可以获得比较精确的信息,从而摆脱经理所不能控制的那些因素的干扰。董事会作为股东的代表,一般履行四项基本职能,即制定战略、确定政策、监督经理和承担责任。但在现实中,由于懂事会不直接经营企业,再加上契约的不完备性,使董事对经理的监督受到很大的限制。为了加强对职业经理的监督,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现在很多大公司采取措施对董事会结构进行改革,这些改革措施可能有利于提高董事会对职业经理监督的效果,但能否完全解决存在的问题尚有待时间和实践的证明。
    《二)股票市场约束
    在现代企业的动力机制中,可交换的剩余索取权起了重要的刺激作用。股票是可交换的剩余索取权的凭证.股票价格作为企业经营状况和命运的“晴雨表”对职业经理具有重要的监督作用。在股票市场上,股东可以通过自由买卖股票—“用脚投票”来控制自己的财产价值。这种自由买卖又可以抬高或压低股票的价格,形成对经理的强大的间接控制压力。如果经理经营不善或过分侵害股东利益,不能实现企业的长期利润最大化,企业的市场价值就会降低。于是,资本市场上的“敌意接管者”(德鲁克,1986)就会乘虚而人接管企业,改变经理班子、重组公司。这会使经理的声誉扫地,并有可能断送其职业生涯,因此,职业经理不得不小心经营。
    《三)大股东的约束
    在小股东儿乎没有激励去监督职业经理和开展代理人争夺活动的情况下,为了解决搭便车问题,应当让所有权适当集中于大股东手中。当控制权集中在少数投资者手中时,由于占有企业利益的大部分,他们比控制权分散在很多投资者手中时更容易采取一致行动。大股东有动力去搜集有关企业的信息和监督股东,从而避免搭便车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大股东有足够的投票权对经理施加压力甚至通过代理人争夺和收购来罢免经理。哈特(Hart,1995b)进一步指出,只要大股东不100%拥有股份,他就不会全面进行监督和干预。奥尔森在对集体行动的逻辑的研究中,充分证明了哈特的观点。但在可供选择的途径中,大股东监督是一种相对有效的方式。
    (四)经理市场的约束
    法马(Fama,1980)和霍姆斯特姆(Holmstmm,1982)认为,经理市场的竞争能对经理施加有效的约束。在现在和以后的人力资本市场上,经理的专有知识、经验及声誉都是其择业的要价要素。在人力资本市场上,经理人力资本的收益率和增值率最终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企业经营的好,就意味着经理人力资本的价值可以实现甚至可以增值。因为经理在任期满后,会有众多的资产所有者高薪聘请。因此,从动态的观点看,即使不考虑直接报酬对职业经理的激励作用和其他监督的约束作用,经理也会从长远利益考虑,为了给市场留下好印象,保持个人的人力资本在市场上的价值而努力工作。
    (五)合理财务结构的约束
    对职业经理进行激励,如给予他们物质奖励,可以激发他们提供努力,但是,却不能使他们放弃对他们自己目标的追求。因为从目标追求中获得的好处,要远远超过从前者得到的好处,即这种好处是很难收买的。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强迫他们交出控制权,从而从根本上遏制或杜绝他们的机会主义倾向,建立良好的财务结构,即在资本结构中加人债务,这正是满足这些要求的一个办法。阿洪一伯尔顿模型(Aghion and Bolton,1992)、哈特一莫尔的转移模型( Hart and Moore ,1989 )比较成功的解决了融资合同配置剩余控制权的问题。他们认为,企业控制权与自然状态有关,不同状态下企业应当由不同的利益要求者控制。当企业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时,股东应当拥有对企业的控制权;当企业处境艰难时,债权人应当拥有企业的控制权。
    (六)消费者的约束
    产品的竞争力是评价经理业绩的有效尺度。经理尽管是一个企业的最高决策者,但在市场上,他只不过是众多的分散决策者之一,对消费者来说,他只是一个生产者,消费者只是根据自己所拥有的货币选票的多少来选择物美价廉的产品。消费者在市场上的选择会迫使职业经理努力降低成本,进行产品和技术的创新,减少偷懒。否则,消费市场会对企业做出严厉的惩罚—使产品滞销,最终企业破产。由于消费者对经理行为的度量是一种典型的结果度量,所以消费者对经理的激励约束是一种高能激励和硬性约束。
    随着我国企业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人,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已成为必然趋势,这就造就了大量职业经理的存在。由于所有者和职业经理效用函数的不一致以及信息的不对称,如何有效的激励职业经理的行为,又有效的防范其机会主义的倾向,已成为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我们认为,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控制具有必要性。经营者对所有者负责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使经理的经营才能和所有者的财富达到最优合作的一种制度安排;竞争的外部市场也有利于降低职业经理的代理成本,从而更好的实现企业的效率经营,这对于不断培育和完善职业经理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