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和制度安排的有益经验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0-06-25

内容摘要:创新服务机构的运行机制和制度安排与其功能和性质相关。只有机制设计合理,技术创新服务机构才能很好的实现其职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反之亦然。本文分别介绍了产业技术研究机构、中小技术服务机构、联合研究开发体、公共和商业性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行机制和制度安排,以及专业技术服务业管理方面可供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创新服务,运行机制,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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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科技机构与企业两张皮的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创新链的纵向链接缺失,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与企业应用之间缺少转化的环节,迫切需要经营技术的专业机构或组织,提供产业应用技术,进行技术转化、转移和扩散。?


由于各类创新服务机构的功能和性质不同,其运行机制和制度安排有所不同。只有机制设计合理,技术创新服务机构才能很好的实现其职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反之亦然。在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的运行机制与职能相结合方面,有许多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

 

一、产业技术研究机构的运行机制?


(一)技术研究院?


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简称“工研院”)是依法设置的非营利性财团法人,职能是研究开发产业技术,向企业进行技术转移。20世纪70年代,中国台湾地区进入了快速时期,迫切需要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为了将新技术尽快转移给民间企业,提高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的成功率,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工研院于1973年成立。工研院早期曾接受政府的大量补贴,其主要任务有四个方面:根据产业界的需求,从事共性技术、关键性和前瞻性技术研发,以加速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增强台湾地区的产业整体竞争力;遵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向产业界推广其研究成果和技术;落实政府的中小企业政策和措施,辅导中小企业技术升级;为地区培育产业技术人才。从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工研院引进了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技术,进行集中消化吸收和适应性改进。然后,通过技术入股和专利技术许可等多种方式,与民营企业合资成立衍生公司,如,联华公司、台湾积体电路、台湾光罩公司等多家世界先进的集成电路制造公司,建立了台湾的半导体工业。?


同时,为了提高企业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成功机会,工研院开放实验室,建立企业孵化中心。其主要目的是与现存企业开展联合R&D,企业可以利用工研院的设备和人员进行研究开发。工研院主要提供研究空间与设备、资金投入、商业计划援助、管理咨询和培训、技术支持、商业等服务。企业与工业技术研究院签订合作研究合同,在合同期内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


(二)德国的弗朗霍弗学会?


德国的弗朗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学会(简称“弗朗霍弗学会”或“FhG”)是全欧最大的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的非营利机构,包括合同研究、国防研究项目,竞争前研究等,并提供咨询及信息服务。?


目前,弗朗霍弗学会已经在32个地方设有58个研究开发机构,有13000员工。该机构为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国防安全等提供合同科研服务,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研究开发和技术转移,给德国和欧洲企业提供系统化的技术支持,对提升企业、地区、国家和欧洲的技术竞争能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弗朗霍夫学会是一个多学科的研究联盟,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微电子、信息和通讯技术、材料技术、表面技术和光子学、生命等。它主要靠技术能力和信誉吸引客户,有许多长期客户。其中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就业人数少于100人的企业客户约占28%,500人以内的中小企业接近50%。?


弗朗霍夫学会的经费来源是企业委托研究开发合同、公共研究项目、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资助经费各占1/3。政府的固定经费按照每年3%的速度增长。进入21世纪以来公共项目的投入增加了。2003年,其总经费约为10亿欧元。?


弗朗霍夫学会建立了一套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接受企业委托的合同研究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学会所有,企业拥有无偿使用权,学会有权对外转移技术。但是,通常企业与学会之间有协议,不能把技术转让给企业的竞争对手。如果企业不许协会转让知识产权,就要花钱买断产权。一般情况下,学会在进行多次转让时,大都是将技术转让给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市场份额低,不会对持有专利技术的企业构成真正的竞争威胁。对合同金额巨大的研究开发成果,企业可以拥有知识产权。通常,当合同研究开发费用超过100万欧元时,政府默认企业可以独有知识产权。?

 

二、研究开发联合体的运行机制和制度安排?


(一)研究开发联合体的主要功能和运行机制?


研究开发联合体的组织形式因目标和行业特点而易。从成立联合体的目标来看,可以归纳为三种基本类型。?


第一类是为了突破某一项关键技术,由一些大企业组成短期战略联合。这种联合体是围绕某一项技术的研究开发而成立的临时联合体,当研究开发任务完成后,联合体解体。如,日本为在机制造领域赶超美国,1976~1979年,富士通、日立、三菱机电、日本电气和东芝五家公司组成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组合,共同研究开发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在四年内,研究经费总额达730多亿日元,政府补助约占总金额的40%。又如,当美国计算机界面临来自日本的竞争压力时,1987~1992年间,AT&T、IBM、英特尔、摩托罗拉等大企业成功地联合开发大批量生产256K集成电路动态存储器(DRAM)所需的0.35微米级半导体加工技术。5年内研究开发项目总投资10亿美元,国会批准政府出资5亿美元。?


第二类是为了提高行业整体竞争能力,由几家本行业的大型企业与相关中小企业联合组成长期稳定的研究开发联合体或行业技术协会。如美国的半导体技术公司(SEMATECH)。由于80年代美国对国外半导体设备供应,特别是对日本设备的依赖度增加,为了抵御来自日本的竞争,一些大型半导体生产厂家愿意提供大额资助,支持半导体制造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因此,14个美国半导体公司于1987年联合发起的一个非营利组织-SEMATECH。这一联合得到国会的支持。SEMATECH成员公司利用其自有资金和来自联邦政府的基金来资助半导体制造技术和设备的研究与开发。?


第三种是为了提高某个地区部分行业的技术水平,组织综合性的研究开发联合体,主要是在中小企业较多的行业。有些欧洲国家组织一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联合体。?


(二)美国的工程研究中心(ERCs)?


ERCs是美国国家科学基金资助的有产业界参与的跨学科的研究中心,以研究开发新的工程技术系统为主。ERCs设在大学,与企业之间有密切的联系。据1996年统计,美国有约20个ERCs,参加ERCs的企业总数为556个,每个中心平均有35个成员企业。其中48%是中小企业;财富的500强中50%的企业参加了ERCs。ERCs的资助项目要求大学和产业界共同合作研究关系到产业界利益的工程问题。仅1996年,18个中心获得228项专利,有1142个软件许可发放给成员公司,还有上百项非专利创新用于成员企业。?


尽管ERCs接受国家科学基金的资助,但还吸收了大量的企业资金。一是成员单位要缴纳会费。会费标准根据行业和企业规模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高收益行业中心的会费高一些;股东企业的会费高一些;小企业的会费少一些。二是企业对专门研究项目的资助。有些企业对自己感兴趣的研究开发项目提供专门资助。ERCs起到技术推广的作用,大部分中心的成员企业具有获得中心出资开发的知识产权的同等权利。一般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而成员企业则获得使用许可。?

 

三、中小企业技术服务机构的的运行机制?


(一)以色列政府的技术孵化器计划?


以色列政府支持的技术孵化器是非营利性组织,其主要目标是帮助创业者成功的实施和商业化他们的项目。通常一个孵化器能够容纳10至15个研究开发项目,在组织和设备等各方面为孵化项目提供和服务:帮助创业者决定创意的技术与市场的适应性,起草研究开发计划;帮助获得实施项目需要的资金;帮助组织研究开发队伍;提供专业和行政管理方面的咨询、指导和监管;提供秘书和行政服务,维护、采购、和咨询;帮助融资和准备开发市场。孵化器是由一个领工资的职业主任、政策制定者和项目委员会共同运作和管理。政策制定者和项目委员会是由产业、商业,科学公司和工业经理,高技术企业的研发主管,教授,研究机构的负责人和公共人士组成。他们都是自愿参与这项工作,并且奉献他们有价值的经验、关系,以及所在企业或机构的基础设施。政府对每个孵化项目每年提供15万美元,两年共30万美元的资助;对每个孵化器每年资助17.5万美元,主要用于支付主任工资、行政管理费用,以及项目商业化和开拓市场的研究与组织费用。?


(二)德国的技术中心?


德国各地大约有200多家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技术中心,在创新体系中具有重要作用。这些技术中心是在各级政府支持下,主要由中小企业以股份制形式组建的。?


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连接大学、科研机构、工商协会、生产企业和政府的专业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其基本目标是促进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为产业界提供研究开发和运用新技术的各种条件,推进先进技术扩散和产业化。技术中心的主要业务包括,进行技术分析,帮助企业制定技术创新目标;协助企业确定技术创新项目和协调组织项目实施;为技术创新项目提供人员培训、资料试验设备和条件、后勤等全方位服务;为新技术产品开拓市场提供帮助等。?


技术中心一般采取股份公司的形式,股东大部分是独立法人的小。技术中心既有经营性服务,也提供一些公共服务。其一部分经费来自各级政府的资助,用以承担协助推动政府政策、无偿或部分无偿地为企业提供服务。技术中心的主要经营性收入来源是:协作服务的报酬;咨询费办公楼、场地和试验设施租金等(租金较低)。中小企业作为股东对技术中心投资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获得技术咨询和服务。这种政府与企业共同创办的技术中心,有利于促进服务机构面向市场,根据市场需求确定服务项目。?


(三)奥地利研究中心?


奥地利研究中心是一个面向中小企业的非营利综合性服务机构。其研究和服务领域较广泛,包括:电器研究、信息通讯、机械工程、工艺流程、材料技术、系统工程、环境工程、工程等。?


奥地利研究中心是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共有五十几个股东,其中,政府占50.5%;企业占49.5%。股东不能撤股,只能转让。股东不享受分红权,只是在使用科技成果、进行技术转让时,可享受10%的优惠。中心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部分:政府投入占39%(逐年减少),其余主要是通过与企业签订的研究开发合同所得资金。该中心也应单个企业的要求开发一些专项技术,为个别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中心的技术转让或从公司所得效益分成的收入,如果再投入作为资金,则免纳“盈利”税。中心所属的独资或合资公司按公司法的规定运行。?


(四)联合兴办孵化器和科技园区?


根据国际经验,一些具有孵化器性质的小型科技园区是政府、企业、大学等联合创办的。通常,一些小型科技园区的公共基础设施是由当地政府提供的,多是政府参股,以企业为主的联合开发机构。如,意大利的科技园区联合体是由地方政府、研究机构、企业、大学和机构组成的;美国得州东南生物科技园是由两家大公司为主,研究机构和大学,以及州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组成的共建单位,具有孵化器的性质。?

 

四、技术转移机构的组织与运行机制?


从国际经验来看,无论是政府的技术转移机构还是私营的技术公司,尽管其运行机制和制度安排不同,但进行技术转移和实现技术商品化的基本程序是相近的。其中主要包括寻找筛选和获得技术、评估技术成果、进行专利保护、协助进行技术的商业化开发、市场包装、转让技术、监控转让技术进展等环节。?


(一)政府或公共技术转移机构?


美国1980年的《技术创新法》要求联邦实验室在技术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在一些主要的国家实验室建立技术应用办公室;国防部等部门组建了联邦实验室技术转移联合体;商业部的国家技术信息局还建立了联邦技术应用中心,负责提供联邦技术信息和转移技术的有关事项。?


法国的科技创新和转让有限公司是专门从事技术转让和许可证贸易的公司,其股东是一些公共科研机构。该公司的主要工作包括:选择与分析项目;寻找转让对象;签订开发合同或许可证贸易。其科研成果90%来源于公共科研机构,其余来源于欧洲其他国家。


日本产业规划中心(JILC)是国际贸易和产业省(MITI,现为通产省METI)授权建立的一个基金会组织,主要职能是从事地区发展规划与实施、促进投资、技术转移和建立商业孵化器,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等工作。2002年,日本产业规划中心在改组日本技术交易所(JTM)的基础上,重建技术市场部。其职能是通过技术转移促进地区发展,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配合技术转移活动,组织技术交易洽谈会,构建、运作技术转移信息库等。?


(二)商业性技术公司的运行机制?


目前,国际上有些私营的商业性技术公司,对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技术转移发挥了重要作用。通常,这些技术公司是具有融资、技术研究开发、市场开拓能力的专业技术机构,业务相对集中在几个专业领域。政府对这类机构并没有特殊政策,主要依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及知识产权制度、研究开发投入税收政策等普遍性政策鼓励其发展。?


如,英国的TTP公司是一家独立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许可公司,其主要目标是对领先的创新技术进行商业化。TTP公司具有自己的实验室,预生产设备,雇佣高质量的工程师、家和商业开发专家。它不仅自己进行研究开发和技术许可,还孵化企业,从事风险投资和咨询业务等。TTP集团拥有上千雇员,每一个雇员都是TTP集团的股权所有者。TTP孵化的企业成长后,将一部分股份卖给员工。

 

五、专业技术服务行业的管理?


(一)行业管理?


专业技术服务业的特点是知识密集型,执业人员的素质决定了服务质量。因此,在专业技术服务行业,市场准入管理主要是进行执业人员的资格认证,而不是企业资格认证。根据国际经验,在一些专业技术服务行业,为了保证公众的利益,政府建立执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对专业技术服务执业人员的资格认证管理层次取决于服务对公众利益的影响。在美国,专业执业管理分为联邦政府、州政府不同层次,对公众利益影响越大,管理层次越高,越要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管理。如,凡是从事涉及公民健康、安全、福利以及社会公众利益等职业的人员,都必须由政府颁发执业执照。由政府颁发执照,就是由政府向社会公众保证执照持有人确有从事相关业务的能力。对一些重要的专业技术服务执业管理还有专门的,并设立专门的政府管理委员会。法律规定执业管理部门的职责、执业许可范围、执照管理及惩罚措施等。执业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明确持照执业的经营范围,规定管理执业执照的程序;监督专业准则的执行;审查执照申请人的资格,建议政府发执照;受理投诉案件等。?


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立是按照公司法等民法来进行管理的。主要组织形式有:合伙制、有限责任制、个人独资制等。机构的性质分为营利性机构、非营利性机构和公共机构。机构的信誉是在竞争中建立起来的。?


专业技术服务的行业协会是民间自发组织的行业自律组织,没有任何政府的行政职能。其主要功能是,建立成员单位共同遵守的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维护成员利益;为成员提供信息交流、培训服务等。?


(二)非营利机构的管理?


在市场经济国家,通常根据资金来源划分科技服务机构的性质。科技机构被分为公共机构、非营利性机构和私营机构,而没有公益性机构的概念。由于公共机构、非营利机构和私营机构都可能提供公益性活动,因此,公益性主要是指服务活动的性质而不是指机构的性质。公共研究机构是指大学、国家实验室和其他以接受公共资金为主的科技机构。非营利机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捐助资金,收入只能用来发展业务,不能用来支付投资者回报。非营利性机构享受政府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较多接受政府的监管。公共机构和非营利性机构承担了大量的公益性服务职能。?


《美国法典》国内税收法中界定了25大类非营利机构,其中包括科学机构。美国国内税收事务局(IRS)制定的手册中,对于非营利“科学机构”给出了比较详细的判断标准。一个“科学机构”必须是完全为“科学目标”成立和运作的,同时要具备“非营利”的标准,必须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王辉:“美国的公益性独立科研院所”,《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00,No.6,P.22-23。)?


第一条,服务于公众的而非私人的利益(相当于我们所说的公益目标)。由于对“服务公众”比较难以界定,在实际操作中主要看两条:该机构是否将成果全部免费公开,或者是否以各级政府部门为主要服务对象。?


第二条,从事某些特定的研究活动。IRS手册判断一项“研究活动”是否具有公益性的标准:一是研究活动是否不为任何商业活动服务。在商业活动中附带发生的研究活动,不论其性质如何,都没有公益性。二是研究活动是否服务于公共利益,条件是:研究活动的成果(专利、版权、工艺、配方)全部公开,无差别地提供给所有公众;或研究活动是为联邦政府、联邦政府的某个部门或直属机构服务,或者是为某个州政府或更小的政府单位服务;或者研究活动能够为全体大众谋福利。三是符合特定条件的合同研究(包括商业研究)。有些研究活动尽管是在资助合同下进行的,甚至是根据私人企业的商业合同进行的,但只要符合一定条件,也可以被认为是“服务于公众利益的科学研究”。具体包括:所有政府部门(联邦或地方)资助的合同研究;在有利于资助方的同时,以其他方式服务于公众利益的研究,如,有助于科学产生某个新产业或某种疾病;资助方可以保留有关权益(包括申请专利),但必须及时公开研究成果。其中“及时”是指在研究进行过程中或研究完成后马上公开。如果资助方需申请专利,还可以给予一个准备和提交专利文件的缓冲期。?


第三条,从事公共安全检测。?


美国国内税法第501款规定,所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机构都可以享受免税待遇。按照美国法律,联邦政府下属的科研机构是政府机构,本来就享受免税待遇。因此,不需要申请“非营利科研机构”。?



〔1〕吕薇、李志军、马名杰:《政府对产业技术研究开发的资助与管理》,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


〔2〕郭励弘、张承惠、胡静林:“专业技术服务业的比较研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查研究报告》,2001年第6号。?


〔3〕吕薇等:《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的挑战与对策》,中国发展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