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态势及启示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3-02-14

  [摘要]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成为世界多国应对金融危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共同选择。中国应高度关注主要发达国家、区域集团及新兴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态势及走向,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择、良好发展环境的营造、政策支持体系的构建、关键核心技术的掌握以及法律监管体系的完善等方面借鉴其成功经验,实现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持续和健康发展。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比较;启示

  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已经成为世界多国应对金融危机、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共同选择。这些国家纷纷着手规划,优化新兴产业布局,推出促进政策,力图为产业发展创造更多的空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本文拟对一些代表性国家、区域集团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态势进行考察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十二五”时期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有益启示。
  一、主要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态势
  (一)美国:以新能源为驱动力寻找经济新契机
  近年来,美国政府十分强调新能源、干细胞和宽带网络等产业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显示出美国期待以新能源革命作为整个工业体系新的标志性能源转换的驱动力,发动一场新的经济、技术、环境和社会的总体革命。
  20世纪后半期,美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得益于电子、信息、生物和新材料等一系列新兴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但是,因技术应用成本较高而没能在20世纪被广泛应用。美国政府在依靠航天、新材料、生物科技和纳米技术尤其是IT产业称雄世界多年以后,从小布什政府开始,就把目光锁定在以新能源为核心的新兴产业上。自2005年以来先后出台了《2005国家能源政策法》和《美国能源独立及安全法》,提出了对光伏系统投资和使用的激励政策,明确了到2025年对清洁能源技术和能源效率技术的投资规模。
  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美国政府不断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尤其是重视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美国能源部选择了部分新能源制造企业予以资助,扩大规模,拉动就业。2009年2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2009年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案》,推出了总额为78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方案。其中,新能源为重点发展产业,主要包括发展高效电池、智能电网、碳捕获和碳储存以及以风能、太阳能等为重点的可再生能源。美国高度重视发展清洁能源和低碳技术,主张依靠科学技术开辟能源独立的新路径,在18年内把能源经济标准提高1倍,在2030年之前将石油消费降低35%。2009年6月,众议院通过了《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虽然参议院对其内容存在很大争议,但该法案中的可再生能源部分已经通过审议,这表明美国国会在新能源的议题上已经达成基本共识。在2010年初发表的首次国情咨文中,奥巴马提出从2011年起,除国家安全、医疗和社会保障以外的政府开支将被冻结3年,但仍将继续在新能源、教育和基础设施等方面增加投资。由于美国当前能耗的69%用于交通业,奥巴马还要求政府投资6亿美元促进消费者购买更加节能的车辆。
  美国在发展新能源的过程中,坚持政府牵动、市场拉动和科技推动三者联动,其中的核心环节则是政府的相关政策。政府借助税收补贴等手段,利用杠杆效应撬动社会资本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还采取了组建公私合营企业探索清洁煤技术的商业化模式等一系列措施,推动民间参与科技开发和利用,以保持美国的创新活力和经济增长。
  (二)欧盟:把发展重点放在本土已有的优势产业上
  与美国努力探寻新的可利用能源不同,欧盟各国纷纷把发展的重点放在了本土已有的优势产业上,希望通过提高绿色能源的利用率、开展低碳环保技术研发和结合本国特点促进经济发展。
  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前,欧盟已经开始积极倡导发展节能环保产业。2007年,欧盟委员会提出欧盟一揽子能源计划: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至少减少20%,将可再生能源占总能源耗费的比例提高到20%,将煤、石油和天然气等一次性能源消耗量减少20%,将生物燃料在交通能源消耗中所占比例提高到10%,以及在205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60%至80%。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欧盟进一步提出了新能源综合研究计划,该计划包括欧洲风能、太阳能、生物能、智能电力系统、核裂变、二氧化碳捕集、运送和贮存等一系列研究计划。
  金融危机之爆发之后,欧盟委员会制定了一项发展“环保型经济”的中期规划,将筹措总金额为1050亿欧元的款项,在2009年至2013年的5年时间中,全力打造具有国际水平和全球竞争力的“绿色产业”,初步形成“绿色能源”、“绿色电器”、“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和“绿色城市”(包括废品回收和垃圾处理)等产业的系统化和集约化,为欧盟的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并以此作为欧盟产业调整及刺激经济复苏的重要支撑点,为欧盟在环保经济领域长期保持世界领先地位奠定基础。欧盟将低碳经济列为新兴产业的重点,期望能够带动经济向高能效、低排放的方向转型。在发展低碳产业问题上,从排放指标的制定、科研经费的投入、碳排放机制的提出、节能与环保标准的制定等方面,欧盟都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统领成员国大力发展低碳产业,以期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和低碳产业中发挥领导者的作用。例如,欧盟要求成员国救助汽车业的资金必须用于小排量、洁净型、混合燃料汽车或电动汽车等节能型汽车的研制和生产;提出到2012年12月31日淘汰所有白炽灯,用绿色环保的节能灯取而代之的计划。
  欧盟发展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的最重要做法之一是建设统一的市场,为产业发展创造条件,以法律法规保障产业发展。《欧盟能源政策绿皮书》提出了强化对欧盟能源市场的监管,要求各成员国开放能源市场,制订共同能源政策。为了实现环保和减排目标,欧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例如,以《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为代表的环保指令等。在促进绿色产业发展方面,欧盟实行灵活的市场机制与严格的法律制度相结合,在鼓励低碳发展的政策上不断推陈出新,制定了很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计划,以保证欧盟节能与环保目标的实现。
  (三)日本:以长期需求为目标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日本在应对危机、发展新兴产业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在过去的石油危机期间,日本就运用产业政策重点扶植计算机、电子、新材料和新能源等产业,促进了经济的复苏号快速发展。进入20世纪以来,日本非常重视发展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对新兴产业的发展给予一
定程度的资金扶持。2004年6月,日本通产省公布了新能源产业化远景构想,计划在2030年以前把太阳能和风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扶植成商业产值达3万亿日元的基干产业之一,石油占能源总量的比重将由现在的50%降到40%,而新能源所占比重将上升到20%;燃料电池市场规模到2010年达到8万亿日元,成为日本的支柱产业。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日本政府吸取以前应对危机的经验,在产业政策方面提出了不以增加短期需求为目标的指导原则,力求以“结构改革促经济发展”的方式取代“通过扩大政府支持刺激经济增长”的方法;继续提出了普及、开发节能技术,加大研究清洁能源力度的目标,并给予了相当大的预算支持,体现了通过解决危机促进能源结构转型、继续保持日本在节能方面优势地位的战略目标。2009年,日本政府在颁布的《新国家能源战略》中提出了8个能源战略重点:节能领先计划、新一代运输能源计划、新能源创新计划、核能立国计划、综合资源确保战略、亚洲能源环境合作战略、强化能源紧急应对和制定能源技术战略。具体的目标是:2050年之前实现消减温室气体排放量60%~80%;在2020年左右将太阳能发电规模在2005年的基础上扩大20倍;建立购买家庭太阳能发电剩余电力的新制度;3年内在全国3.6万所公立中小学中集中设置太阳能发电设备;3~5年内将太阳能系统的价格减半;环保汽车和绿色家电方面,3年后开始电动汽车的批量生产和销售,到2020年59%的新车为环保汽车,在世界上率先实现环保车的普及。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日本政府根据每种能源的特性和发展阶段,进行相关产业群的培育,并为风险性投资提供支持。
  日本是一个运用产业政策时间较长、效果较好的国家,在新能源产业发展及节能环保方面,日本坚持实行政策引导。例如,在政策投资的公共设施中,积极采用与新能源有关的设施,并通过提供诸如补贴和税收等措施扩大市场需求。在新能源利用方式方面,通过建立太阳能发电产业群、燃料电池和蓄电池产业群、风力及生物质能等“地产地销”的商业模式,形成与新能源产业相关的工业结构。在促进创新技术开发和试验证明方面通过提供政策支持,开发和推广高效利用能源的创新技术,扩大对新能源风险性投资的支持。
  (四)韩国: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发展低碳与绿色新兴产业
  为了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韩国曾多次明确提出要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发展重要的新兴产业。20世纪80年代以后,为了加快处于弱势地位的新兴产业的发展步伐,韩国专门设立了“特定研究开发事业费”用于扶植“有希望的幼稚产业”的技术开发。进入21世纪后,根据信息产业的发展需要,韩国在2000--2004年间将4万多亿韩元集中用于互联网、光通信、数字广播、无线通信、软件和计算机6个新兴产业的技术研发,同时,投资5000多亿韩元用于开发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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