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美国和印度商业银行支持农业发展的状况及经验借鉴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宪营 时间:2013-02-14

 【摘要】 本文介绍了美国和印度商业银行支持农业发展的状况及两国在银行保险立法方面支持农业发展的经验。

  【关键词】 商业银行 发展状况 经验借鉴

  1. 美国商业银行支持农业发展的状况

  在美国以联邦储备银行为核心的银行体制中,商业银行处于基础性地位。绝大多数的商业银行,特别是地方性州银行基本都办理农村的贷款业务。其商业银行利用接近农民、设置普遍、机构多、贷款迅速、手续简便等优势,广泛地开展农村的消费信贷业务。此外,多年来几千家设在小城镇的独立商业银行,其资产总额中有40%~60%用于农业,因此特别称之为乡村银行。同时,农户的长期贷款必须以不动产作为抵押,中短期一般以机械、作物和家畜等产品作抵押,有的还要提供有效的担保。
  美国农村的保险业发展比较好,在支持美国农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促进的作用。2005年,美国农业保险企业共实现保费收入51.9亿美元,赔偿责任金额达到546.2亿美元,承保面积达到3.21亿英亩,其中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为34.8亿美元,占美国农业总增加值的1.5%以上。联邦农作物保险的运作包括三个层次:首先为联邦农作物的保险公司,其次为具有经营农业保险资格的私营保险公司,第三层为保险代理人和农险查勘的核损人。
  美国政府于1916年通过《农业贷款法》。法律规定,政府拨出巨款,建立农业信贷体系,以农场主私有经济为基础的农村合作金融体制。1934年7月通过了《联邦信用社法》。法律规定,联邦信用社管理局的作用、职能、信用社股份保险和中央流动性安排等具体内容。美国1938年制定的《联邦农业作物保险法》以及1994年颁布的《美国联邦农业作物保险改革法案》。法律规定了联邦政府对农作物保险公司的支持。

  2. 印度商业银行支持农业发展的状况

  印度是农业大国,作为农村金融的主渠道,商业银行流向农村信贷的资金远未充分的满足农户需求,因此,印度政府在1968~1980年依据《印度银行国有化法案》对银行进行了两次国有化体制改革,强制商业银行在农村设立营业网点和分支机构,直接控制国有银行资金。印度推行与实施这一政策,使其大大增加商业银行向农村提供银行机构的营业网点数量,2006年农村地区银行分支机构的数量较1969年增加了11倍,达到57369个,每家商业银行所担负的金融支持的农村人口数量也相应的大大降低,每个网点的服务人口数量从1969年的74000人降低到2006年的18000人,银行贷款中的农村地区贷款额大大增加(从1969年的不足2%提升到2006年的15%左右),减轻商业银行压力的同时,增加了商业银行农村服务的热情。印度的商业银行不但向农民提供购买抽水机、拖拉机等高价值的农机具以及开发果园、养殖牲畜等方面的直接贷款外,还向有关农业机构提供间接贷款,向土地开发银行、采购粮食的机构、农产品销售和加工机构等提供农业贷款。自1976年,印度政府为解决印度、商业银行机构网点少和农村地区的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依据《印度区域银行农村银行法案》设立了区域村镇银行,专为信贷服务比较薄弱地区的贫困户提供农业信贷支持。同时,通过发行债券筹措资金的方式,按商业银行的原则进行经营,实行优惠的贷款利率,有特定的贷款对象,向贫苦农民提供维持基本生产生活的消费贷款。每个地区的农村银行皆由一家商业银行主持,其资本金由中央政府、州政府、主办商业银行分别认缴50%、20%和30%。
  1904年,印度政府颁布了《印度信用合作社法案》,在法律层面对信用合作社给予了规定。1912年印度政府又颁布《印度合作组织法案》,使各种信用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得到确定。经过几十年的完善,1972年印度建立了系统性全国性保险机构,并实行保险责任由中央政府与州政府按比例分摊经营管理费用全部由国家负责之后。于1979年的《农业保险法》,确立了印度农业保险的法律地位。印度于2000年颁布《关于农村保险人对农村社会的责任》,对于开展农村保险业务的比重和数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国外商业银行支持农业发展的经验借鉴 银行建立多元化的金融支持体系是金融支持的基础。
  从上述分析我们得知,各国根据其各自的国情,因地制宜地设计出了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模式。他们的共性是建立多元化农村金融供给机制,建立既有政府的金融机构支持又具有民间的合作性质的农村金融机构,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私人借贷、商业性金融等。各个金融机构互相促进、互为补充,支持农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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