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国有资产管理与理论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庄艳青 时间:2013-02-14
 2.日本的管理模式 
  日本的国有企业分为三类,即直营事业、特殊法人、第三部门。直营企业是由日本地方公共团体投资兴建,并直接经营的国有企业。国家或公共团体掌握其所有权和经营权。但直营事业并非孤立的经济实体,在设立、经营范围、投资规模及方向等方面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特殊法人是政府投资,依照特别法律设立的特殊法人企业。特殊法人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制度。政府对特殊法人根据投资份额和重要程度不同而采取不同管理办法。第三部门指由中央政府和地方公共团体和私人企业共同投资,以股份公司形式经营的国有企业。日本的国有企业主要在铁路、邮电、运输、基础设施、酒类专卖、自来水和金融等领域。而日本的国有企业的经营方式分为直接经营和间接经营两类。通过对美国、日本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进行分析,我们可以找到相似之处,并得出产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以法律为基础,依法管理;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和控制资金的投资方向,使资金投入到社会公共服务和科学技术研究等领域,在竞争性市场领域国有企业数量少,可以一定程度上克服市场失灵,并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 
  四、解决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1.大力发展国有企业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态,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企业制度。 
  2.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制度,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所有者权益的各项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解决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的基础。 
  3.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施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 
  4.健全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长效机制,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治理企业腐败现象,以预防国有资产流失制定选人用人标准,建立公众评价体系,逐步实现多种形式的市场化人才配置。在此基础上,还要积极引入社会劳动力价位,不断深化劳动用工、人事和分配制度地改革和完善。 
  5.积极推进国有的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努力培育和发展一批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目前我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国有资本在中小企业中大量存在,并分散于一般竞争性领域,这种情况使我国国有经济受到制约,无法提高自身效益,很难发挥国有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支撑、引导和带动作用。 
  五、结论 
  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国有资产的改革将会是一个长时间才能解决的历史性的问题。而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借鉴别国的改革经验,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将会更加顺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我国的国有资产改革必须与时俱进、符合时代发展规律,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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