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煤炭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方向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高光芝 时间:2013-02-14
  【论文摘要】2010年6月资源税价格改革正式在新疆启动,涉及原油和天然气两大资源,二者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均为5%。这也意味着,我国酝酿数载的资源税改革,以新疆先行的方式正式拉开大幕,由此将给新疆乃至全国的产业运行和经济结构调整带来深远影响。但是作为市场化程度最高的煤炭价格改革却未包含在这次改革之中,本文试图通过对煤炭价格形成的发展历程、现状分析、提出一些个人的见解。 
  【论文关键词】煤炭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分析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在可以预见的短时间内,还没有一种低成本规模化的新能源取代煤炭的主要能源地位。同时,国民经济的其他部门和相关产业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煤炭资源。资料显示,煤炭价格与国民经济中其他相关产业产品价格的关联系数为0.45,说明了煤炭价格的重要地位。鉴于煤炭价格的重要地位,其价格形成机制即煤炭资源的价格形成方法、程序和过程就显得尤其重要,煤炭价格形成机制是否合理、价格水平制定是否合理,不但关系着煤炭企业及煤炭企业员工的利益,而且还涉及到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及其利益分配问题,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会给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产生重大影响和作用。 
  一、煤炭价格形成机制的发展历程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的一个发展过程。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其他多数商品相同,煤炭的价格也经历了一个逐步由“计划价”向“市场价”的转变过程。 
  1979-1984年国家实行计划管理阶段。以调整煤炭价格水平为主,通过提高统配煤矿煤炭出厂价格弥补煤炭企业生产成本上升。1985-1992年国家实行调放结合阶段。调放结合后期逐渐转向以开放为主,市场化趋向增强。1993年放开了东北、华北地区和湖南省国有重点煤矿的煤炭出厂价格,以及洗精煤和电力、冶金行业用动力煤价格;1994年7月放开了其他煤炭价格(包括化肥生产用煤)。价格开放后,煤、电企业价格争议不断,难以形成一致意见。1994年8月,在国务院的干预下,确定1994年电煤价格上涨4%,基本平息了各地的煤价纠纷。为了促进煤、电双方顺利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在每年煤炭订货会上仍发布一个参考性的协调价格。随着国家对电煤价格的逐步放开,电煤重点合同价格呈不断上涨的趋势。2007年,国家彻底取消了煤炭价格双轨制,直到2009年12月,国家发改委宣布退出电煤谈判过程,电煤价格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标志着我国煤炭价格实现了完全市场化。 
  二、煤炭价格形成机制的现状 
  第一,煤炭价格定价机制尚不完善。整体而言,我国煤炭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进程明显快于石油、电力以及天然气等产业,基本实现了由市场发挥其配置资源的根本性作用。但是,煤炭价格改革的终极目标是走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化道路。目前,我国煤炭价格的定价机制充分发挥了市场的作用,煤炭价格反映供求双方的真实意愿。但是,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我国煤炭的定价没有体现其真实成本,煤炭价格并未将煤炭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中国目前的煤炭使用模式并没有考虑煤炭开采所造成的地质损害以及煤炭使用所带来的环境后果,环境损失等外部成本没有被纳入煤炭定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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