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GDP统计方法的可靠性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孙正 时间:2013-02-14

是把按当期价格计算的GDP及其构成项目折算成按某个固定时期价格计算的价值,不变价GDP核算的目的是为了剔除按现期市场价格衡量的GDP中的价格变动因素,以反映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最终成果的实际变动。

    不变价统计的核算方法。

>价格指数缩减法:通过价格指数剔除掉价格变动因素,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动受总产出价格和中间投入价格的双重影响(在价格指数缩减法旁标注总产出价格和中间投入价格),因此,价格缩减法分为双缩法和单缩法。

    >双缩法:分别用以上两方面的价格指数缩减现价总产出和中间投入,得出不变价的,不变价GDP=不变价总产出-不变价中间投入。

    >单缩法:假定中间投入的价格变化与总产出的价格变化基本上保持相同的幅度,都是通过价格指数将计算期的现价GDP换算成按基期价格计算的GDP。

    >物量指数外推法我国几乎没用到,在此就不作介绍了。

    (2)中国不变价GDP核算存在的问题A.使用单缩法较多单缩法的假设前提是:在生产过程中总产出价格变动与中间投入的价格变动趋势及幅度都是相同的。在现实社会中,这一假定显然非常牵强。一旦总产出价格与中间投入价格变动趋势与幅度不同,我国的GDP核算就会出现偏差,通常是会高估GDP的增长。

    B.生产法不变价GDP核算存在潜在的混合基期问题生产法不变价GDP核算存在潜在的混合基期问题———各个部门使用的核算方法不同,有的外推、有的缩减、有的混合,我们知道选择的基期不同,算出的增长率也会不同。

    C.支出法不变价GDP计算存在一些困难———多使用替代指标支出法不变价GDP计算存在一些困难———价格指数编制不完善,只多处只能使用替代指标,例如:大部分服务行业没有对应的消费价格指数,所以采用的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对应的服务项目来作为价格指数,这必然导致在统计服务业的产值时出现偏差。

    D.指数编制存在问题

指数编制问题与第三个问题是相互连接的,正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编制服务业生产者的价格指数等,所以导致不得不适用替代指数来核算。

    E.不变价GDP数据序列存在一定程度上不可比性。

    因为我国的不变价GDP核算方法一直在改变,核算数据会产生较大的波动,从而造成历史数据的不可比,例如:2004年前,生产法工业不变价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为单物量外推法,使用的物量指数是拉氏定基产出指数,而新方法中使用的价格指数类似于拉氏定基价格指数,因此间接得到的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会被高估,另外,单缩法的使用在目前中间投入价格指数远远高于产出价格指数的情况下,会加大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被高估的程度。

    在E问题中我们提到了一个重要概念———指数。对于不变价核算中使用的指数许多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给出了一些很好的指数公式。这些指数虽然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变化状况,但是选择不同的指数公式往往会得到不同的计算结果,有时甚至会得到完全相反的结论。不变价核算好坏的关键在于指数编制的好坏,而指数的好坏取决于产品项目分类、数据质量好坏、指数质量调整等许多方面,要想提高不变价核算必须提高指数的质量。

    但中国指数编制与国际通行做法还存在不少差异,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1)中国的环比价格指数与定基价格指数所使用的公式与国际不同。中国环比价格指数是同比指数,所以通过其连乘得到的中国定基价格指数无法构成真正意义上的时间序列数据。

    2)工业品和农业品的价格指数编制方法也有所不同。

    3)中国的价格指数分类较粗、国际非常细。

    到目前为止,我们介绍的都是中国GDP核算在理论层面与国际通行做法的一些差异,从这些差异中我们已经找到部分导致我国GDP官方数据令人质疑的原因,在这样一个理论框架下,我国在实践GDP核算时会不会也有问题呢,让我们继续探究一下。

    三、实践差异———统计体系

(一)统计调查方法———我国使用的是全面统计报表全面统计报表具有行政性,需要企业自下而上必须按时报送,这就意味着它存在以下缺陷:成本较高;企业会有意歪曲数据;没有制度保证企业配合统计,尤其是私企、个体户等;即便企业填了,小企业、个体户也常因记录不全无法提供准确信息,且这些类型企业占国民既经济的比重呈上升。这些缺陷都会导致数据质量有问题。

    (二)统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1)统计不足i、服务业统计不足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且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目前,服务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新增长点。尽管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增长迅速,但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仍大大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而我国的服务业统计更是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亟须探索服务业统计的理论和方法,借以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

    我国的产业统计长期以第一、二产业为主,第三产业和服务业统计,相对滞后。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突出地显示了这一方面的问题(见表1)

    1)统计范围存在缺口服务业包括除了农业(这里指的是大农业,即农、林、牧、渔等各业)、采掘业(采矿业)、制造业、电气水业和建筑业五大产业门类之外的所有门类。但从统计和核算的角度看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根据服务业涵盖范围,除有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开展的服务业统计外,为了弥补服务业统计范围缺口,国家统计局对服务业重点行业的法人企业和个体户开展了抽样调查。从该表格和国际产业分类对比,仍有相当一部分服务业活动没有纳人统计调查范围,如知识产权服务、雇佣关系居民生活提供的各种免费或廉价服务(如幼儿园)以及研发等等。

    2)服务性企业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统计调查制度由于周期性普查要间隔5年或10年才进行一次,所以尽管能够获得比较全面详细的统计资料,但由于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通常不能满足反映经常性变化的需要。因此,抽样调查方法更适用服业统计。但这种调查方法在我国目前的服务业统计中还没有得到充分使用。因此需要企业建立经常性的统计调查制度。特别是私营和个体经营单位从事的物业管理、计算机服务、律师服务、商务服务、信息咨询、会计师服务等新兴服务行业。

    3)重实物量统计、轻价值量统计,无法满足GDP统计的需要从部门统计制度看,只有少数部门统计内容比较全面,既有实物量指标,又有比较详细的价值量指标,有的部门统计甚至设置了增加值指标。绝大部分部门统计内容比较简单,只有一些实物量指标,基本上没有价值量指标,难以满足GDP核算的需要。

    4)服务业价格统计有待完善

目前,价格统计主要由国家统计局负责。从我国价格统计现状看,服务业价格统计缺口较大,除已建立了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交通运输业价格指数(试行)、房地产价格指数外,其他服务业价格指数仍是价格统计的空白。

    5)统计资料时效性差

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下,有关管理部门之间独立地开展统计工作,在统计范围、指标设置、数据衔接、资料报送等方面协调性和实效性均较差,难以满足宏观经济管理和社会公众的需要。现行部门统计主要为了满足部门管理的需要,统计资料时效性较差,难以满足GDP核算的需要。

    6)服务业增加值核算方法欠缺

我国年度服务业增加值一直采用收人法计算,至今也没有建立起生产法核算制度。由于核算方法的缺陷,按收人法计算的服务业增加值数据无法从服务生产角度进行验证。

    ii、三大产业统计存在问题

1)工业分类较粗、统计体系不健全一般而言,工业产品实物量统计数据是工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统计的基础,又并非各级政府所关心的政绩指标,因而其可信度应当高于总产值或增加值指标。

    在工业统计方面,乡镇企业、村及村以下企业统计体系不健全。一般企业根本没有不变价格目录,只能以现价代替不变价计算工业产值,又没有统计台帐。这必然给工业增长速度的冒估和虚增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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