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现代农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菊英 时间:2013-02-14
  (二)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特色是现代农业的核心竞争力,盐城的农业资源、产业、发展路径等都有着自身的特点,必须发挥优势,塑造特色,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 
  1、着力打造区域特色。沿海县(市)要依托丰富的沿海资源,大力发展海水灌溉农业、耐盐农业和海产品养殖,加快建设沿海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大市区及周边地区要重点在都市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发展上求突破,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上带好头;镇村要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目标,强化特色农业基地建设,创建一批特色强镇、强村。 
  2、大力培育产业特色。目前响水的百合鲜切花、滨海的生猪、阜宁的苗木花卉、射阳的麦牙、建湖的葡萄、亭湖的食用菌、盐都的草莓、大丰的海水蔬菜、东台的设施蔬菜等产业特色鲜明,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自身的优势,把这些特色产业培大、强,同时要把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好。 
  3、积极创建品牌特色。农业发展要走品牌化经营的路子,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努力把这些优势特色产品做出规模,把品质创优、品牌叫响。围绕发展特色产业、打造名牌产品,精心组织农业招商活动,积极推进射阳、盐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平台,加大产业招商力度,争取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投资盐城农业,加快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步伐。 
   
  (三)要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 
  1、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信息准确、传递畅通是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保障。必须尽快建立规范、高效、诚信的农业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制度,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政策、供求、价格、气象等农业信息服务,避免农民盲目生产经营。在加强农业部门自身信息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村组干部、农民经纪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培训,建立农村信息员队伍,发挥农业信息“二传手”的作用。农业信息服务是一项社会公益性职能,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配备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 
  2、健全农业市场服务体系。农产品销售难,关键是农村市场体系不健全。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首先要构建畅顺高效、便捷安全的农产品流通体系。要进一步完善五级市场流通网络。市一级要重点培育区域性中心批发市场,县一级要抓好综合批发市场建设,乡镇一级要加快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专业市场,村一级要建立农产品购销经营部,组一级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经纪人。要鼓励农村能人到大中城市设立专门的批发市场、销售专柜、建立直销点等,拓展本地农产品销售渠道。 
  3、健全农业技术服务体系。要构建新型的农技服务体系。公益性农技体系负责病虫害防治、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业抗灾减灾、面上农技培训等服务;经营性农技体系重点开展种苗与农资供应、配套技术指导、加工、运销、信息等各类技物结合型服务。要积极与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挂钩,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设施的引进、消化和吸收,提升农业科技的贡献份额。 
   
  (四)要提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层次和水平 
  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重要抓手。因此,政府应该对它们进行扶持、指导和引导,不断提升它们的层次和水平。 
  1、加大宣传和扶持力度,扩大覆盖面。要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鼓励农民加入合作社。政府要在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用电用地等方面进行扶持,为其提供登记辅导、产业发展、市场营销、运行管理方面的指导,进一步增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扩大覆盖面。 
  2、健全产权联结、资产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一是健全产权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以资金、土地等生产要素入股参加合作,逐步形成以产权要素联结的紧密型利益共同体,让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分享合作利益。二是健全资产运营管理机制。依法独立建账,并为每个成员单独设立账户。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实行严格的会计管理,切实加强财务审计,定期将财务状况向全体成员公布,接受全体成员监督。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章程的约定,建立合作组织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额)返还的制度,对成员实行多形式、多环节的让利、分红和返利,保障每个成员享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 
  3、增强服务功能。要着力引导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各类服务经营实体,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服务功能。要顺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引导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生产示范基地,从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不断增强自身的功能。 
   
  (五)要积极推动土地的合理流转 
  要实现现代农业所需的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势在必行。虽然盐城近几年在土地流转方面进展较快,率先实行了土地“预流转”制度,但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所以,应该大力推动土地的流转。 
  1、加大宣传。土地只有搞规模经营才能产生规模效益,这是经济规律,但农民自身很难意识到这一点,加之耕者有其田的传统观念和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使得土地流转很难实现。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广大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参股或出让形式,走土地规模化经营之路,创造土地流转的氛围。 
  2、财政扶持。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来源,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很强,失去土地就意味着生活没有了保障,在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情况下,农民轻易不会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让。要使土地流转顺利进行,必须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出让土地的农民可采取补助养老保险金办法,以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对牵头流转的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按流转集中的土地面积对其农田基础设施投入进行适当补助,以鼓励他们承租农民土地,带动农民增收。 
  3、典型引导。盐城市在现代农业建设过程中涌现出许多典型,他们为土地的合理流转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例如,盐都区步湖路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花卉生产,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通过租赁等方式将土地从农民手中流转出来,达到一定规模后,对农田基础设施加以完善配套,再将土地倒包给农民经营或“反聘”这些农民当工人。对农民来讲,除了每年可获得固定的土地租金收入外,还能获得工资报酬,所得的收入远大于自己耕种的收入;对龙头企业来说,既有了自己稳定的原料基地。又可获得规模经营带来的规模效益。这是当前比较理想的土地流转方式,具有很好的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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