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江南商品经济与消费结构关系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孙竞昊 时间:2010-06-25
明清时期(截止于鸦片战争),地处长江三角洲平原、杭嘉湖平原的苏州、松江、常州、杭州、嘉兴、湖州六府所辖的江南地区,商品交换与商品生产的发达水平臻至古代社会的巅峰,于当时的国民中雄居最显赫之地位。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消费同生产、交换、分配诸环节共同构成了一个特定的经济结构。因此,勘察明清江南商品经济结构,不能忽视消费的功能和作用,及其与其它环节的互相制动关系。

  消费结构包括消费需求、消费水平、消费方式和消费品的类别与比例等项,能从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一定社会经济形态的性质。

    一、人口压力与人口流动所造成的消费需求结构对商品经济的作用

  一切经济活动的最终动因是消费的需要,人口作为社会生产活动的主体,既是生产力的构成因素和生产关系的体现者,又是物质资料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一个社会、一个地区的人口,一方面依存于经济,为经济水平所制约,另一方面也对经济发展产生作用。其中人口的消费需求与生产结构的性能密切相关。

  在生产工具简陋的古代农业社会,生产的增长一般依靠充足劳动力的投入,即劳动密度的增加,因此经济繁荣往往以人丁兴旺为标尺。江南地区的开发得力于西晋末年开始的具有先进劳动技能的北人南下。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外地人口的涌入,江南人口急剧膨胀,北宋时人稠地狭的矛盾已初露端倪,逮至明清阶段人地关系的紧张愈演愈烈。就全国范围看,明代人口最多时达一亿左右。清乾隆在位的60年间连续突破两亿、三亿大关,道光年间竟增至四亿。而偏处东南一隅的江南地区人口高度集中,雄居全国之冠,据推算:明代全国平均每平方公里人口数为19人,而浙江是114人(相当于全国人口平均密度的600%),南直隶为48人(相当于全国密度的250%);其中,苏、松、嘉三府,每人平均占田数仅4亩左右,存在首大量的剩余人口。?①]在前资本主义社会里,人口或劳动力过剩不是生产力发展的必需,且成为经济和社会运行的拖累,往往需要通过移民、扩充军队、兴办公共工程等非生产方式来暂时消化一部分过剩劳动力。明清时期,北方的过剩人口问题很难解决,而江南地区由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较为成功地化解了这一难题,避免了因人口过剩而导致的流民动乱。

  江南地区的可耕土地在北宋时即已开发殆尽。可是,一定量的土地能够养活的人口量有一定的界限。在以机器、化肥、大规模的农场经营为标志的近代农业兴起以前,挖掘土地潜力的主要方式是强化精耕细作,提高单位面积收益。但劳动投入的增加也并不单意味着使用更多的劳动力,相反由于劳动技能的熟练和改进使生产率得到提高,将大量农业劳动力从固定数额的土地上排挤出去。江南农产之利,全在水田,因此江南人民千方百计地提高稻作集约化程度,如推广双季稻、稻麦连作、棉豆间作等,发展了多元性的农业结构。由于中国小农经济以农业和家庭手的结合为特征,提供手工业原料的经济作物得以迅速推广——当然也与经济作物的收益高于粮食作物有关。集约化耕作需要一定的农业投资,又往往须现金支付,而清代江南农家耕种十亩,还要“雇工以助之”,更需相当数额的资金,所以不得不依赖家庭手工业收入来补充。与生产经营的多样化相适应,专业化亦有所提高。个体小生产者基于生产条件的差异和个人技能的专长、或专门从事粮食生产,或专门种植经济作物(种棉、植桑等),还有的离开土地后专职人事丝、棉等家庭手工生产。生产经营的多样化与专业化带有为“交换价值”而生产的性质。与商品性生产相适应,并且由于人口依然大量过剩,众多无地或少地以及土地瘠薄的人弃农就商,或兼事货殖作为副业,如徐光启所云:“南人大众,耕恳无田,仕进无路,则去而为末富、奸富者多矣。”?②]

  上面所述都加剧了江南工商业人口和半工商业人口比重的上升,这类人口多向新型的工商业市镇集中。城镇中的工商业者与市场联系密切,他们队伍的扩大无疑促进了商品交换与生产的发展,而且江南城居地主、官绅数量的庞大及其高消费的生活方式,也成为商品市场经济高涨的一个动因。

    二、消费主体、消费水平对商品经济的影响

  明清江南地区的生活消费水平较前有很明显的提高,平均水平也高于同时期其它地区。然而,在商品市场经济的旋涡中,各个消费主体由于本身经济能力与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同,其消费水平呈现出显著的差异,这种差异与生产结构、经营相关联。

  实际上,明清江南人口的绝大多数仍然附在土地上,即便那些游离出来的工商业者,也与土地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割不断与土地联系的脐带。个体农户的多种经营还是以种植粮食作物的农耕生产为主体,尤其在肥美的水田地区,主要种植稻作,兼种棉、桑等经济作物,粮食基本自给自足或半自足。少数以种植经济作物为主的农家,口粮也多取自本地,交换行为基本在市镇这类地方小市场完成。以粮食种植为中心内容、以糊口为目的的生产规定了消费水平的低下和简单。一般人家大都以织助耕,家庭手工业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消费水平的高低,“女工勤者,其家必兴,女工游惰,其家必落;正与男事相类……且夫匹夫匹妇,男治田可十亩,女养蚕可十筐,日成布可二匹,或纺纱八两,宁复忧饥寒乎?”?③]这种配合紧密的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结构的商品化发展,不仅解决了庞大人口的基本生活消费问题,而且多余产品大量进入交换领域,输出埠外。但是,商品化生产的发达并没有使江南人民突破“低消费”的界定。就连植桑、养蚕、缫丝、织造专业化、商品化程度很高的湖州来说,广大专事副业或手工业的个体家庭,仍然是靠换取粮食以维持生计和交纳租赋以保障简单再生产的进行。鲜有财富的大量积累,故时人有曰:“湖丝虽遍天下,而湖民身无一缕,可慨!?④]

  当然,与单纯的经济下“低消费”不同,明清江南地区的“低消费”具有相对性。况且,消费本身及其影响已逾出本区域,从而加强了小农经济对市场的依赖性。

  农村以小农经济为中心的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可能完全解决严重的劳动力过剩问题,大量剩余劳动力转化为比较固定的工商业者,并汹汹涌入城镇,成为市镇勃兴的重要因素。明清时期密如星斗的市镇,聚集了以工商者为主体的大量人口。基于农工产品比价的“剪刀差”以及前资本主义商业的高额利润,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高于四乡。随着市镇多方面的城市功能的增强,特别是零售商业、铺坊手工业、饮食业和酒楼、茶肆、妓院等行业的蜂起,加上大量地主、士绅的迁入,使得市镇行政管理复杂化,官吏队伍遽速壮大。这些达官贵人、富商巨贾凭藉经济、实力,消费水准高得惊人,高档奢侈性消费品的猛增促进了商业的繁荣。但中小工商业者的生活用品基本来自本土所产,他们所从事的商品性生产的发展主要缘自外地市场的需求。市镇市场繁华绚丽,零售店铺鳞次栉比。可是,城市零售商业并非执行流通任务的职能商人资本,而是一种“不执行职能或半执行职能”的“杂种”?⑤],仅能说明消费服务环节的流畅而已。至于饮食、服务、娱乐业更与社会再生产过程无缘。市镇居民消费水平的差异所造成的多重导向促使江南经济商品生产的种类多样化。

  苏、杭等江南大城市的消费水平总体上又高于市镇。因其城市功能在明清时出现有利于商品经济的转化,在较大程度上克服了政治中心官宦性消费的弊端,所以消费水平上升的重要意义表现为占有城市人口多数的一般工商业者经济能力的提高。明代苏州西北阊门至枫桥是进入苏州的主干通道,这里列肆二十余里,居民数万计。东北半城皆居机户,“比户皆工织作”。生产技能和生产率远远高于市镇和乡村的工商业者。较为丰厚的经济收入是消费水平上升的基础。清人钱咏追记明代苏州商贸盛景:“吴中五方杂处,为东南一大都会,群货聚集,何啻数十万家。”?⑥]这些来自外地和本地的富商大贾累资数万、十万、百万计,由于商业资本在江南极难转向产业资本,便大量消耗在奢侈性消费中,由此刺激了商业的过度繁荣,也有利于贩运贸易的兴旺、高档商品生产的增长,并进而为广大的手工生产者和小商人提供了大量生存、经营机会。商业和服务行业的繁荣消化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从而使社会秩序较为安定,使工商业的发展获得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另外,一些原来官宦性消费极强的江南行政城市即府治、县治的平均消费水平也源于商品经济发展所导致的城市功能变动而得到提高。首先,工商业人口的数量增加,改变了人口的比例,扩大了城市规模。如松江旧城狭窄,方圆不及九里。明隆庆、万历间,人口骤增,居民稠密。来自四乡、外地的农村过剩人口汇集在府城周围。四郊十里左右,人口不下二十万,大多数从事工商职业。府城东、西门是商业、手工业麋集区。万历年间,东城“男人制鞋”“轻俏精美”,“率以五六人为群”,“列肆郡中,几百余家。”西门外,有暑袜店百余号,远方客商争来购买。这些工商业人口的多样性、复杂化的较高消费来自市场,交换的扩大又反过来刺激生产结构的商品化程度。这样的消费显然与官僚、军队、士绅、城居地主及其仆从的庞大消费有别。此外,还有一个因素不能忽略,即当时租税折银现象也促进了市场交换的繁荣,尽管其中因商品作为租、赋转化物的不纯性而使交换掺杂着大量水份。

  与物质消费提高相适应,江南城乡不同层次的文化消费也有了相当可观的提高和转变,当另文述及。
  三、消费品结构、消费行为结构对商品的影响

  依照“物的有用性”即使用价值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消费行为可大致划分为一般性的日常生活消费与奢侈性高消费。

  在社会消费品总量中,一般日常消费品质量的提高和比重的增加,意味着社会经济正常、健康的和进步。在前资本主义社会,虽然物质生产水平低,但由于阶级、等级、职业差别和财富差别的悬殊,享有特权或财富的“非生产者”的奢侈性消费畸型地膨胀,其对市场的依赖性尤其促使长距离贩运贸易的片面发展,由此影响到生产结构里劳动、资金的投入集中于奢侈性用品的生产,从而相对削弱了日常生活用品的生产。高侈奢消费行为还使劳动和资金流入商业、服务、娱乐业领域,浪费了大量财富,在一定程度上堵塞了扩大再生产的各种机会。

  奢侈性消费品与一般日常用品的界线不是一成不变的。明清江南地区某些原属高档消费品的商品降为普及性的一般生活用品,这是一个可喜的征兆。如棉布衣饰在唐时仅为权贵服用,迄及时代,“凡棉布御寒,贵贱同之。”?⑦]至清时,“江南一带,康熙间,常服尚多用布。”到嘉庆间,已是“以布为耻,绫缎绸纱争新色新洋。”?⑧]棉布作为日常用品,其庞大的消费需求有力地推动了棉花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和棉纺织业的发展。丝织业中也存在相似的情形,如包头绢行、改机行,都是生产与民间消费有关的日常服饰品,包头绢为创织细软的纱代替高级品的精纱,而改机则是把原属高级品的缎或纱改织成较坚实的绸,以利在民间扩大销路。这类日常用品范围的扩大、数额的增加、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产品结构摆脱前资本主义的性质。

  但明清江南地区消费行为的两极分化依旧严重,并且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奢侈性消费益发炽盛。康熙“盛世”之时,唐甄根据在苏州一带亲历,描绘了城乡、贫富人家消费和经济水平的巨大差距,“行于都市,列肆焜耀,冠服华朊,入其(农家)家室,朝则熄无烟,寒则蜎体不申。”?⑨]广大生产主体的消费能力低下,表明他们缺乏经济实力进行扩大再生产。

  明清江南奢侈性高消费是在商品经济广泛发展的背景下形成的,这究竟与市场交换和生产结构有什么关系呢?

    四、奢侈性高消费风气对商品经济的影响

  在日常消费品商品性生产增长的同时,明清江南的奢侈性高消费品也与日俱增。消费行为的“尚奢”风习迷漫于大、中、小城镇以至乡村,见诸当时士大夫充满愤慨和忧患的议论,张瀚写到:“至于民间风俗,大都江南侈于江北。而江南之侈尤莫过于三吴,自昔吴俗奢华,乐奇异,人情皆赴焉……”?⑩]尚奢耻俭还引起社会道德风尚的变化,徐献忠认为:“今天下风俗,惟江之南靡而尚华侈,人情乖薄,视本实者,竞嗤鄙之。”[(11)]

  以尚奢、薄情为特征的消费、道德风气的嬗变大抵以嘉、万时期作为一个转折点,“正、嘉以前,南都最为醇厚。”[(12)]许多“百不见一二之”的现象伴着明中叶江南商品经济的高涨层见叠出。“传者谓:弘治时,世臣富;正德时,内臣富;嘉靖时,商贾富;隆万时,游侠富。”[(13)]商品经济的发达引动了奢侈性消费的膨胀和社会风气的商品化。
  产自江南的直接与商品生产有关的高档商品主要是精致昂贵的丝织品。高档丝织品工艺复杂,不仅需要手工精细的熟练操作,而且需要劳动分工和协作,这裨益于生产的集中化,因而丝织行业中的手工作坊和手工工场相对多一些,还出现了生产关系的某些变动。但大体上还是依靠熟练劳动力的劳动投入,精益求精,如此紧密的内部组织结构抑制了生产分工和协作的社会化。这种生产奉行质量竞争的原则,不同于实行价格竞争的“合理化”生产——后者以改进技术、扩大产量、提高劳动效率为标志,是近代资本主义生产的竞争、经营方式。悠久的丝织业日益变为生产高、精、尖产品的产业,不能促使整个生产结构的革命性变动。如同英国传统的毛纺业一样,既有强大的生命力(丝绸在近代国际市场仍有极强的竞争力),也有顽强的惰性。在历史上,生产技术、生产关系的变革总是出现在新的产业上,如近代英国是在新兴的棉纺工场里最先使用蒸汽机,从而揭开了产业革命的序幕。

  江南以丝织品为主的高层次消费品远销全国及海外,同时各地及海外的珍稀产品也大量的汇入江南市场。这决不仅仅在于富贵人家消费水平即购买力的提高,亦与尚奢竞侈的普遍风尚相关。城乡中、小人家很多贷钱购买金银首饰,竞为华侈。在苏州,“不论富贵贫贱,在乡在城,男人俱是轻裘,女人俱是锦绣。”[(14)]

  奢侈性消费刺激了商业、服务业的发达,可以消化大批过剩劳动人口,从某种意义上说有一定的益处,清人顾公燮,体察到了这点,“自古风俗移人,贤者不免。山陕之人,富而若贫,江粤之人,贫而若富。即以吾苏而论,洋货、皮货、绸缎、衣饰、金玉、珠宝、参药诸铺,戏园、游船、酒肆、茶店,如山如林,不知几千万人。有千万人之奢华,即有千万人之生理。若欲变千万人之奢华而返于淳,必将使千万人之生理,亦几于绝,此天地间损益流通,不可转移之局也。”又议论道:“治国之道,在于安顿穷人。……苏郡五方杂处,如寺院、戏馆、游船、赌博、青楼、蟋蟀、鹌鹑等局,皆穷人大养济院。一旦令其改业,则必至失业,且流为游棍,为乞丐,为盗贼,害无底矣。”[(15)]然而,这种前资本主义性质的“第三产业”脱离了物质生产力水平。盛宴酒会、住宅园林、珠光宝器、陈设装置、纳妾宿妓、婚丧嫁娶的挥霍铺张,以及过度的民间信仰、风俗节日等方面的消费对生产和商品生产的意义几乎都是消极的。其对商品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负面作用主要表现以下方面:

  加剧市场畸型繁荣,浪费巨大社会财富。高消费的主体多为享有特权的官僚贵族、城居地主、富商大贾及其奴仆队伍。他们的资财源于生产者的剩余产品,多是租税的转化形态,如官俸即取自政府征收的田赋杂税,以及各种法外收入。他们所购置的高档奢侈性产品不管是本地所产还是靠长途贩运进来的,价格都远远高于价值;加之他们的收入很多不是来自亲身生产,必然不甚计较商品的真实价值,如此一来一般生活用品的价格与高档消费品的价格之差距大得惊人。况且庞大的仆从队伍也是消耗社会财富的重要因素。明清奴婢制度十分发达,男优女婢、青楼娼妓、舆夫佣仆,数量壮观,“大家僮仆,多至万指。”[(16)]“人奴人多,今吴中仕宦之家,有至一、二千人者。”[(17)]这些奴婢或半婢身份的“雇工人”多用于家内服役,属寄生性消费人口。另外,活动在江南的外地商人和高利贷者为了抬高自己的社会身份,更为穷奢极侈,挥霍无度,时称:“大抵吴人滥觞,而徽入导之。”[(18)]因本土地贫瘠、田赋沉重而难投资地产的徽商,其自身的家庭生活颇为节俭,但却在盛宴酒会、纳妾宿妓、娱乐游戏等社会化的消费上不惜挥金如土。这也限制了商业、高利贷资本可能向产业资本转化的量额。由各色富贵人家及其附从人口所造成的奢侈性高生活消费,使明清江南市场带有畸型膨胀的病态,尚奢风气滋长、蔓延、辐射到一般庶民地主和中小人家的日常消费习俗上,即便外出打工糊口的行帮中,许多人也把血汗钱糟蹋在酒肆、赌场与戏馆中。这种靡然风行的“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短期消费方式,严重损害了扩大再生产所必需的资本积累。

  江南本地富户中,地主型居多,生活消费主要来自田产,有的也兼营商业、高利贷业。但由于地权可移动性的“软化性格”,土地买卖在商品货币发达的气候里更为频繁,因此稳定的田产收入得以权力所带来的财富收入作保障,故而最终强有力维持奢侈生活的后盾是权力。江南士大夫如林如云,享有官衔和功名的士绅,包括现任官僚、致仕吏员以及生员、监生,各恃自己的权势,兼并土地。宦海沉浮,风云变幻,故江南田地多易其主。因此,科举入仕、破财捐官,用超经济的手段以保征经济利益的现象在江南地区尤其普遍。在这方面,殊为瞩目的是占据明清江南商人资本市场最大份额的徽商、晋商等商帮的“政治性消费”。许多徽商虽以微本起家,恪守职业道德,兢兢业业,惨淡经营,可一旦拥有一定的资财后便不惜血本勾通官府,谋求特权以赚取更多的利润和减少经济的与非经济的搔扰、盘扣。大一些的徽商大都经营受官府扶持和控制的盐、茶贩运业和典当业,颇具官商色彩。政治性消费的另一目的是抬高社会地位,炫耀门第。徽商还积极参予江南地区修路筑坝、赈灾救贫等公益、福利、慈善事业,博取盛誉。此外,徽商等外地商人效法江南仕宦人家,将大量资财用于捐官和扶植乡族子弟科举入仕,不独因为权力是财富的矿藏,还如汪道昆所言:“夫贾为厚利,儒为名高,夫人毕事儒不效,则驰儒而张贾,既侧身飧其利矣,及为子孙计,宁弛贾而张儒。一张一弛,迭相为用。”[(19)]本来可以作为有力的经济力量的大量资财消耗在政治性的无谓投资上,这种物质财富的“异化”消费遏制了向产业资本转化的欲望。

  五、全国及海外消费结构与明清江南商品的互动

  从明清江南市场的超区域辐射功能的视角,可以看到江南商品经济的及其特点与全国的消费需求、消费结构互为制动、密切关联。由于各地的生产、生活水平普遍低于江南地区,使得江南以棉布、丝帛为主的农、副、工产品遍销全国及海外,而销售路线的不断转移避开了某些地区生产发达后阻滞江南产品进入的障碍。这就使得江南日常用品商品化生产因为有广泛的市场需求而具备了持久的生命力,可同时也抹煞了生产技术突破性革新的要求。

  国家维系庞大的官僚、军队等财政供给除来自赋税外,也部分地与江南市场发生直接、间接的联系,如“领织”、“市买”即是如此。特别是军队所用的棉布多是购自江南市场。封建国家这种巨大的军政消费需求对江南商品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另外,皇室、贵族、官僚和各地的地主、富商以及少数民族首领的奢侈性高消费需求,影响了消费结构的比例和性质,对明清江南商品经济的发展发挥了不容低估的作用,这种作用如同前面分析的江南富贵阶层消费需求所产生的效果一样,弊大于利。此外,海外市场对江南产品的消费需求,基于明清政府对海外贸易的禁止和限制,以及以农立国的大陆国家的特点,对江南商品经济结构的影响是偶发的、扭曲的、微小的。而不似近世之初的西欧国家由于海外市场对高档消费品需求的扩大引起日用消费品生产的增长,由此出现商品经济结构的革命性变革。

    六、小结

  通观明清时期以江南地区为主的全国消费结构在江南商品经济运动中的地位和影响,可以得出带有性的观点。

  人口密集的压力是促使商品经济发展的最初、最直接的消费动因。生产的日益商品化、工商业人口的增加和集中,使生活消费愈来愈依赖市场。但消费结构的内部比例依旧不合理。马克斯·韦伯指出:“走向资本主义的决定性作用,只能出自一个来源,即广大群众的市场需求,这种需求只能通过需求的大众化,尤其是遵循生产上层阶级奢侈品的代用品路线,而出现于一小部分奢侈品中,这种现象以价格竞争为特征,而为宫廷进行生产的奢侈品工业则遵循质量竞争的手工业原则。”[(20)]固然与中国传统商品生产相比,明清江南日常生活用品的商品化生产得到广泛的、长足的发展,然而从质量竞争变为价格竞争的新型消费经济没有形成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反因富贵阶层消费能力的提高和尚奢风气的普遍化,奢侈品的商品性生产恶性膨胀,并进而加剧了交换的过度发达和市场的畸型繁荣。

  通过对消费结构的剖析,可以看到明清江南商品经济的种种规定。城乡普通人家尤其是农户的消费水平相对低下,这主要是因为生产结构里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结合的个体小农经济的生产力伸张度有量与质的限定。由于城乡浑然一体,经济对流极不充分,城乡交换仍旧限于地方小市场上的盐、铁、茶和粮食。城镇市场的繁荣纵然与手工业的壮大有关,但交换重于生产的前资本主义性质一仍旧贯,较大规模的手工作坊、手工工场极为稀少,反映出生产分工与生产力依旧不发达。相反,城镇珍稀奢侈品贸易、土特产贸易以及零售商业、饮食业、娱乐业的发达和市民文化的糜费腐化,说明这种不合理的消费结构受到特定社会经济形态的制约。在这样的背景下,商品经济的发展就难以出现质的突破,鸦片战争以前的江南商品经济还是没有自行走出中世纪。

  注:

  ①参见从翰香《论明代江南地区的人口密度及其对的影响》,载于《史研究》1984年第3期。
  ②[明]徐光启《农政全书》卷9“农事·开垦下”。
  ③[明]张履祥《补农书》卷下。
  ④[明]宋雷《西吴里语》卷3。
  ⑤参见《资本论》第3卷320、327页。
  ⑥[清]钱泳《履园丛话》卷24下“杂记下”。
  ⑦[明]宋应星《天工开物》上卷,“乃服第二卷”。
  ⑧[清]黄印《锡金识小录》卷1。
  ⑨[清]唐甄《潜书》下篇上,“存言”。
  ⑩[明]张瀚《松窗梦语》卷4,“百工纪”。
  (11)[明]徐献忠《吴兴掌故集》卷13“风土”。
  (12)[明]顾起元《客座赘语》卷1。
  (13)[清]孙之騄《二申野录》卷4。
  (14)[清]钱咏《履园丛话》卷7“臆论”。
  (15)[清]顾公燮《消夏闲记摘抄》上。
  (16)万历《嘉定县志》卷2“疆域志·风俗”。
  (17)[清]顾炎武《日知录》卷13,“奴仆”。
  (18)[明]王世贞《觚不觚集》。
  (19)[明]汪道昆《太函集》卷52,“海阳处士全仲翁配戴氏合葬墓志铭”。
  (20)马克斯·韦伯(又译作“维贝尔”)《世界经济通史》第263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