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代农业的飞跃发展及其动因和影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万国鼎 时间:2010-06-25

    我国农业起源于新石器时代,距今六七千年以上,可能多至1万年。精耕细作传统发生于公元前5世纪左右,孕育于春秋,而奠基于战国时代。这是一个划时代的飞跃。它的内容怎样?为什么会产生这一飞跃发展?

    农业是国民的基础。经济基础的急剧变化,必然影响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的变革,又会回过来影响经济基础。战国时代是我国上著名的变革剧烈的时代,许多方面表现出划时代的变化,而农业的飞跃发展刚巧发生于这一时期,其间当有错综复杂的相互关系。

    而且战国时代是我国历史上一个漫长的地主封建社会的开始,在这开始时期奠定的农业组成和发展趋势,对后世具有深厚影响。

本篇企图对以上这些问题,以农业为中心,简单地旁及有关方面,作一个综合论述和概括分析的尝试。

 

一、农业技术的飞跃和精耕细作传统的奠基

 

    战国时代农业的飞跃发展,表现在许多方面。

    《诗经》及其他春秋以前的书中,说到耕的地方不少,但没有一处说深耕的。在战国时代的作品中,深耕就变为通行的语汇了。

    《国语·齐语》说:“及耕,深耕而疾耰之,以待时雨①。”

    《孟子·梁惠王上》说:“深耕易耨”。

    《庄子·则阳》篇说:“昔予为禾,耕而鲁莽之,则其实亦鲁莽而报予,芸而灭裂之,其实亦灭裂而报予。予来年变齐,深其耕而熟耰之,其禾蘩以滋,予终年厌飧。”

    《荀子·天论篇》说:“楛耕(耕得粗恶不精)伤稼”。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说:“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

由此可见,深耕熟擾是战国时代开始强调的,要求把土地深翻,把翻起来的土块破碎磨平。耕的深度虽没有说明,但据《吕氏春秋·任地》篇说:“其深殖之度,阴土必得,大草不生,又无螟蜮。”要求做到下层湿润,杂草根和种子被深翻烂掉,害虫也被深埋杀死。又据《考工记》,当时主要耕具耜的头长1尺1寸,一次刺土可以插进土中1尺有零,也就是可以耕到1尺深,合今7市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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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国语》是战国时代人写的,虽然此处所说,写作管仲对桓公的话,但未必真是管仲所说,显然是假托的。

 

    而且《吕氏春秋·任地》篇提出管理和改良土壤的一些原则和要求;谈到做垄和沟的方法,指出在高旱田要种在沟里,低湿田要种在垄上。又《辩土》篇指出春耕时要先耕强土,后耕弱土(强土、弱土即现在土壤学上所谓重土、轻土)。《考工记》指出用直庇的耜耕强土、用句庇的耜耕弱土(解释见第二节)。可见战国时代对于土壤和耕作已经积累相当丰富的知识与经验。

    施肥在春秋以前中看不到明显记载,到战国才受到重视。

    《孟子·万章下》说:“百亩之粪”。又《滕文公上》说:“凶年,粪其田畴而不足。”

    《荀子·富国篇》说:“掩地(耕地使土相掩盖)表亩(表明田的经界),刺艸(除草)殖穀(种植庄稼),多粪肥田,是农夫众庶之事也。”又《致士篇》说:“树落则粪本”。

    《韩非子·解老》篇说:“积力于田畴,必且粪灌。”

    《吕氏春秋·季夏纪》说:“是月也,土润溽暑(土壤湿润,天气湿热),大而时行,烧薙行水,如以热汤(薙指除草、割草,烧不一定用火烧,可能指此时天热多雨,好比烧了热汤浇上去一样),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

    这些资料,特别是《荀子》所说:“多粪肥田”,和《韩非子》所说:“积力于田畴,必且粪灌”,说明战国时代已经把施肥提到很重要的地位,农民已在努力于多施肥料。

    从这些较早的记载起,在我国古农书中,一向把肥料称做粪,施肥称做粪田。粪原指扫除的废物,亦指人畜的粪便。从这个意义上推测,大抵最初是用畜粪和农场废物作肥料的。此外,“树落则粪本”,已经明白指出树叶腐烂可作肥料,《吕氏春秋·季夏纪》也指出杂草腐烂后可以肥田,说明那时已经认识并且重视绿肥的功用。

灌溉的起源较早。《诗经·小雅·白华》说:“浇池北流,浸彼稻田”,已经说到稻田的灌溉。春秋楚庄王时(前7世纪末)楚相孙叔敖建造芍陂(在今安徽寿县),可说是我国较大的蓄水灌溉工程中的最早的。但大发展则在战国时代。魏文侯时(前5世纪),西门豹引漳水溉邺(在今河北临漳县),襄王时(前4世纪末)史起又加修建。当时人民歌颂说:“决漳水兮溉邺旁,终古舄卤兮生稻粱”,指出改良盐碱土和提高生产的功效。秦昭王时(前3世纪初),蜀守李冰凿离碓,穿二江,筑都江堰,灌溉成都平原五百多万亩。秦王政元年(前246),韩使水工郑国入秦,劝秦凿泾水作渠,渠成,名为郑国渠,溉地四百多万亩,“皆亩收一钟,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①。”此时列国都有兴建,大小溉田沟渠甚多,不可胜数②,以上所举只是其中几个最著名的。而且漳水是泥沙很多的浊流,在这样早的时候就能首创渠口多首制使不易淤塞③。都江堰工程措施的一些基本原则,一直沿用至现在,仍是世界上成本最轻的伟大灌溉工程。若不是灌溉受到特别重视,而且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会产生这样技术水平很高的伟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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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汉书·沟洫志》。

  ②  《汉书·沟洫志》“至于它,往往引其水,用溉田,沟渠甚多,然莫足数也。”

  ③  详见郑肇经《水利史》。

 

    在没有地上水源可以利用时,则凿井用桔槔汲水灌溉①。

    另一方面,《荀子·王制篇》说:“修堤梁(修建堤坝,梁指中空而可以让鱼往来的拦水坝),通沟浍(疏通水道),行水潦(排去多余的大水),安水藏(蓄水备用),以时决塞,岁虽凶败水旱,使民有所耘艾(耕种收获),司空(官名)之事也。”《吕氏春秋·季春纪》说:“是月也,命司空曰,时雨将降,下水上腾,循行国邑,周视原野,修利堤防,导达沟渎,开通道路,无有障塞。”又《孟秋纪》说:“是月也……命百官始收敛,完堤防,谨壅塞,以备水潦。”这些说明水利被看作国家的重要事务,并且把按时检查与修理排在经常行政日程的范围内。

    先秦文献中看不到关于选种的记载。但从古人强调土宜,要为一定土壤选种适当作物,《诗经》里歌颂良种(《大雅·生民》:“诞降嘉种”),以及当时已有类似品种的区别,黍有柜、枉,稷(谷子)有粱、糜、芑,又有早种、晚种、先熟、后熟的植、穉、重、穋等区别,而谷子的优良品种称为粱的特别受到珍视,如此等等看来,可见战国时代已经知道选用良种。

    适当密植作为获得丰收的要诀,可以说是战国时代出来的一个突出的宝贵经验。《吕氏春秋·辩土》篇对这一问题,已经有一套颇为完整的理论,和实现这种理论的具体方法(详后第二节)。

    驱除虫害,很早就受到注意。例如《诗经·小雅·大田》说:“去其螟螣,及其蟊贼。”关于实际防治方法,在先秦文献中只有《吕氏春秋·任地》篇所说的用深耕来杀死害虫。

    出苗以后到收获以前的田间管理,包含很多项目。中耕除草是其中重点,也是最先受到重视的。西周以前就重视除草,到战国时因农具改良而效率提高。除草同时也就是中耕。中耕主要为着松土保墒,又往往和培土相结合。战国时代习惯以耕耨并称。《吕氏春秋·任地》篇要求“五耕五耨,必审以尽”,把中耕除草的勤做多次和做得细致周到,提到很重要的地位。

    我国农具用铁,开始于春秋,广泛应用则在战国时代,影响非常大,留待第四节详细讨论。

以上已按照农业“八字宪法”逐一检查,深耕(及其他一系列的土壤管理和改良)、施肥、密植,完全发生或开始强调于战国时代,“水”和“工”在战国有划时代的发展,“管”也提高到较高水平,只有“种”和“保”是较薄弱的环节,但也有进步。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我国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奠基于战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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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用桔槔灌水见《庄子·天地》篇。

 

二、系统性农学理论和一些农学基本思想的出现

 

    农民在精耕细作的实践中,逐渐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与经验,就有可能加以,抽象出系统的理论,并写成农学专书。

先秦诸子有农家,孟子说他们“欲使君臣并耕”,大概是具有一套理论的学派;但是农家所说的仍当以农事技术为主,犹如兵家以谈论兵法为主,《汉书·艺文志》所列农家书中有《神农》二十篇,《野老》十七篇,指明是战国时代的著作。又《史记·秦始皇本纪》说:始皇三十四年焚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这里“种树”泛指栽培,“种树之书”就是农书。可见战国时颇有一些农书。这些农书虽已失传,《吕氏春秋》的最后四篇,还保存了先秦农学的片段。

    先秦诸子是擅长于运用理论争鸣的,这些先秦农书中,当有成套的理论,《吕氏春秋》的最后四篇,《上农》、《任地》、《辩土》、《审时》,虽很简短,也具有这种特色。现在以这几篇为主,结合其他有关资料,略述其中比较突出的如下:

    (一)土地利用的统筹

    战国初李悝在魏国作“尽地力之教”,一百里见方的面积内,除去山泽居邑占地三分之一,有田600万亩;种得好,每亩增产3斗,可以增产180万石;种得不好,每亩减产3斗,就要减收180万石。其后《商君书》了这种计算,指出:山林占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低湿浅水地和湖泊占十分之一,大小水道占十分之一,城市乡村和道路占十分之一,恶田占十分之二,良田占十分之四;并说这是任地的正常。因此,一百里见方的土地,可以分配给5万夫,出战卒1万人;平时人民在家耕作,积蓄富足,战时出兵,粮食充足,财货富余;并说这是“任地待役之律”①。

    《商君书》所说“任地”,可以说是战国时代创造出来的一个专门术语。《吕氏春秋·上农》篇提出一夫耕作的生产指标,要求上等田养9人,下等田养5人,可以超过,不可以减少,也说这是“大任地之道”。而且《吕氏春秋》中有一专篇称为《任地》,其中首先提出土壤管理改良以至丰收十个问题;接着谈论耕的要旨和方法,作畦的方法;然后谈到物候与农时(包括耕耨的时间);最后谈到抓紧农时,利用民力,使事半功倍。

    此外,《禹贡》说:“任土作贡”,指按照土地的出产来规定贡赋的种类和多寡。《周礼·地官》说:“载师,掌任土之法。……凡任地,国宅无征,园廛二十而一,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郑玄注:“任土者,任其力(土地肥瘠)势(地势高下)所能生育(所能生产的动植物),且以制贡赋也。”所谓任土,也就是任地。

    综合以上所说来看,“任地”的内容是怎样利用土地,包括计算土地所能承担的任务,或人们对于土地所期待的生产指标,并采取适当措施来提高土地的生产。

    (二)土壤种类的辨别和管理改良

农民在生产实践中可能早已认识到土壤有种种不同,沙、泥等字,也已见于春秋以前的中②。但是明确而较全面地辨别土壤种类及其性状,始于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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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商君书·算地》篇,又参看《徕民》篇。

    ②  《易经·需卦》:“九二,需于沙。……九三,需于泥。”《诗经·大雅·凫鷖》:“凫鷖在沙。”又《邶风·式微》:“胡为乎泥中。”

 

    《吕氏春秋·辩土》篇提到垆、埴等土壤名称。又《禹贡》提到壤、白壤、黄壤、黑坟、白坟、赤埴坟、垆、斥、涂泥、青黎等土壤种类的专名及其分布地区。《周礼·地官·草人》列举骍刚、赤缇、渴泽、咸舄、勃壤、坟壤、埴垆、强*[“鑒”去金加木]、轻爂等九种土壤①。而最突出的是《管子·地员》篇,这是一篇总结性的土壤专著;首段叙说平原的五种土壤(这是一种分类系统);接着说到坡地、丘陵以及较高的山地;其次叙说不同高度的植被;最后用全篇的一大半篇幅叙说按照肥瘠排队的十八种土壤(这是又一种分类系统)的性状、物产及其对人民生活的影响。但是《地员》篇是战国还是西汉文景时代的作品,现在还有争论,这里姑且辟开不谈。

    《禹贡》所谓壤,当是沙质壤土,分布在冀、豫、雍三州,这三州土地是连片的;但三州并不完全相同。雍州(今陕西及甘肃东部)是黄壤,多为淡栗钙土,发育于原生黄土。冀州(今山西、河北)是白壤,其平原往往是盐渍土,微呈白色。豫州(今河南)是壤,其平原多为石灰性冲积土;也许因为不如白壤之白,黄壤之黄,所以单称为壤。这里盐渍土和石灰性冲积土,都是黄河冲积的次生黄土。

    《禹贡》所谓坟,当是粘质壤土,分布在兖、青、徐三州,这三个州也是连片的,但三州也不完全相同。兖州(今山东西北部及河北东南部)是黑坟,可能因为当时土中腐植质较多,颜色较黑。青州(今山东东部,即山东半岛)是白坟,其低平地区可能是盐渍土,是白色。徐州(今山东西南部及苏皖北部)是赤埴坟,其丘陵地每为发育于第四纪洪积红色粘土层的棕壤。埴指粘土,赤埴坟当指颜色较红而较粘重的坟。

    《禹贡》所谓涂泥,指粘质湿土,分布在荆、扬二州,包括今湖北、湖南、苏皖南部、浙江及江西。这里正是我国主要湿土所在地。

    《禹贡》所谓青黎,当指颜色较黑而比较疏松的土壤,分布在梁州,即今四川。成都平原现在仍是深灰色的无石灰性冲积土。

    此外,《禹贡》说:青州“海滨广斥”,斥指盐渍土,现在沿海仍是广大的盐渍土。又说:豫州“下土坟垆”,指土壤的底层是坟和垆。垆可能是指分布在河南低地石灰性冲积土底层的深灰粘土与石灰结核。结核多的连接成层。现在河南、山东、山西人民还有称它为垆土的,亦称沙姜。

    以上所说土壤分布,大体上符合事实。

    战国文献中所用土壤名称不一致,但基本上是相通的。《周礼》所说渴泽、咸舄、勃壤、坟壤、埴垆相当于《禹贡》所说的涂泥、斥、壤、坟、垆。骍刚指赤刚土,可能类似《禹贡》所说的赤埴坟。赤缇(缇是黄而带红或浅红色)的性质不详,可能也是一种刚土。强*[“鑒”去金加木]可能是一种比骍和垆更坚硬的土,轻爂(即漂)大概是指沙土。

土壤的性状既然如此多种多样,差别很大,加上受着地形和气候的影响,不一定适合于栽培作物。因此,《吕氏春秋·任地》篇提出能否把低洼湿地变做高爽,干燥地变做湿润,改良盐碱土,保持土中水分等问题。进而提出土壤管理改良的五个原则:(1)力者欲柔,柔者欲力;(2)息者欲劳,劳者欲息(休息);(3)棘者(瘠薄)欲肥,肥者欲棘;(4)急者欲缓,缓者欲急①;(5)湿者欲燥,燥者欲湿。这些原则基本上是正确的;虽则在今天看来并不全对,但是古人限于当时条件,不能用我们现在的眼光来要求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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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禹贡》是战国时代作品,《周礼》也基本上是战国时代作品。

 

    《任地》篇所说“力者”、“柔者”就是《氾胜之书》所说强土、弱土(亦称轻土);这是根据耕作时需要用力的多寡而分的,相当于今日土壤学上所谓重土、轻土。这种区别在耕作上有其重要意义。《辩土》篇说,春耕必须从垆土开始,因为这种强土错过湿润适度的时机就难耕了,弱土即使晚些耕还来得及。在使用的农具上也有影响,《周礼·考工记》说:耕强土宜用直庇(即耜头和耒柄成直线的),耕弱土宜用句庇(即耜头偏前面而和耒柄成钝角的);因为强土坚硬,直庇便于用力把耜头推入土中,弱土松软,刺入土中较易,不如采用便于拨土的句庇。

    又《任地》说:“人耜必以泽,使苗坚而地隙。人耨必以旱,使地肥而土缓。”《辩土》篇说:“稼欲生于尘而殖于坚者”。这几句话包含许多道理,解释起来要占用太多的篇幅,但是其中要旨,可以简括地这样说:为作物的发育生长对土壤提出要求,播种时需要上虚下实,即在种子上面复盖的土层要很疏松,使幼苗容易出土,在种子下面的土层要比较紧密(但不是坚实),以便扎牢根。耕地要在湿润适度的时候,锄地要在地面稍干的时候。

    从以上所说看来,尽管在细节上有不够正确完善的地方,但已清楚地表现出,我们先人在战国时代已经从多方面认识土壤的性质,采用相应的方法加以管理改良,并初步总结出一套理论来作为解释和指导原则。

    (三)作畦原则

    《吕氏春秋·任地》篇说:“上田弃亩,下田弃甽。”这是一个总原则。这里亩指垄,亦称高畦;甽指垄与垄之间的沟,亦称低畦。

    “上田弃亩”指在高旱地内抛弃垄上不种而把作物种在沟里,这种方法可称为甽田法或低畦法。在我国北方的干旱地区,雨量少而气候干燥,蓄水保墒成为农业生产上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若在田面做成低畦,水性向下,低处可以比较湿润;而且便于接受雨水,可以避免或减少大雨时水在地面迳流的损失;低畦又因为有垄的间隔,阻碍地面空气的流通,降低风速,因此可以减少土中水分的地面蒸发。这种甽田法是在旱区的生产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后来西汉赵过的代田法和氾胜之的区田法,是在甽田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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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急指紧密,缓指疏松,是土壤的构造(即土粒的排列方式)说的。上文力者、柔者,是就土壤的质地(即土粒的粗细)说的。二者有关系,但有基本上的区别。

 

“下田弃甽”指在低湿地内把作物种在垄上而不种在甽里,主要目的在利于排水。但在《辩土》篇仅对高峻的垄,指出垄高峻了就会失掉水分;两侧陡坡会向下塌泻;种在上面的作物扎根不牢固,遇风会倾倒;若再培土,就更加高而危了,遇风也会连根拔起;遇到冷会凋谢;遇到热会枯萎;作物同时可以有五六种死法,以致没有收获。因此主张“亩欲广以平,甽欲小以深”,使作物下面吸收到水分,上面照射到阳光,才能全都生长,而反对“大甽小亩”,以致苗生垄上,好比兽类颈上的鬃毛,只有那么一狭条,许多土地浪费掉没有种。再根据《任地》篇所说:“六尺之耜成亩也”和《辩土》所说:“茎生于地者五分之以地”等来研究,似乎当时所主张的作畦法的布置如下图(垄和甽的横切面):

 

 

依照这样的布置,地面基本是平的,只是开了些甽。虽说甽要深,但是甽既然要小,就不能很深。甽深一尺,合今6.93市寸,算不得很深,何况深处已近尖角,实际深到七市寸的地方很有限,这也和垄不可高峻的说法相符合。如此说来,它和南方为着排水而做深沟高垄的方法还是不同的。《周礼·地官》“稻人掌稼下地。……泽草所生,种之芒种。”郑众注:“芒种,稻麦也。”贾公彦疏:“以下田种稻麦,故云稼下地。”又《齐民要术·大小麦》篇说:“小麦宜下田”。可见这里所谓下田,还是指黄河流域普通低平而比较湿润的田说的,不同于南方的低湿田。这里作垄的目的,除用甽排水外,也可以用作走道,便于操作,旱时还可以利用甽来灌水。

    当初当是平作,作成低畦或高畦是后起的较进步的技术措施。《吕氏春秋》中总括为“上田弃亩,下田弃甽”,并论述作畦方法以及所以这样做的理由,也是总结经验提高到系统性理论的一种具体表现。

    (四)适当密植

    《吕氏春秋·辩土》篇对于适当密植问题,有一套颇为完整的理论和实现这种理论的具体方法。首先指出若大甽小亩,只种亩背一狭条,空地窃去禾苗生长的地盘,这是“地窃”;若种得太密,苗太拥挤,互相妨害,因此长不大,这是“苗相窃”;若杂草太多,大量窃去苗的生长地盘,这是“草窃”。必须去掉三盗(即上述三种窃),才能获得丰收。它的中心思想是,尽量地合理用地面;也就是说,每一植株要给以一定的地面,不可不足,也不要太多,或者有不必要的空白不种处。要求幼苗时不拥挤,排列成行,使能迅速生长;有纵行,有横行,苗间到处通风,使都能长的好;到长大时已经密切靠拢,成熟时互相扶持,使能多产籽粒。还指出肥地可较密,但太密则多秕子;瘠地宜较稀,但太稀则多死亡。这些要求里面,显然意味着合理密植和等距、全苗。

    但在当时的工具和技术条件下,不可能播种得十分均匀,而且不能保证全都发芽生长,并全部成为强健的植株,因此创造出一种办法:下种较密(可能是条播的),发芽生长到一定时候间苗,去弱留强,以达到一定株距和全苗。去弱留强的理由是:“凡禾之患,不俱生而俱死,是以先生者美米,后生者为秕。是故其耨也,长其兄而去其弟。”

    究竟株行距怎样?根据上面所说作畦布置和《辩土》所说“茎生于地者五分之以地”来看,可能是垄宽5尺,垄上种谷子5行,行距1尺(合今7市寸)。但这只是一种推测。

    那时所追求的密植,是否达到或接近我们现在先进工作者所用的密植度,那是次要的,因为实际密植到怎样程度,要看种植条件而定。最重要的是这种适当密植的系统性的理论的产生,并且采用相应的具体措施来实现理论所追求的目标。这套理论产生于2200多年以前,直到今天仍然适用,特别值得我们珍视。

    (五)掌握农时

    《吕氏春秋·任地》篇指出:天时的运行,土地的生产,不和人商量。只有人去抓紧农时,到时即做,时尽即止。不懂事的人,时节还没有到就抢先做,时节已过还想做,或者正当时的期间不认真做,这就不会做得好。种早谷子不把它当做早谷子去种,种晚谷子不把它当做晚谷子去种,所以“粟少而失功”。《辩土》篇又指出:四时依照一定的次序变更。现在耕种而得不到收获的,因为种得太早,或者种得太晚,没有依照寒暑季节,庄稼受灾而不能成熟结实。

    《任地》篇指出春耕必须抓紧时间从垆土开始,又说,耕地要在土壤湿润适度的时候,锄地要在地面稍干的时候。《辩土》篇指出,种子发芽生长,先后不齐,但老而死是同时的,所以早生的长出好米,晚生的就不能成熟结子。这些更是细致地说明时间怎样影响农作的效果。

    尤其突出的是专门写了一篇《审时》,详论谷子、黍、稻、麻、大豆、麦六种主要作物栽培的得时和先时、后时对生长和收获的影响,影响到茎叶的形状,穗的大小和结子的多寡,子粒的是否饱满和糠皮的厚薄,米的品质,麻的品质,虫害的有无等。最后总结说:所以得时的庄稼兴盛,失时的歉收。收获时,禾稼的体积相等,称起来,得时的重,出粟多。量出一样多的粟,舂起来,得时的出米多。量出一样多的米,吃起来,得时的耐饥,而且得时的吃起来又香又甜,风味好,有益于健康。原文措辞有些夸张,但大体上颇为深入,企图写出系统性的理论。

    先秦诸子大都擅长于说理,以上所说五条都表现出一定的理论水平,据此以推测先秦农书的内容,可能包含更多系统性的理论,已经称得起粗具规模的农业。

    在先秦农学的背后,可以辨别出几种主导思想:

    第一是不违农时。除上面所说关于方面外,还包括政治上的不要妨害农时,经营上的事前准备。并且早就想办法来记取时间,创造适合于农事的历法,到战国时已知十九年而七闰,已有冬至、夏至、春分、秋分、立春、立夏、立秋、立冬等节气,历法已相当进步。《吕氏春秋·十二纪》逐月安排应做农事,可以说是古人所谓“敬授民时”(见《尧典》)的具体表现。

    第二是因地制宜。例如《周礼·地官》说:“大司徒……以土会之法,辨五土之物生。”五土指山地、川泽、丘陵、坟衍(坡地)、原隰(高平曰原,低平日隰)五种土地,物生指该五种土地所宜生长的动植物。又如《吕氏春秋·任地》篇所说“上田弃亩,下田弃甽”,以及前面所说统筹土地利用和水利建设等,都是因地制宜的具体表现。 

    第三是重视人为力量。《荀子·修身篇》说:“故良农不为水旱不耕”。《吕氏春秋·长攻》篇说:“良农辩土地之宜,谨耕耨之事,未必收也,然而收者必此人也始。在于遇时雨,遇时雨,天也,非良农所能为也。”都强调耕者的努力,实是获得收成的基本。而且兴修水利,来和天时不可捉摸的水旱作斗争。

    第四是统筹兼顾。表现在多方面。《孟子·告子上》说:大麦同时种而收成不同,“则地有肥硗,雨露之养,人事之不齐也。”《荀子·王霸篇》说:农夫质朴力作而不务他业,“则上不失天时,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而百事不废”。《吕氏春秋·审时》篇说:“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都是兼顾到天地人三方面。上述精耕细作的各项丰产措施,是联系在一起综合运用的;土地利用的统筹,也是统筹的一例。《荀子·富国篇》说:“民富则田肥以易(治理得好),……民贫则田瘠以秽。”《吕氏春秋·任地》篇:“下知贫富利器”(了解农民的贫富和工具)。还把农民是否有足够的投入再生产的本钱也兼顾到。

    第五是掌握自然规律。《吕氏春秋·义赏》篇说:“春气至草木产,秋气至则草木落,产与落或使之(春与秋的天时使之),非自然也(不是草木自己随意生长和黄落的)。故使之者至,物无不为。使之者不至,物无可为。古之人审其所以使,故物莫不为用。”说明古人明瞭自然界有其一定的规律,必须掌握自然规律而利用之。上述几条也就是利用自然规律的具体表现。当然,另一方面,也有迷信的说法,在农学思想史上也存在着唯物和唯心的斗争。

综合以上所说,战国时代开始出现系统性的农学理论,而且已达一定水平,它的一些主导思想也是基本上健康的。这些系统性理论和健康思想产生于此时,也是战国时代农业有了划时代的飞跃发展的标志。

 

三、耕作制度、每亩产量、耕地面积和农产总量的显著变化

 

    (一)耕作制度

    原始农业在一块耕地上连年继续耕种,不施肥,到了土中营养物质消耗到不再适合于耕种时就无限期的抛弃,另外开垦新的土地,这叫做生荒耕作制。后来进了一步,抛荒一、二十年,地力恢复后,再去耕种,这叫做熟荒耕作制。大概商代基本上处在熟荒耕作制的阶段。再进一步则为定期休闲制。

    《诗经·小雅·采芑》说:“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苗亩。”又《周颂·臣工》说“如何新畬”。开垦的第一年叫做菑(菑有烧刈草木的意思),第二年叫做新田,第三年叫做畬。在《周礼》中,田有不易(年年耕种的田),一易(耕一年休一年),再易(耕一年休二年)的分别;田之外又有莱,莱指“休不耕者”。此外,《吕氏春秋·任地》篇说:“凡耕之大方……息者欲劳,劳者欲息。”这些说法的背景和对象不一样,但是联系起来看,似乎西周至春秋曾经经历过一个定期休闲制的阶段,到战国时代可能还有残余。

    战国时代肥料受到重视,使长期继续耕种而不休闲有了可能。这就产生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周礼》说:“不易之田家百亩”,别的也指出战国时代一家耕种的标准面积是百亩(合今28.815市亩)。大概此时黄河中下游基本上已进入连年耕作制。而且在这基础上发生轮作和复种的萌芽。《吕氏春秋·任地》篇说:“今兹美禾,来兹美麦”,似乎已是谷子和麦轮作。不过此时通行的大都还是一年一熟制。

    从休闲制进步到连年耕作阶段,这是又一个农业飞跃的标志。

    (二)每亩产量

    精耕细作的种种技术措施,主要围绕着一个目的,就是增加生产,主要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战国初,李悝的“尽地力之教”,已经明白提出提高每亩产量的要求。《荀子·富国篇》说:“今是土之生五谷也,人善治之,则亩数盆。”“善治”就是投入一系列的精耕细作的技术措施。

    让我们探索一下当时每亩产量究竟有多少。

    《汉书·食货志》载李悝说:“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那时1亩合今0.28815市亩,1石合今0.1997市石。因此亩收1石半,合今每市亩收粟1.031市石。每市石粟约重135市斤上下,今假定为135市斤,则每市亩收粟139市斤。

    《史记·河渠书》载,郑国渠完成后,溉田4万余顷,“收皆亩一钟”。此时秦国改为240方步为亩,1亩合今0.69156市亩。1钟等于6斛4斗,合今1.27808市石。因此,亩收一种,合今每市亩收粟1.848市石,合249.48市斤。

    以上是有记载的实数可以折算的。此外,《荀子·富国篇》说:“人善治之,则亩数盆。”据《考工记》说,“盆实二鬴”,鬴是钟的十分之一,等于六斗四升。这里所说“数盆”,至少应当在3盆以上,今假定为3盆,即3.84石,合今0.766848市石。《荀子》所说亩是六国的亩制,100方步为亩。因此,亩收3盆,合今每市亩收粟2.661市石,合359.24市斤。

    我们还可以从口粮供应方面估计一下。《孟子·梁惠王上》说:“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按《汉书·食货志》载李悝说:“食人月一石半”,这是男女老幼每人每月口粮的平均数,这个平均数是定得比较小的。《居延汉简》中有规定男子3.33石,妇女2.16石,儿童1.66石的。就实际数量说,晚周秦汉1石半,约合今3市斗,3市斗粟约可出小米30斤,平均每人每天1斤小米,也是比较少的。现在姑且用这个平均数来,每人每月1石半,1年就是18石,8口之家需要144石。照此计算,100亩须能收获粟205.7143石,合今每市亩收粟1.426市石,合192.51市斤。

把以上这些计算,合并列为一表如下:

 

 

    看上表所列每亩产量,显然已达到比较高的水平。这是精耕细作的结果。

    (三)耕地面积

    《尔雅》说:“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牧,牧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垌。”邑是人的聚居处,郊是耕地所在处,牧是牧地,以外都不是耕地。可以想见古代地旷人稀的景象,居邑和耕地只是像晨星稀疏地散布在广大原野中。商代还往往迁邑和营建新邑,也是在近似这种情况下才有可能。

    西周末,郑国在今郑州附近建国,还要“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①。春秋时,宋郑两国之间有大片空地,郑国子产和宋国达成协议,谁也不占这片地,后来陆续在那里筑了城邑——弥作、顷丘、玉畅、戈、锡,就成为两国争夺的对象②。中原是当时人口最密的地区,尚且如此,可见荒地还是很多的。到了战国中期,三晋已号称地狭人多了(在当时情况下相对地说,不能用标准来衡量)。可见已经开垦了大量荒地,显著地扩大了耕地总面积。人口的大量增加,和许多新的城邑的兴起,尤其是出现大都会(详后),也帮助说明耕地面积已经也有相应的大量增加。

    (四)农产总量

    耕地面积的扩大和单位面积产量的提高,使粮食总产量跟着增加。增加多少?现在虽没有记载可查,但可以从人口的增加情况间接推断。据墨子所说齐、晋、楚、越四大国的情况,估计春秋末列国人口合计,当在1000万左右。到了战国中、晚期,根据苏秦、张仪所说七国兵额推算,再加上其他各国人数,已增加到3000万人左右。考古发掘报告也帮助证实上述推断:“近年各地的调查发掘工作证明,战国遗址和墓葬的分布,远比西周、春秋的多和广,已发掘的战国墓也比西周、春秋墓的总和多5倍左右,这是人口增加和耕地扩大的结果③。”如果粮食供应没有相应的增加,不可能维持成倍增长的人口。人口的大量增加,明显地标志着农产特别是粮食总产量的大量增加。

所有这些,都说明战国时代的农业有了划时代的飞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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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左传》昭公十六年。

    ②  《左传》哀公十二年。

    ③  《新的考古收获》,第62页。

 

四、铁农具的应用是产生农业飞跃的一个基本条件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划时代的农业飞跃发展呢?首先是因为铁农具的出现和广泛应用。

根据考古发掘报告:“商殷时代的农业生产工具,主要是石器、骨器和蚌器。掘土工具有铲;另外,在一些窖穴的壁上常常发现有双齿木耒的痕迹,这种工具大概也用于挖土或整地。收割工具主要是石镰或蚌镰,刀的数量很少。1953年在安阳大司空村的商殷晚期遗址中发现了一件青铜铲,这是十年内发现的唯一的青铜农具,……和成千的其他质料的农具相比,显然是一种个别的现象。这就表明,在农业生产中占主要地位的仍然是那些较原始的农具,特别是在强使奴隶进行劳动的情况下,必然像马克思所说的:‘只使用最粗糙最笨重,并且就因为笨重所以不易损坏的工具。①’”

    “整个西周时代的生产工具状况都和殷代的大体相同,仍然是石制、骨制或蚌制的。破土整土工具的铲,以骨制的比较普遍,用兽类的肩胛骨或下颚骨制成,形式很固定,通常上端窄小,两侧有缺口或捆绑痕迹。这种骨铲原来应该装有木柄。石铲和蚌铲发现不多。用于收割的工具以刀为主,与郑州、安阳商殷遗址普遍用镰稍有不同。这里发现的刀和镰多为蚌制,石制的较少。这是西周生产工具的一个特点。从西周的生产工具看,土地的大量开发和深耕细作都还是不可能的②。”即使已经有青铜农具,但使用不广,在农业生产上的作用很小;因为不论西周是奴隶制还是领主封建制社会,青铜在当时是贵重金属,不会给奴隶使用,农奴要自备农具,也无力置备青铜农具。

    铁的发现大概在西周末年,因为《诗经·秦风·驷驖》说:“驷驖孔阜”,驖指铁色的马,这是西周末秦襄公时的诗。据《左传》记载,昭公二十九年(前513年),晋国以军赋的名义征收铁,来铸造登载范宣子所作刑书的铁鼎,似乎到春秋晚期,铁在民间已经不是稀有的东西,而且冶铁技术已发展到能够生产铸铁,甚至能够铸造如此大型的铁器。但是根据考古报告,现在已发现的铁农具,最早的是春秋末,而且春秋末以至战国早期的铁器出土的数量还很少,只是一些小铁锄、铁削、铁短剑等。“这说明,春秋晚期到战国早期(前5世纪),铁器的使用还不普遍,而且只有小件铁器和小农具。”

    “到战国中期(前4世纪),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十年来,在战国七雄的全部地区,都发现有战国中、晚期的铁农具或铁器,出土地点有辽宁、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南、四川等8个省的20处以上的地方。1955年石家庄市庄村赵国遗址发现的铁农具,即占这个遗址出土的全部铁、石、骨、蚌质工具的65%。辉县的魏墓,长沙的楚墓和兴隆的燕国遗址发现的铁农具或铸造农具的铁范也都在几十件以上,其中辉县固围村的五座魏墓就出土了犁铧、钁、臿、锄、镰等铁农具58件。这清楚地说明,到战国中期以后,铁制生产工具在生产上已占主导地位,铁农具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③。”在中也有记载证明,孟子曾说“以铁耕乎”,明白地指出在战国中期,铁农具已经成为农业生产上不可缺少的工具。

最初发明冶铁时,炉中温度不够高,炼出的锻铁块需要经过反复加工,才能制成铁器。后来提高炉中温度,能用“高温液体还原法”炼出铸铁;这在冶铁技术上是一次革命,使人们能够更大量、更省力地提炼铁矿和制造铁器。铸造铁器一般使用陶范,只能使用一次,生产效率受到一定的限制。战国晚期铁范的出现(在河北兴隆古洞沟燕国遗址发现40付87件),又是铸造工艺上的一项重要发展。这种范可以连续使用,铸件也不必再作太多的加工,因此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这些都为铁农具的广泛使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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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新的考古收获》,第46—47页。

    ②  《新中国的考古收获》,第52—53页。

    ③  《新中国的考古收获》,第61页。

 

    铸铁有许多优点,但容易断裂。石家庄赵国遗址出土的两件战国晚期的铁斧,经过考查,它的中心部分是铸铁的白口组织,但边缘层经过柔化处理,含炭较少,这种柔化处理可以克服一般铸铁的脆裂性,扩大铸铁的使用范围。又西安半坡秦墓出土的一件铁凿,经过考查,推测是用含炭量较高的钢,经过多次加热锻打,逐渐由表层至内部改变其含炭量而制成的①。金属加工技术的进步,有利于铁器使用范围的扩大和效率的提高。

    在已发现的铁农具中,有包镶一字形或凹字形铁口的耜(亦称西或锹),可用以深翻土地;有犁铧,可用以破土;有钁(大锄),也可以翻土;有直柄的锄和曲柄的耨锄,可用以中耕除草;有收割用的镰;还有许多斧,可用以斫伐树木。从开荒、整地、中耕以至收获,有了一整套铁制的生产工具了。

    魏墓出土的铁犁铧,形制颇大,必须用畜拉才能使用,因此可以肯定已有牛耕或马耕,犁铧作“V”字形,角度有九十度强,又没有犁壁,不能深耕和翻土,耕的质量是不够好的。所以直到战国末,一般还是用耜耕,可以耕深到需要的深度。但是犁耕比耜耕快,自有它的用处,例如开荒而人力不足时,有了犁就便于开荒了。铁犁铧的出现,不能不说是农具史上一种重大进步的开始。

    总之,石制和木制农具的工作效率很低。商和西周虽有青铜农具,但青铜太贵,使用不广。只有价廉质优的铁农具出现后才能广泛使用。试想如果没有铁农具,怎样深耕?怎样大量开垦土地?没有铁锹一类的工具,怎样举办大规模水利工程?铁农具的广泛使用,即使早期的质量还不够好,已能使工程效率显著提高,实在是一个划时代的变化,影响非常大。这是产生战国时代农业飞跃发展的一个基本条件。如果当时没有具备这样一个基本条件,就不可能产生这样划时代的农业飞跃发展。

但是铁农具的出砚仅仅是提供一个可以产生农业飞跃发展的基本条件,必须通过生产关系的变革,才能实现农业飞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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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新中国的考古收获》,第64页。

 

五、农奴的斗争和生产关系的变革促成农业飞跃

 

周初建立领主封建制。它是和宗法制度相结合的。周天子(天下的宗主)以土地和臣分封诸侯及王朝的卿大夫,诸侯以土地和臣民分封侯国内的卿大夫,卿大夫也可以分封其子弟。受封者别出为宗,成为一个新的宗族的始祖,死后由嫡长子继承,成为这一宗族的宗子。宗族的全部土地,世代由宗子继承,不得买卖。耕者主要是农奴。宗子在其封疆内是土地所有者而兼专政的首领,也就是领主。一个宗族有自己土地、臣民、刑罚和军队,实际也是一个国。

    农奴由领主派给少量土地,称为私田,给他使用,籍以维持一家生计,代价是自备生产工具,到领主的公田上去工作,公田的收获全归领主。这就是古人所谓藉法或助法,也称“藉而不税①”。就是说,藉庶人的劳役助耕公田,而不再向私田收租。农奴必须先耕公田,后耕私田②。除助耕公田外,还有其他劳役.农奴附着于土地,不能自由脱离。

    当奴隶通过斗争变为农奴时,从不能占有任何生产资料,没有自己的,变为占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可以在使用小块私田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小私有经济,对劳动生产者确实是一种鼓舞,使他在生产中可以有一些自己的经济上的希望,因而对生产发生兴趣,推动生产的发展。因此,西周初期在经济上上出现空前的发展。

    但是农奴虽比农业奴隶自由一些,仍然受到领主的严重的人身束缚和超经济劳役的剥削。周初采取裕民政策,领主对农奴的压迫,剥削还比较轻③,后来情况变了,压迫、剥削逐渐加重了。

    领主的公田当是整大片的④,农奴们在公田从事集体耕作。当初领主的土地一般是比较小的⑤,领主可以自己管理公田的耕作⑥,还能了解农奴的情况,采取比较缓和的办法来鼓励农奴在公田上耕作的积极性。后来由于互相兼并,领地扩大,领主不能亲自管理公田,一切交给管理人代管。领主也比以前奢侈,对农奴的剥削增加了。管理人更是不顾农奴死活,不计后果,只知媚上压下。农奴在公田上耕作的积极性跟着消失了。

    当农具主要是石制、木制时,工作效率很低,农奴工作的积极不积极,出入还不大。到了铁农具出现,工作效率有显著提高的可能时,就更加要依靠耕者的生产积极性,才能获得好收成,这样就显得领主农奴制的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严重障碍,已经到了需要而且可能变革的时机了。

在这一变革中,地主和农民(包括自耕农、佃农和雇农)两个阶级,取代了领主和农奴两个阶级,领主封建制变为地主封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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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国语·鲁语》孔子曰:“先王创土,藉田以力。……若子季孙欲其法也,则有周公之藉矣。”《左传》宣公十五年:“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藉”。《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初税亩,初者始也古者什一,籍而不税。”《孟子·滕文公上》“助者籍也。……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为有公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

    ②  《孟子·滕文公上》“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诗经·小雅·大田》说:“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也反映这一点。

    ③  文王施行裕民政治,开创,周公以此告诫康叔(见《尚书·康诰》)。又周公对待人民的原则是:施恩惠要厚,用民力要平,收租税要轻。

    ④  孟子说:“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公家皆私百亩。”实际上公田、私田的分布未必如此,公田当为整大片,不是分散在各井之中,公私田的面积也未必是一与八之比。《国语·鲁语》孔子说:“先王制土,藉田以力,而砥其远迩。”如果公田就在一井八家私田环绕着的中央,也就用不着平其远近了。

    ⑤  《诗经·小雅·甫田》说:“倬彼甫田,岁取十千。”(一万人到公田耕作)又《周颂·噫嘻》说:“亦服尔耕,十千维耦。”《载芟》说:“千耦其耘”。可见天子的公田面积很大,但是周初一般领主的土地当是比较小的。

    ⑥  春秋时,小国如鄅,于公元前524年,鄅君还到公田上督耕,见《左传》昭公十八章。

 

    在封建社会里,地主和农民是伴生而对立的两个阶级,但当地主封建制初兴时,地主阶级打击领主贵族,有利于农奴对领主的斗争,基本上帮助了自耕或佃耕的小农经营的发展。

    自耕农田或佃农虽则还是要受到地主阶级的压迫、剥削,但在农业经营上多少获得了自由活动的余地,可以自己安排生产计划,生产多寡至少部分地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利益,因而发挥生产积极性,想办法来增加生产,这样就使栽培技术迅速提高。

    铁农具的应用和栽培技术的进步,加上自耕或佃耕的生产积极性,使单位面积产量显著地增加。与此相反,农奴被强迫在公田上从事集体耕作,不论生产多寡,全归领主,和农奴自己没有关系,因而对工作毫无兴趣,而且随着领主的逐渐奢侈和管理人的横暴,压迫与剥削越过越重,农奴必然要反抗,至少会怠工,以致收成不好。这样就使农奴被迫助耕公田的低产,和农民自耕或佃农所能获得的高产,形成非常鲜明的对照。《吕氏春秋·审分》篇说:“今以众地者,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其力也。”反映当时人们清楚地看到被迫的集体助耕公田(公作)不会积极,不如分地各自经营的好。这里表示出农奴对领主的反抗,而且因为铁农具的应用和栽培技术的进步,这种反抗具有重大经济影响,变得突出地强有力了。

    在这种形势下,可能有一些领主衡量实得利益的多寡,自愿或不自愿地解除农奴的人身束缚,把强迫助耕的公田,划分为小块交给耕者佃耕而按亩收取实物地租。鲁宣公十五年(前594)的“初税亩”,就是开始废止“藉而不税”的助耕公田制,而改为按亩收租(古时所谓税等于后世所谓租),因此农奴也开始变为国家的佃农。但是领主的自动改变是不会多的,在变革过程中,除农奴怠耕的压力外,还要经历新兴的地主阶级和旧的领主贵族之间的剧烈斗争。

    在领主贵族的宗族里,凡与宗子亲属疏远或五世亲尽的族人,降为庶民,在宗族内领得土地耕种,身份是自由的,不同于农奴。小国被大国并吞,小国贵族的大部分变为大国的庶民,也可以取得自由民的身份。还有在本国斗争失败贵族,例如晋国的范氏、中行氏,被赵鞅战败后,族人逃到齐国去务农,也保有自由民身份。东周王室衰弱,失去了控制诸侯的力量。侯国互相兼并,出现强国。后来侯国大夫也互相兼并,出现强宗,甚至夺取君权,大夫专政。到战国时,小国已所剩无几,三家分晋,田氏伐齐,而成为战国七雄。在兼并过程中,强国或强宗都想加强自己的力量,用集权办法来代替分封割据,因而旧的宗族逐渐覆灭,新的宗族很少产生。宗法制度逐渐解体。亡了宗的族人,便形成以家长为主体的家族制度,财产为家长所私有。家族制度的发生、发展,使占有土地多的成为地主,占地少的成为自耕农,失地或占地太少的成为佃农或雇农。地主的土地不自耕,利用佃农或雇农耕种。

    这些从贵族分化出来的庶民,大都受过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具有政治、军事才能,受到强国或强宗企图集权的统治者的重视,引用他们来对抗并推倒领主贵族的势力。其中有因功(特别是因军功)受田的,因而成为地主。①而他们自己,也是和领主贵族的利益冲突的。领主贵族凭藉世袭地位,世卿世禄,掌握权势;而这些从贵族分化出来的庶民,已经失去了世袭地位,只有凭藉自己的才能,依附君权,打击贵族,从而取得权势。他们组成春秋时期逐渐兴起,至战国而变为非常重要的士的阶层,也就是新兴的地主阶级的组成部分及其利益的代表者。

    土地既成为家族私有财产,于是可以买卖,有钱的可以兼并土地。开垦荒地多的也可以成为地主。这些都助长地主阶级的发展。

    春秋中期以后,士与君权相结合以打击贵族的形势日益显著,列国或多或少地进行了政治改革,地主阶级在兴起。土地渐可买卖。②到战国初,三晋和齐基本上已完成了集权政体的建立。魏文侯用李悝为相,更加进一步。楚、秦、燕比较落后一些。吴起由魏人楚,倡议类似的改革,虽有小效,因为推行的时间短而旧势力强大,终于失败。稍后,商鞅在秦变法,进行得更加彻底,摧毁世禄制度,重本(男耕女织)抑末(商贾及手工业),奖励开垦,承认土地私有,准许卖买,令父子兄弟各立门户,进一步促进农业的独立小经营。

    《论语》所说“长沮,杰溺耦而耕”,以及荷篠丈人,说明春秋时代已有小农经营。战国初年,李悝估计一家五口,耕田百亩的生活情况,更是鲜明的以家为单位的小农经营。商鞅在秦于公元前359年规定,一户有了两个成年男子就须分家,各自独立谋生,目的就在促进农业经营的个体化。稍后孟子所说:“一夫百亩”,和“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以及饲养五只母鸡、两只母猪等,也是针对小农经营说的。此外如《商君书·算地》篇所说:“亩五百,足待一役。”(五夫出战卒一人);《荀子·王霸篇》所说:“农分田而耕”,和《大略篇》所说“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吕氏春秋·乐成》篇所说“魏氏之行田也以百亩,邺独二百亩”。都是一致地说明,战国时代已经是以家为单位的小农经营占主导地位,经营面积一般以百亩为标准。那时一百亩,合今28.815市亩。

    铁农具出现于春秋,引起春秋后期到战国早、中期列国的变法,逐渐改变生产关系。而以前面第四节所说铁农具的发展情况来看,春秋末到战国早期铁器的使用还不多,而且只有小件铁器和小农具,到战国中期以后,情况就大大不同了,铁农具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已经成为农业上不可缺少的生产工具。这又说明生产关系的变革,回过来又推进铁农具的使用,到了地主封建制和小农经营在列国的广大范围内基本形成后,铁农具才能得到进一步的普遍应用。

总之,铁农具的出现和应用,加强了农业生产者的斗争力,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农奴制的摧毁,和农民阶级的形成,使农业生产者可以比较自由地安排自己的生产计划,生产多寡关系到自己的利益,对工作发生兴趣,尽可能想办法来改进农业技术,增加生产。并在生产关系的变革中,铁农具得到进一步的广泛应用和改良。因此,战国时代的农业出现划时代的飞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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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例如《左传》哀公二年(前493)赵简子誓师说:“克敌者……士田十万”(田十万当是田十或田万之误,田十即十田,一千亩,等于十家的耕种面积,田万则为一万亩。士因军功赏田这样多,成为地主。

    ②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王登为中牟令,上言於襄王(赵襄王)曰:‘中牟有士曰中章胥已者,其身甚修,其学甚博,君何不举之’。主曰:‘子见之,我将以为中大夫。’……王登一日两见二中大夫,予之田宅。中年之人,弃其田耘,卖宅园,而随文学者邑之半。”

 

六、农业飞跃对国民和上层建筑的影响和连锁反应

 

    农业提供人生必需的粮食和若干重要原料。农业的飞跃发展,意味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样就有可能分出较多的人力来从事其他事业,特别是手。同时,农业的飞跃发展,也意味着农产的大量增加,提供富厚的经济基础来发展其他事业。

    冶铁业的发展已如前述,战国晚期出现冶铁起家的大富豪,反映冶铁业在经济上已经取得非常重要的地位。青铜器在西周多是王室和王臣之器,春秋中叶以后,诸侯国别之器盛行,而且日益精巧。煮盐业重要到与冶铁业并称。烧制青灰砖瓦出现于战国,已有筒瓦、空心砖等。纺织业更为发达,丝帛麻葛的织造遍布城乡。竹木器、漆器以及皮革、酿造、玉器等行业,都普遍有了发展。已能制造玻璃。并出现《考工记》这样具有相当水平的工艺专书。

    工农业物产的丰富促进商业的发展。春秋时已有弦高、范蠡、子贡等著名大商人。战国时富商大贾更多,甚至如吕不韦以阳翟大贾,阴谋帮助秦公子异人(即子楚)做到秦王,而掌握强秦的政权。

    农产的增加和工商业的繁荣,引起城市的发展。周初分封诸侯,不过是在广大疆域内稀疏地安置了一些据点。小国只有一个城,较大的有几个城。其后随着人口和耕地的增加,添建新城,例如鲁国在春秋242年间新建23城。到了战国晚期,赵奢说:“古者四海之内,分为万国,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今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生也①。”而且出现大都会,如齐国的临淄有七万户②;韩国的宜阳,“城方八里,材士十万,粟支数年③”;燕下都东西长8300米,南北宽4000米④。和春秋前期以前的情况大不同了。没有广大的基础,不可能产生这许多城市,尤其是繁盛的大都会。

    可见整个国民经济表现出空前的巨大发展。

    关于上层建筑,我们在前一节里,已经简略地谈过铁农具的应用和农业技术的进步引导农民和地主两个阶级的兴起,新兴地主阶级的逐渐壮大和打击领主贵族而夺取政权,以及地主政权对巩固和推进地主封建制和小农经营的生产关系所采取的措施。前一节里所说的,只是简单地提出一个主要线索,需要补充说明,但因有关的问题很多,连锁反应复杂,一些细节叙述占用过多的篇幅,只能在下面择要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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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战国策·赵策》。

    ②  《战国策·齐策》。

    ③  《战国策·东周策》。

④  《新的考古收获》,第68页。

 

士与君权相结合的集权政体,包括郡县制代替分封割据,开始于春秋,到战国时各国都已采用郡县制;包括布衣卿相代替世卿世禄,春秋时卿大夫家内已采用家臣制,家臣并非世袭,到战国时发展为客卿制,实际就是君权利用士来代替领主贵族;包括建立一套中央到地方的政府官僚组织,秦汉时代的相国、将军、九卿和郡守、县令等,大体上都是渊源于战国时代的;包括建立完全由中央统率的军队,在分封割据时,军队分散在领主家里,有所谓“百乘之家”,到战国时已全部掌握在国君手里,凭兵符统一调动。这些就是巩固士与君权相结合的专制主义地主政权的主要制度。

    如果说这些集权制度的建立,归根到底,是由于农业的飞跃发展,人们不会相信,事实上也把问题说得过于简单化了。而且前面说过,生产关系的变革,还是实现农业飞跃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我们可以这样说,从根源上看,如果没有铁农具的出现,使农业技术有提高的可能,不能加强农奴对领主的斗争力,就不能引导农民和地主两个阶级的兴起,既然没有地主阶级,就根本谈不上建立地主政权。但是地主和农民两个阶级的兴起和壮大,原因很复杂,并非单纯由于铁农具的出现和应用。

    欧洲在奴隶社会就有铁农具,到中世纪封建社会时铁农具的制造又有改进,为什么长时期停留在领主封建制,独有我们中国很早就冲破领主封建的生产关系,而进入地主封建呢?这问题至今很少受到注意,有待于深入研究。

    也许周代宗法制度内部的分化,尤其是宗族之间的兼并战争,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宗法制度的解体产生家族制度,家族土地私有形成地主和自耕农。有地主就有佃农。亡了宗的族人,同时形成具有、军事才能的新的士的阶层①,成为集权君主或强宗的有力支持者。宗族兼并的继续,不断扩大了士的阶层,加强了强国、强宗的打击旧势力的力量,这样又逐渐推进了兼并与集权。

    强国、强宗不能单靠谋士和将军,还需要足食足兵②,才能战胜兼并斗争的对方。耕者反对领主的束缚,和自耕、佃耕的能够增产,正是地主政权可以利用的一个巨大潜力。农业增产提供丰富粮食,可以富国。增产使生活安定,人口增加,而且农民是较好的兵源(详后),如果运用得宜,可以强兵。这样又为兼并战争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使兼并和战争的规模愈来愈大。收效最显著的是商鞅的农战政策,使秦不久成为战国时代的第一强国,而且凭藉这一基础,终于并吞六国而完成中国的统一。

    怎样足食足兵,使潜力变为国富兵强的现实?这就需要谈谈地主政权怎样对待农民和农业的政策。

前一节所说摧毁农奴制度,发展自耕、佃耕的小农经营,因此可以发挥耕者的生产积极性,这是最基本的。但是还有一连串问题可以产生变化。例如统筹土地利用,奖励开垦,兴修水利和李悝的“尽地力之教”等,可以促进农业生产;过分剥削农民,妨害农时,以致不能安心耕作,田野荒芜,民心叛离,就会产生相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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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这个士的阶层,绝不同于欧洲封建社会的武士,后者是领主势力的组成部分,而前者是打击领主贵族的主要力量的成员。

    ②  孔子就已说过,一个国家需要足食足兵,见《论语·颜渊》。

 

    田氏在齐用大斗借出,小斗收回等办法收揽人心,最后取代姜齐而统治齐国,可见民心向背很重要。梁惠王问孟子,为什么“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也说明当时统治者注意民心的向背①。秦向三晋招徕农民,给田宅,免兵役,使其乐于来秦,安心生产,更是积极引诱别国人民的具体表现。

    最突出的是重本抑末的农本主义(一种农业政策),兴起于战国。春秋时,领主贵族希望阶级固定不变②,孔子也没有轻视或抑制商业的意思③。战国初,李悝开始禁止技巧而重农④,稍后商鞅更提出鲜明的重本抑末政策。其后孟子、荀子也主张重农⑤。韩非子甚至说,以商害农,可以亡国⑥。《吕氏春秋·贵当》篇甚至说:“霸王有不先耕而成霸王者,古今无有。”这种重农思想一直流传到封建后期,成为我国封建社会的传统思想。但重农的具体内容,各家主张不一。

    《商君书·壹言》篇说:“治国能搏民力(使人民力量集中于一个方面)而壹民务(统一从事于同样业务)者强,能事本(男耕女织)而禁末(禁止游士、商贾、技艺等)者富。”因为他认为:人民专一于务农,就会粮食多而国家富。而且农民朴实,少诈伪,容易使唤,定居一地而不轻易迁徙,再加以严刑的督促,赏爵的鼓励,就会拼命打仗。因此他说:“夫民之亲上死制也,以其旦暮从事于农。”如果人民看到言谈游士、商贾和技艺等人可以得到便利,享受较好生活,就会不愿务农;人民不愿务农,就会轻易迁徙,必然不为国家守战(守土和进攻敌国)。他甚至说:国家有了诗、书、礼、乐、善、修、仁、廉、辩、慧等十种人,没有人可以用来守战,用这十种人来治国,敌人来了会失地辱国,不来也必然国家贫困⑦。所以他用种种办法给农民以便利和鼓励,给其他方面以抑止和不便利⑧。他主张用严刑峻法来驱使人民,而爵赏只有通过农(生产粟帛多)战(杀敌有功)才能取得。秦国就靠这种农战政策打下兼并六国的基础。

    孟子和商鞅同时而稍后。他说:“故善战者服上刑,……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⑨他不但反对商鞅的驱使人民作战,而且反对垦荒而占地无限。他主张行仁政,耕者一夫百亩,助耕公田而不税,不以徭役妨害农时,使天下农民都心悦诚服而来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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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孟子·梁惠王上》。

    ②  《左传》襄公十九年,楚子囊称赞晋国说:“其庶人力於农穑,商贾皂隶不知迁业。”又昭公二十六年,晏子说:“民不迁,农不移,工贾不变。”

    ③  《论语·先进》,孔子称赞子贡说:“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

    ④  刘向《说苑·反质》,李克(即李悝)说:“不禁技巧则国贫”。

    ⑤  孟子斥商人为贱大夫,见《孟子·公孙丑下》.荀子主张限制商贾之数,见《荀子·富国篇》。

    ⑥  《韩非子·五蠹》篇,又《止徵》篇。

    ⑦  以上均见《商君君·农战》篇。

    ⑧  《商君书·垦令》篇列举便民务农的十二条办法,其他篇还说到另外一些具体办法。

    ⑨  《孟子·离娄上》。

 

荀子在商鞅变法约一百年后入秦,秦相范睢问荀子说:来到秦国的观感怎样?荀子说:各方面都好,但是离王道还很远,因为没有儒。如果纯粹用儒术,可以王;参用儒术,可以霸;完全不用,就会亡①。

    再过十年而吕不韦相秦。不韦大概与荀子有同感。他在《吕氏春秋》中认为人民是国家的根本②;君之所以立,出于人民③,应当顺民心,④民怨就会亡国。⑤《上农》篇所说重农原因,不单是为着地利,还因为农民朴实,听使唤,守法令,安土重迁,可赖以战守,几乎和《商君书》完全相同。但在实施方法上有很大区别,例如举行天子亲耕、后妃亲蚕的仪式,这是商鞅根本不理睬的;又如把重点放在不妨害农时上面,这在《商君书》是谈得很少的;《上农》篇和《十二纪》中虽然也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是远没有像《商君书》那样采用高度的严刑峻法的意味,而且《十二纪》中还用了一些“劳农劝民”、“命农勉作”等语句。吕氏是想运用比较缓和的手段,也就是参用儒术,来减轻人民的反感,他可能预感到秦国的暴力政治继续发展下去,残酷地压迫人民,人民会起来反抗,因此想用儒术来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将要成立的统一王朝的统治权。他的政策没有被采用,而统一后的秦王朝果真不久就被农民大起义推翻了⑥。

    再放大范围来看,生产关系的变革,必然引起多方面的动荡,社会走向何处去,变革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怎样解决,人们的意见不一,于是产生不同的学派,而雄厚的经济基础,又富有养士的能力,因而春秋后期及战国成为我国上有名的诸子争鸣时代,而且出现灿烂的文学和相当水平的知识。

    以上所说,近乎分别列举,其间实有许多错综复杂的互相影响。例如铁农具的应用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生产关系的变革促进铁农具的普遍应用和农业技术的迅速进步,不但增加已耕地的单位面积产量,同时有可能开垦较多的荒地,使农产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促进人口的增长,而人口的增长加多劳动力,同时也要求较多的生活必需品,反过来又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而且列国的政治改革和农业政策的不同,以及兼并战争的胜负等等,交错影响于其间。这里只能指出其间有很复杂的连锁反应,不能逐步追踪其反应过程。

    农业的发展逐渐消除了大片荒地,新建许多城市,改变了稀疏的小国寡民的面貌,加上工商业的发展和盟会朝聘与兼并战争,促进文化交流与融合。到了战国时代,七国已形成同一的文化。因而产生统一的思想。农民需要安定的生活,割据又妨害水利的统筹,也要求统一。这些都有助于秦的统一事业的完成。

最后还需要指出,以上所说农业的发展,主要发生在黄河中下游,因此这一广大地区成为当时人口最密的地区,同时也是全国经济、政治、文化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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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荀子·强国篇》。

    ②  《吕氏春秋·务本》篇:“宗庙之本在于民”。

    ③  《吕氏春秋·用众》篇:“凡君之所以立,出乎众也。”

    ④  《吕氏春秋·顺民》篇:“先王先顺民心,……放凡举事,必先审民心,然后可举。”

    ⑤  《吕氏春秋·先识览》把“暴虐百姓……众庶咸怨”和“人事多不义,百姓皆郁怨”,作为夏桀和晋出公的亡国征兆。

    ⑥  以上只是撮述统治阶级的农业政策,若是分别加以分析批判,简则说不清,详则将占过多的篇幅,放在本篇不相称,只得从略。

七、农业组成和生产关系的特点及其对于后世农业的影响

 

  以上所说小农经营,精耕细作,单位面积产量以及荒地开垦等,几乎全是围绕着农作物的栽培。主要作物就是所谓五谷。

    五谷这一名词,最先见于《论语》。五谷是什么?主要有两种说法:一是稻、黍、稷(谷子)、麦、菽(大豆);另一类是黍、稷、麦、菽、麻(大麻)。结合起来是稻、黍、稷、麦、菽、麻六种。《吕氏春秋·十二纪》和《审时》篇所说的作物,也都是这六种。当时所谓麦,可能指小麦,也可能是小麦和大麦的总称。

    在这六种作物中,谷子最重要。《吕氏春秋·十二纪》中,谈到其他重要作物收获时,说“尝麦”、“尝黍”、“尝稻”、“尝麻”,唯独对于谷子不说“尝谷”,而说“尝新”,含有新谷接旧谷的意思,反映谷子在当时全国粮食供应上是起决定性作用的。谷子不但是大多数地方乎民的主粮,谷子的特别优良品种叫做粱的,也是贵族和富人的常用粮食,因此也称富贵子弟为膏粱子弟(膏指肉食)。

    黍在商和西周也相当重要,《诗经》里常常黍稷连称,到战国时代的作品里就变为菽粟连称,不再看到黍稷连称了。可见黍的比重已降低,其栽培偏于较北的高寒地区;而菽的重要性已有显著提高,甚至在有些地区(豫西)成为人民的主粮①。但菽在当时被认为贱者的粮食,“饮水啜菽”被认为俭约的苦生活。麦饭也是农民的食品,但面食已受人们爱好,而且冬麦正好在旧谷将尽、新谷还是青苗在田的时候收获,可以对付粮食紧张的季节,因而特别受到重视,《吕氏春秋·十二纪》中强调劝民种麦,到时不种要治罪。到了战国时代,麦在北方的栽培似乎已相当普遍,和谷子轮作,在全国粮食中已是次于谷子而和大豆相上下。

    稻也被认为贵重食品,稻粱并称。春秋以前在黄河中下游各省就都有栽培。战国时魏引漳水溉邺,使自古以来的盐碱地可以生产稻和粱。战国时农田水利建设大发展,可能有助于稻田的扩大。但稻在北方的比重还是很小;在南方虽是主要作物,南方地广人稀,在全国的比重还是不大。

    麻子在古代也供食用,但主要是用它的纤维织布。那时北方的布几乎全是用大麻织成的。

《孟子·梁惠王上》说:“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又《尽心上》说:“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可以无失肉矣。”可见当时平民很不容易吃到肉,农家养得最多的是鸡和猪,畜牧在一般农业中的比重已经很小了。这是因为小农经营的土地有限,首先要生产粮食。但那时的牧地和放牧可能比后世还多些。《吕氏春秋·季春纪》说:让雄牛马和雌的合并在一起放牧。《仲夏纪》说:把公畜和母畜分开。可见当时还有相当数量的大家畜在广阔的牧地上放牧。不过这不是一般农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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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战国策·韩策》。

 

    《吕氏春秋·上农》篇和《季夏纪》都说到天子亲耕、后妃亲蚕,并认为男耕女织是必要的。当时没有棉花,也没有毛纺,织的原料靠丝麻,而丝是比较贵重的,因此蚕桑特别受到重视。不但宅旁栽桑①,还有成片的桑田②。《吕氏春秋·季春纪》说:“具栚曲筥筐”。栚是搭蚕架的横档,曲是蚕箔,筥是圆底的受桑器,筐是方底的受桑器,可见已是在蚕室里搭起蚕架,在架子上安放蚕箔养蚕。

    总起来说,战国时代黄河中下游的农业组成,已经显著地偏重于农耕、偏重于粮食作物的栽培。蚕织是重要的配角。畜牧已退居很次要的地位。

    这种农业组成,是和地主封建制的小农经营相适应的。它一直流传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虽则在细节上颇有变化,但是以作物栽培为主的大格局没有变。

    前一节说过欧洲的封建社会长时期停留在领主封建制,而我国很早就进入地主封建制。虽然都是封建社会,但是因为有了领主封建制与地主封建制的区别,使我国农业技术的发展远远走在欧洲的前面。

    在欧洲封建社会里,领主的采地形成自给自足的和单位。农奴不但受着领主的繁重役使,没有行动自由,而且凝固定型的二圃制或三圃制,以及一些有关惯例,使农奴在生产实践中极少活动余地。这样就严重地束缚了劳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农业技术长期停留在落后状态。

    但在我国战国以后的封建社会里,封建地主极少能长期保持其田地而不变,多子均分(欧洲采地是一子继承的)和自由买卖(欧洲采地不能买卖)使田无常主。大地主的庄园不可能形成固定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而在农业上有较多的商品经济。没有授权地主限制佃农的行动自由,佃农可以中止佃耕(欧洲农奴不准离开采地),农民统归地方管理(欧洲农奴受领主统治)。尤其重要的是,佃农除纳租外,可以自己布置耕作,作自己的经营打算。我国佃农比欧洲农奴自由些。而且佃农不一定自己全无土地。同时还有自耕农。这样就多少给农民以发挥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机会,因而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获得发生发展。

    这里并不是说我国农民在封建社会里所受压迫、剥削的痛苦比欧洲农奴轻。封建地主和商业资本常常在尽可能地对农民进行超经济的残酷剥削,政府的徭役和苛捐杂税也会漫无限制地增加,以致农民所受痛苦,有时更甚于农奴,不但妨碍农业技术的发展,甚至惨重地破坏农业生产。而且我国在进入地主封建制度后,也曾一再出现走向农奴化的现象。

但是我国劳动人民,既已在春秋战国时期斗争到从农奴变为农民,并且由农民大起义推翻了秦王朝,可以证明有能力阻止车轮的倒退。每当兼并与压迫日益严重,残酷地危害农民生活时,就起来暴动。此起彼伏的小暴动,力量虽不大,但在我们这样的大国内,会孕育成大起义,迅速席卷广大地区,很快地动摇了或者因而不久覆灭了封建王朝。许多地主毁灭了,残留的也受到教训,至少暂时不敢过分压迫农民。继起的王朝也对农民让步,并在其权力强大时,约束豪强对农民的割据性的压迫和过分剥削,以免危害王朝的生命。因此出现一个暂时的比较有利于农民发展生产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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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孟子·梁惠王上》:“五亩之宅,树之以桑。”又《尽心上》:“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

    ②  《诗经·鄘凤·定之方中》:“说于桑田”。《吕氏春秋·上农》篇:“桑于公田”。

 

我国农民对统治阶级的斗争,不止一次地阻止了割据性的农奴化,严重地打击了地主阶级的压迫剥削,迫使封建政权对农民让步,在农业生产中获得比农奴较多的自由活动余地。战国时代在国内广大地区形成的同一文化,和人民要求统一的思想,以及专制主义地主政权的经验,也在反对割据,而在分裂和不同形式的割据后再恢复统一与集权;就在这种反对与恢复中,农民斗争也在其中发生作用。阶级斗争的过程是很复杂的,反复起伏的,但是总的趋势是农民螺旋式地一步步争得较前稍多的活动余地。这样就在封建社会保存了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因而保证了精耕细作传统和农业生产的继续发展(虽曾多次受到阻碍和破坏,但总的趋势是向前发展的)。至于封建社会的必须改革,以及小农经营的缺点,不在本篇主题范围内,不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