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区划研究及再划分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袁杰 时间:2010-06-25

内容摘要:目前,区划已脱离了经济区划的初衷,东中西部已成为一个经济水平的代名词,已不能因地制宜地指导地区经济发展,有必要重新界定我国经济区划。

  关键词:中国 经济区划 再划分
  
  中国经济区划的演变与发展
  
  当我们进行地区间比较分析时,必须首先明确中国的经济区划。中国经济区划经过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建国以后的较长时期,中国经济区划一直采用“两分法”,即全国划分为沿海与内地。1954年又建立了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七大经济协作区。1961年华中区与华南区合并为中南区,全国划分为六大经济协作区。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提出,要“正确处理中国东部、中部、西部三个经济带的关系”,由此提出东中西三个经济带。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杨素珍为代表的,为了揭示中国不同层次的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和特点,将全国划分为十大经济区,即东北区、华北区、华东区、华中区、华南区、西南区、西北区、内蒙古区、新疆区、西藏区。“九五”期间又形成七大经济区,即东部地区、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地区、东南沿海地区、中部地区、西南和东南部分省区、西北地区。
  1984年5月,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地区发展战略研究”学术研讨会上,经济学家于光远先生发表了中国经济区域划分的看法,先按降雨量为400毫米的等降雨线把中国划分为西部和北部、东部和南部两半,并且从人口、经济发达程度等诸多方面进行辅证,支持其两分法。1985年8月,在兰州举行的“中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讨论会”上,与会学者将内蒙古、新疆、宁夏、陕西、甘肃、青海、西藏、广西、云南、贵州和四川界定为西部地区,至此“西部地区”、“西部经济”的概念和思想便形成了。与西部地区界定的同时,“中部地区”的构想已经在酝酿之中了。1985年11月在南昌召开的“全国地区发展战略研究工作交流会”上,学术界开始提出中国经济“三分法”,即东、中、西三部分。到1991年在“八五计划和国家1991—2000年十年发展规划”中,正式地采用“三个经济带”的概念。中国“中、西部地区”概念的形成及提出是相对于“东部地区”的概念而出现的,“东部地区”的概念又是由“沿海地区”的概念演进而来的,而“中、西部地区”则是由“内地”演进而来的。但是,这一时期,“东部”和“中部”的概念与界定并不很明确,直到1994年,《中国经济年鉴》才明确地划分了东部、中部和西部,并编制了三个经济区的国民收入及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但无论是《中国经济年鉴》的指标统计,还是1994年3月的“两会”和1995年3月的“两会”,这期间,对西部问题的研究目的、内容和指导思想,虽较前有所进步,但其力度尚不够,真正使之发生质的飞跃的是1997年3月“两会”中“西部大开发”概念与战略思想的明确提出,至此,中国经济区划采用“三分法”。
  这时,经济区划“三分法”是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位置相结合的原则,将全国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经济带。东部地区包括沿海的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部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和江西9个省、自治区;西部地区包括宁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西藏、四川、重庆、云南和贵州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但也有一些地区并不能完全按照三分法实施。随着西部开发的推进,个别地区为了享有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支持,已不再顾及地理位置和降雨量等因素,更多考虑的是能否享有国家、经济政策的优惠,就使经济区划出现了人为的调整,使西部地区不仅包括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10省区,还包括内蒙古、广西,共计12个省市区。这种划分,使中国西部的地域面积急剧扩大,包含着12个省市区的不同经济发展态势,依靠一个西部大开发战略统筹,很难使各地区得以真正的发展,脱离了中国经济区划的初衷,西部已成为一个经济落后、欠发达的代名词。为了促使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开发各地区的经济潜能,因地制宜地发展经济,有必要对中国现有经济区划进行再划分。
  
  中国经济区划再划分的方法
  
  (一)经济区划再划分的依据
  经济区划的再划分应以经济发展水平为依据。经济区划必须依据各省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正视差距,合理归类,就成为经济区划的主要目的。
  
  经济区划的再划分应以经济发展的质量指标作为划分依据。中国31个省市区经济总量上的不可比性,依靠产出指标很难真实、准确地反映各省市区经济发展的质量与经济类型,只有借助反映经济发展的相对指标、平均指标,才能克服经济总量指标的诸多不足,实现准确的聚类。
  经济区划的再划分要以科学聚类为依据。就是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在聚类分析基础上,依据客观数据资料,在没有任何前提条件假设下,在尽可能减少主观因素的基础上,实现各省区的科学聚类。这种经济区划以经济本身作为研究对象,以现实经济指标作为聚类因素,以确定真实、准确的经济区划为目标。
  经济区划的目的是实现地区经济发展层级的划分。中国地区经济体现出巨大的差异性和差距性,仅靠发达、不发达、欠发达作为区划代名词,很难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这就必须对中国省域经济进行科学区划,划分出发展的不同层级,同时对不同发展层级的地区采取有针对性的发展战略,最终实现在差异共存基础上的缩小差距、消灭差距的协调发展。
  不同时期,我国经济区划的目的是不同的。解放初期的经济区划是为了消除地区间对抗性矛盾,调整产业布局;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九五”期间的十大经济区、七大经济区等经济区划,是为了“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更充分地体现帮扶互助政策。自“七五”计划提出的“三大经济带”,应用时间最长,应用面最广,其初衷是倡导发挥地区优势,形成经济发展的梯度格局,但改革开放后,伴随经济发展梯度格局的形成,导致了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巨大差距,这种差距难以保证国民经济协调、持续发展,经济区划名称已经成为经济发展水平的代名词,已不能因地制宜地指导地区经济发展,而且三个经济带内部,各省市区经济发展水平、特点和条件也存在明显差别。所以,当社会劳动地域分工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时,就必须以省市区现实经济发展规模和远期发展能力为依据,重新界定中国经济区划,以利于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
  (二)经济区划再划分的指标选择
  聚类分析就是要把具有相似性的个体集合为一类,不同类之间具有明显的非相似性。本文运用聚类分析法,依据各省市区现实指标数值进行自动分类,就使分类标准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影响,较客观地揭示了各省市区间经济发展的相似程度,为拟定适宜的经济发展战略,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本文利用层次聚类分析中的Q型聚类方法,借助有关产业结构、就业结构、人口及文化素质、产出、投资、物价、人民生活质量、对外贸易、社会文明度等9个方面72个指标进行聚类分析,再构目前31个省市区的区划。分析运用指标是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5年资料整理而得的,反映国民经济的质量指标(所用指标资料略),具体包括:
  产业结构方面的指标:三产业增加值构成、三产业环比发展速度2类指标。
  就业结构方面的指标:三产业就业人员构成、城镇年底就业人员所占比重、国有单位就业人员比重、专业技术人员占城镇年底就业人数的比重、城镇登记失业率5类指标。
 人口及文化素质指标:人口增长率、各省市区占全国人口的结构比重、人口抚养比、6岁及6岁以上人口中小学、初中、高中、大专以上程度人口所占比重、文盲率、每十万人口中小学、初中、高中、高等学校平均在校生数6类指标。
  产出指标:人均GDP、支出法地区生产总值中资本形成率、最终消费率、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占资本形成总额的比重、财政收入结构比率、财政支出结构比率、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其他单位工资总额指数7类指标。
  投资指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城镇投资所占比重、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投资所占比重、中央项目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3类指标。
  物价指标: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品出厂价格指数2类指标。
  人民生活质量指标:居民最终消费率,城镇居民消费占居民消费的比重,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比,、城镇居民消费指数,国有、城镇集体、其他单位平均货币工资,国有、城镇集体、其他单位平均货币工资指数,城镇、农村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占全国的比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额,恩格尔系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国的比重11类指标。
  对外贸易活动指标:商品出口、进口总额占全国的比重、外商投资额占全国的比重2类指标。
  社会文明度等指标:城市人口密度、城市用水普及率、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教育经费占全国的比重、国家财政性拨款教育经费占全国的比重、国家财政性拨款教育经费占全部教育经费的比重、国内三种专利授权数占全国的比重、地区电力消费量占全国的比重8类指标。
  (三)经济区划的实证分析
  在聚类分析过程中,通过对多种度量方法的试验,选取了Between Groups Linkage和Centroid Method两种方法进行测定,同时选择Squared Euclidean Distance 和Euclidean Distance两种方法,对全国31个省市区的亲疏程度、近似度进行测量,得出不同方案下的聚类结果。
  1.方案一。采用Between Groups Linkage法,求得Squared Euclidean Distance。该聚类结果显示: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明显地聚为五类。
  第一类包括:广西、云南、宁夏、重庆、四川、湖南、青海、河南、海南、山西、安徽、陕西、江西、新疆、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湖北、河北、贵州、甘肃21个省市区。其社会经济指标表现出极大的相似性,但这一类范畴偏大。
  第二类包括:辽宁、山东、江苏、福建4省。这4省是中国的经济强省,无论是其产出指标、还是投入及消费指标,都构成中国国民经济的中间力量,工业对国民经济的牵动力都较强,工业化进程快于全国水平。
  第三类包括:浙江、广东、天津、北京2省2个直辖市。浙江和广东2省是中国改革开放后发展最快,政策因素对其经济影响力最大、最明显的2省,它们是中国改革开放、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0多年取得巨大成就的一面标志,居于全国产出水平的最前列。北京、天津2个直辖市,享有国家政策的一系列优惠条件与措施,它们是近20多年来受中国政策因素影响最直接、受益最大的地区,经济发展最直接的导因是政策因素。
  第四类仅包括上海市。通过前述72个指标的聚类分析,上海自成一类,与其他四类均有较大差异性。作为国际大都市,它不仅是中国的经济中心,还是主要的涉外港口城市,是对外开放的门户,不仅是中国近代工业兴起最早的地区之一,还是工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不仅工业体系完整,而且劳动生产率最高。这就使之在享有直辖市一系列发展优惠政策的同时,又享有沿海发展战略的优惠,使之成为中国最具国际竞争力的第一省市,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示范作用。
  第五类只包括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明显另类特色的地区,其发展的低水平,使之介于传统农业社会和第一次现代化起步初期之间,即使与中国其他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相比,也表现出发展的巨大差距。
  2.方案二。采用Centroid Method法,求得Squared Euclidean Distance。该聚类结果与方案一的结果相同,只是在第一类中个别省市区聚类顺序有微小差别。该方法也将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明显地分为五类。
  第一类包括:广西、云南、重庆、四川、湖南、宁夏、山西、安徽、陕西、江西、河南、海南、内蒙古、湖北、河北、吉林、黑龙江、新疆、青海、贵州、甘肃21个省市区。
  第二类包括:辽宁、山东、江苏、福建4省。
  第三类包括:浙江、广东、天津、北京2省2个直辖市。
  第四类包括:上海市。
  第五类包括:西藏自治区。
  3.方案三。采用Between Groups Linkage法,求得Euclidean Distance,聚类分析结果如图1。图1显示结果比前两方案更细化,将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明显地划分为七类。
  第一类包括:广西、云南、宁夏、重庆、四川、湖南6省市区。
  第二类包括:河南、海南、山西、安徽、陕西、江西、青海、新疆8省市区。
  第三类包括: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湖北、河北、贵州、甘肃7省市区。
  第四类包括:辽宁、山东、江苏、福建4省。
  第五类包括:浙江、广东、天津、北京2省2直辖市。
  第六类包括:上海市。
  第七类包括:西藏自治区。
  除此以外,还试验了其他方法,分析结论基本相近。综上分析可以发现,无论是哪种方法,最后四类的划分结果完全相同。七分法较之五分法,分类更具体,类内特征更明显,类间差异凸显。通过比较分析,最后确定中国经济区划七分法。
  
  中国经济区划的再划分
  
  根据聚类结果,现将中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做如表1经济区划。
  表1七类经济区的划分,完全是从经济发展程度、经济发展模式角度出发,合理地将中国31个省市区准确归类,对各地区因地制宜地发展地方经济,为中国合理制定“十一五”期间的区域发展战略,提供依据。
  这种聚类结果,将中国经济区划“三分法”中的东部12省市区,划分到第一~第六类中,其中,有9省市集中在第一~第三类中,是中国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列到第五类、第六类中;中部9省区,主要集中在第四类(4省区)、第五类(4省)中,是依靠资源禀赋进行工业、农业生产的经济区;西部10省市区,划分到第四类(2省)、第五类(3省区)、第六类(4省)、第七类(1自治区)中,基本上是中国依赖资源而发展工农业的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汇集。由此可以发现,本文运用层次聚类法对中国经济区划进行再探析,其结论与客观实际情况有较高的吻合度,并且有利于国家及各地区因地制宜地制定其经济发展战略。
  经济区划是一个动态的聚类过程,随着经济发展,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经济区划是不断变化的,它是一个松散的经济组织。随着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度的不断提高,指标选择更具有代表性,层次聚类法所测算的经济区划将越准确,经济区划方案越可行。由此可以对地区经济更准确地进行定位和政策选择,确定各省区的经济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