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谢芳敏 柏雪冬 时间:2010-07-03
目前,信用社经营困难、效益低下、亏损面大。究其原因,除了体制等外部条件的制约之外,财务管理工作没有规范化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如何加强农村信用社的财务管理是一个现实而迫切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的现状分析


从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的现状来看,其正处在从传统的财务管理向财务管理转型的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依法稳健经营,建立了的财务管理分析指标。农村信用社引进开发了一些现代化管理手段,通过建立“存贷款业务统计分析表”、“经营指标考核情况表”、“营业费用情况表”、“财务收支分析表”等一系列财务报表,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预测和决策,对信用社筹资管理和资金运用起到了有效的调节和引导作用。其中,固定资产的指令性计划管理保证了农村信用社的固定资产保持在上级主管部门控制的指标之内,有效控制了固定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引进的综合费用率管理将费用与财务收入挂钩,费用额较有弹性,较之不管信用社是盈是亏、财务收入是多是少的“费用定额管理”更灵活、有效。


2.以财务决策为中心的现代财务管理机制还没有形成,财务管理仍然属于以计划为中心的传统管理。目前,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主要围绕存贷款、财务收支、利润三个方面的计划展开,侧重于事后核算,而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很少涉及。即使涉及,也往往由于缺乏科学的方法,造成计算结果与实际误差太大,因而不能追踪千变万化的实际业务情况,达不到动态管理的目的。而且,数量指标分析运用相对较少,主要是针对人民银行监管办下达的五项指标进行考核,尤其是费用支出的考核指标单一,仅有“综合费用率”一项。虽然它比费用定额管理前进了一步,但仍不够科学。


3.内部财务管理不严格,体现为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管理松懈。这主要表现在对《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执行不到位上。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对抵贷资产处理不当。近年来,随着经营业务不断扩大,借款人或担保人因无力以货币资金偿还贷款而以资产抵偿贷款本息的情况大量增加,农村信用社由此取得的抵贷资产也就增多。农村信用社在取得抵贷资产时,往往账务处理不当,使“待处理抵贷资产”科目成为农村信用社转移不良贷款的“避风港”。《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信用社取得的不能当即变现的抵贷资产,应根据其计价价值的大小,冲减贷款本金与应收利息。其中,冲减贷款本息不足的,不足部分作为呆账或坏账按规定进行核销;冲减贷款本息有结余的,结余部分暂作为信用社的负债,待抵贷资产变现后再按借贷双方事前签定的合同或协议的有关约定,作为信用社的当期收入或退还借款人。”但在实际工作中,信用社在取得抵贷资产时,都是以本金全额计入“待处理抵贷资产”科目,而没有把不足以抵偿本金部分冲减贷款呆账准备金、所欠利息部分冲减坏账准备金。这样做的结果是使抵贷资产名不符实,价值相差甚远,使当前利润反映不真实,增加了信用社的税费开支,形成了信用社新的风险源。


二、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问题的成因


1.观念滞后,未能建立起以利润为目标的财务管理机制。时至今日,财务管理在管理中的中心地位还没有确立,我国农村信用社也是如此。勤俭办社的思想较为淡漠,铺张浪费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使本来就很困难的信用社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同时,目前信用社的职工绝大多数是农行和农村信用社的“子弟兵”,受传统观念影响,人员只能进不能出,不论盈亏,工资比照农行执行,奖金福利攀比商业银行,这种状况大大降低了信用社的活力。


2.农村信用社内部财务制度不健全。农村信用社现行财务制度亟待改进与创新之处有:第一,农村信用社职工经费计提,管理办法的改革与创新;第二,农村信用社业务宣传费计提比例欠合理;第三,由于农村信用社机构数量较多,粗放经营,占用了大量不生息资产,并且这些不生息资产大部分是信贷资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盈利水平的提高。


3.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薄弱。信息是财务管理的基础,信用社的会计信息(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提供的信息)披露结构的不完备,使得财务制度或多或少地存在缺陷。会计监督认识不到位,以“做好账、管好账”为标准的会计工作考核使内部控制如同虚设,有的信用社为完成上级任务、出政绩等,不惜采取转移收入或费用、随意变更会计报表合并范围、人为调节利润、向不同的使用者提供不同的报表等违规手段操纵会计信息。


4.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低。近80%的信用社会计不能准确、及时、合理、完整地反映经营成果,近一半的农金员不能准确计取计付存贷款利息,尤其是相当多的信用社缺乏既懂经营又会管理的“明白人”。个别信用社主任盲目乐观,丧失自律意识,滥用手中的权力,滥放贷款,乱支费用。另有相当一部分信用社主任无所适从,业务处于瘫痪状态。管理人员和职工的业务素质很难独立承担起自主经营的责任。

三、完善信用社财务管理的设想


农村信用社的财务管理应适应制度的需要,达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要求,即管住宏观,放开微观。


1.提高人员思想认识,树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新观念。农村信用社要,首先必须实现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观念的转变与更新。要明确财务管理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活动的基础,也是农村信用社管理的中心;要更新观念,把人们的思想转变到“自负盈亏”的轨道上来,应树立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服务观念、成本观念、效益观念、风险观念、“三性”观念、决策观念等。


2.根据实际,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首先要加强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要健全严密的内部控制系统,会计记账、账务处理和经营成果要完全独立,遵循规范化、监督制约、账务核对和安全谨慎原则,建立并落实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合理的授权分责制度,按照业务工作程序和授权,健全、完善各种审批手续,同时,建立的机系统风险控制制度。其次,在财务费用管理上下功夫,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减少经营成本,将农村信用社盘活资产存量与优化增量结合起来,注重“新”与“老”的统一,在发展中清收和消化不良贷款。最后,督促农村信用社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扭亏增盈。农村信用社在固定资产购建之前要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农村信用社和联社不得筹集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或抽调农村信用社自有资金兴建办公楼,对农村信用社和联社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挪用信贷资金、兴建办公大楼和购买小汽车的,要严肃查处、追究农村信用社主任和联社主任的责任。


3.健全财务制度,严格内部管理。农村信用社各个时期的财务制度,都有内在的连续性,要依据市场的变化和要求,把握财务制度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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