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李银霞 时间:2014-06-01
  论文摘要: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形资产少,普遍存在着融资难的问题。本文通过对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建议,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推动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论文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 知识产权 质押融资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推动创新和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身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困难,主要是有形资产少,无形资产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因此探索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无形资产未来价值的发展机制,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的信誉,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商业银行的合作等显得尤为重要。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概念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知识产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知识产权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知识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知识产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知识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为债权提供知识产权担保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我国《担保法》第75条第3款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质押。 
  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取得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系列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构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的关键环节,需要高度专业化的技术人员,以及适合不同种类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评估标准和方法。目前,我国仍然没有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构,主要是通过一些资产评估公司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估。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评估价值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不高,银行对其评估结果采纳的比例较小。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商业银行的信息不对称 
  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规模较小,有形资产少,企业内部信息很少披露给商业银行。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不透明等。商业银行无法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真实信息,因此比较谨慎,在没有政府提供相关鼓励政策的情况下,一般不愿意贷款给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银行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要承担较高风险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进行担保与传统的有形资产抵押担保具有很大的不同。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的特点,是一种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的价值具有不稳定性,比如一项技术研发出来通过申请取得专利权后,其价值会随着后来更新的技术的研发而贬值,因此商业银行要承担较高的风险。 
  (四)知识产权变现比较困难 
  知识产权作为商业银行债权的质押物,当贷款无法偿还时,银行只能通过变现该知识产权来获得受偿。但是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制还不完善,交易程序复杂,成本较高。当企业无力还款时,商业银行不能像处理有形财产作为抵押物一样,通过拍卖、转让等收回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