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下企业如何防范招聘与录用中的风险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林晨 时间:2014-06-01
  预防方法一,建立合同到期提醒系统,即通过一定技术手段(网络咨询人员开发合同管理系统等),使得本单位所有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前一定时间自动提示或通过一定的制度措施(如时时查核)防范,使得本企业所有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对统一,并明确届满前一定时间为到期提示日。预防方法二,防止劳动者拖延,即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企业同其商定是否期满续签或者终止时,为了防止拖到了合同期满甚至过期,企业要明确设定合同期满前的某个日期为续签合同的最后截至日,逾期未能续签的则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③建立劳动合同签收公示制。通过《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发现,企业内部相关制度的颁布和实施将向民主、公开的方向发展,要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适应和改变原有的工作流程。从劳动合同签收上着力,建立劳动合同签收公示制度,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HR应在企业内部的公共区域进行张贴劳动者签字认可的劳动合同签收纸质表格,也可以通过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辅助实现。
  ④做好招录员工的备案工作。招录用员工备案工作可以使企业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能够拿出强有力的书面证据。企业在招录用员工时,应当建立职工花名册备查。同时,也要建立招工备案制度,以备政府和劳动部门监察。
  
  3 从容应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和第八十二条对这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做了详细的规定,为做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很多HR要时刻意识到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例如,有的用人单位HR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关于劳动合同期限条款未填上具体日期的情况下将盖好章的空白劳动合同交予劳动者签字,这种做法存在很大风险,如果劳动者签字后不同意填上具体日期或者就具体日期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则该劳动合同将被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企业为约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企业在解雇成本上无形加大,因此HR在签订合同时要十分谨慎。
  为了防范和应对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可以参考以下四个策略。
  第一,企业HR应该关心合同期限长短和续约的安排,合理选择不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做到及时续约或其他决定,“三年+六年”的合同期限安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第二,因为很多企业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恐县心理,怕员工吃上铁饭碗等,其实这些想法都是误区,不论解除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都是一样的,都需要企业建立健全一套规范完备的规章制度以及架构起合理科学的工作岗位考核制度。第三,从长远看,企业应巧妙利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吸引人才,留用人才,激励人才,提升团队凝聚力等,管理向培养员工忠诚度转移,关心忠诚度高的员工。第四,可以研究利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虽然目前没有受到用人企业的关注,但由于其不受“连续订立两次”的约束,可避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该种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对于该种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必要予以高度关注和仔细研究。

  参考文献:
  [1]边长勇.直面新《劳动合同法》企业如何应对[N].第一财经日报.2007-07-12
  [2]陆敬波.劳动合同法HR应用指南[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