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安立仁 时间:2014-06-01
  另外,私营企业的福利待遇大多不尽人意,员工的“五险一金”得不到保障。员工的安全需要没有满足,很难全心全意投入管理、生产之中去。
  3.平均激励制度,难以调动积极性。当前,温州乃至全国的家族企业在激励方面都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要采取了激励措施就可以有效地产生正效应。但是,员工的需求是有差异的,他们的期望值各有不同。根据期望公式(激发力量=结果的全部预期价值×期望概率),由于不同年龄、性别、教育水平、生活习惯的员工的期望各不相同,因此对于企业的激励措施,员工反应各不相同。比如,年轻人和中年人对于薪酬比例的要求就不同,年轻人更倾向于低基本工资高绩效报酬,而中年人更重视报酬的稳定性,他们喜欢高基本工资低绩效报酬。所有人的激励措施都相同时,根据公平理论,员工在比较之中感受不到优越感,因此,平均激励等于没有激励。
  4.“家文化”的固有局限性。“家文化”是一种唯意志文化,强调个人的独断专权,缺乏民主与公平,无法满足员工日益重视的精神激励,即文化层面激励的需要。若家族企业一味维持“家文化”在企业的强大影响力,不信任外来员工,在精神上打压他们的积极性,外来员工将陷入进退两难境地。进,没有精神文化动力,也没有满意感;退,情感上不愿接受沉没成本。因此,摆脱“家文化”的束缚,建立现代企业文化制度,家族企业才能获得新生。
  三、温州家族企业激励机制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根据上章对温州家族企业激励机制现状和问题的总结,对于现存家族权力过度集中、薪酬不合理、平均激励和家族文化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索和分析,认为问题成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企业家自身素质的局限性
  家族企业的重要特征是由本家族人员进行经营管理,因此管理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家族企业的高度。然而,根据2003年10月企业调查队专题调查的2 434家民营企业,总经理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的约占1/3,大专及以下文化的占了约2/3,具体(见表2)。
  由表2可知,家族企业家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在知识文化水平上仍然处于劣势,企业家自身能力限制成为企业发展瓶颈。尤其是对家族企业,企业家长期专断独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缺乏,“人治”高于“法治”,个人决策即是企业最终决策,因此,企业家决定着企业成败。在家长式专权管理中,企业家往往妄自尊大,忽略了员工的感受,给予员工合理的激励措施更成为一种奢望。
  (二)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的制约
  温州家族企业多采用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家族成员占据企业要职,把持企业决策权。家族式经营管理模式虽然使得面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减少了企业内部的交易费用,但是仍存在以下弊端。
  人治人情盛行。温州家族企业普遍实行人治型管理,因此,在企业中不存在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职务说明书,绩效考核标准说明,这导致了管理的主观随意性大。家族代表的管理者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难免偏袒家族内部成员,在无形中排挤外来人员。尤其是在提拔晋升的过程中,有能力有技术的外来人员根本无法与家族成员抗衡,导致难以对企业有认同感和归属感。
  沟通渠道障碍。由于当前企业内部沟通渠道的障碍,下级员工的积极想法很难顺利的到达企业高层,即使到达二者也缺少有效的沟通,企业家很难采纳员工的建议。长此以往,员工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难以满足尊重需要和成就需要,逐渐对企业管理乃至对本职工作失去热情,企业在无形中失去了众多的发展机会。
  (三)公正评估体系的缺失
  公正的评估体系对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生产效率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温州家族企业并不善于利用这一工具,他们大多采用陈旧的招聘晋升机制,凭管理者的主观臆断决定员工的去留和升迁,导致用人的不公平。
  家族企业在人员的选用上没有统一标准,管理人员的选拔高达44.9%受人情关系影响。依此看来,企业不仅在招聘阶段就可能错失所需要人才,而且在绩效考核中真正有能力的人得不到重用,靠人情,找关系的投机分子反而身居要职。长此以往,企业员工易滋生不良情绪,又进一步影响了企业绩效。
  四、温州家族企业激励机制的建设
  根据前文对激励机制问题及成因的分析,针对企业现状,构建出家族企业激励机制的建设模型。依据全面性原则和公平性原则,特将模型分为两部分,即对高管与核心人员和普通员工实行有差别的激励措施。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不同层次的员工有着不同的重点需求,针对家族企业,高管和核心人员更追求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而普通员工更倾向于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因此应分别对待,这样既可以满足不同员工的需求层次,也可以最大限度的节约激励成本,符合企业发展需要。
  (一)关于企业高管人员和核心人员的激励机制
  1.股权激励。(1)基于“委托—代理”制度的股权激励。为了更好的培养代理人忠诚度,使其关注企业长远的发展利益,克服短期行为,需要引入股权激励。在当前的温州,股权激励实质上是一种资产信用和地位象征,代理人完成设定的各项目标,得到约定比例的利润分红,不仅得到了情感上的满足,也符合了“置业”心理。另外,鼓励代理人入股,将他们的个人资产构成企业资本,代理人与委托人形成了真正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同为企业的投资者和受益者。(2)基于人力资本形成的股权激励。主要适用于企业的核心员工,即在技术创新、营销策略、企业变革等关键性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对于核心员工,家族企业应重视他们本身的巨大价值,在原有的“工资+奖金”的报酬基础上,允许其以技术入股,以创新入股,以管理入股,以营销入股,在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聘请专家对核心员工作出的贡献进行价值评估,并将其纳入企业现有股份,使核心员工也成为企业的所有者。
  股权激励可以有效的突破单纯薪酬激励的局限性,分散股权的集中度,增加外来员工持股数,进而提高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对于培养关键人才对企业的忠诚度,防止人才流失,增强企业发展潜力有重大作用。
  2.赋权激励。哈佛大学的奎因·米勒认为,“赋权是指下属获得决策和行动的权力,它意味着被赋权的人有很大程度的自主权和独立性。”同时,根据Y理论和Z理论以及麦克利兰的成就激励理论,员工都需要一定的权力地位以发挥其积极性。赋权也并非家族企业家交出所有权利,但事关企业具体的业务和日常运营方面的管理权应当交由中高层管理者自主裁决,涉及长远发展战略和规划时,也应该允许核心员工参与讨论。赋权改善了大权独揽带来的经营困境,家族经营者可以克服自身技术、经验、市场认知等方面的缺陷,也可以集中精力于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被赋权的中高层管理者获得了心理和地位上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