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项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项目期末账务处理的比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姜缅 时间:2014-01-03
摘要:新的会计准则体系中突出强调了公允价值的计量,相关资产在期末必须调整至公允价值,其中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公允模式)等。由于这三个资产项目的期末调整业务在账务处理上比较相似,容易发生混淆。文章对这三种资产项目在期末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比较,目的在于帮助财务人员正确理解期末调整公允价值的处理原则,能够在会计期末正确地对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和处理。
  关键词:调整期末公允价值;交易性金融资产;可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账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又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两类,核算时均采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一)企业取得该类金融资产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股利/利息
  投资收益(初始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二)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涨价调增交易性金融资产,跌价调减交易性金融资产。
  (三)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银存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
  应收股利/利息
  差额:投资收益
  处置时要将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累计发生额转入“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损益
  贷:投资收益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到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转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以债券投资为例)的会计处理如下:
  (一)企业取得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借: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差额)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
  借:可供-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
  涨价调增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跌价调减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三)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处置时要将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他)科目累计发生额转入“投资收益”,累计产生的资本公积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产生的资本公积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产负债表日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资本公积。
  借:银存
  贷: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成本/利息调整调/应计利息/公允价值变动变
  应收利息
  差额: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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