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审外聘质量控制的探讨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飞 时间:2014-01-04

      三、开展现场工作过程控制,是最直接的质量控制方式。
  
  一般情况下,企业很难派出专门人员对事务所现场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但可以对其中关键环节进行沟通了解,并提出相应要求,以促使事务所按内部审计规定开展工作。如对审计方案可行与完整进行提出相关要求等。
  
  四、合理的审计质量评价及其结果的运用,是质量控制的关键(一)评价。这种评价是由上下级单位甚至是多个部门结合。
  
  审计资料共同参与作出的、对整个审计过程工作质量情况的一种综合评价。重点考虑以下内容:
  
  1、评价审计目标达成情况。这是最主要的评价指标,更多的是依靠委托人的主观认为;2、评价审计组成员的能力胜任性,工作积极性及团队合作情况;3、评价审计实施与审计方案一致性,设计有良好的审计方案并按方案进行审计是成功的前提。
  
  4、评价审计组与审计项目委托方,被审计单位沟通与协作的情况;5、评价事务所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职业操守情况。
  
  (二)评价结果的运用。
  
  1、作为备选库调整的依据。应以事务所综合评价为基础,定期调整和不定期的对备选库情况进行调整,以实现备选库动态管理……2、能否承接重大业务的依据之一。为确保重大审计项目能取得理想的成果,在外聘上首先考虑的就是综合表现出色的事务所。
  
  五、内审外聘质量控制存在的风险尽管作为委托方的企业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方法对外聘业务的审计质量进行评价控制,以充分达到内部审计委托的目的和要求,但在实际中,这种质量评价与控制存在较大风险。首先,作为受托方的事务所,它所考虑的首要问题是风险与收益,在审计过程中,它可能更关注其一贯使用的审计程序得到完整的履行,至于这些固化的程序能不能发现企业存在的重大缺陷,或者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委托者的目的,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其次,事务所审计人员总体素质有待提高,一般情况下除主审人员外,相当部分审计人员是刚毕业二三年的大学生,管理经验匮乏,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很大可能换来的也是廉价的审计报告;再次,内审外聘业务审计过程信息的不对称性,也使得企业难以对审计质量施加有效和及时的控制,委托方看到的只是事后的底稿、报告,在审计过程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约束力如何,更多的只能依赖行业自律和事务所的内部控制。
  
  所以,我们在内审外聘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对审计工作质量的影响,全盘考虑,合理筹划,真正实现内部审计机构增加组织价值并提高组织机构的运作效率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中国内审协会《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办法》
  
  [2]中国内审协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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