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审计收费制度 提高审计独立性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请联系更改 时间:2014-01-04

  (三)审计收费的费用结构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这里的费用结构指主要是指某一客户的付费占整个事务所收入的比例。当某一或某几家客户所提供的审计收费占事务所整个费用收入总和的比重很大时,该事务所就有可能单纯从利益出发,屈从于客户管理当局的压力,将很难保持独立性。

  (四)审计收费支付时间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审计费用的拖欠对独立性的损害非常严重。所谓拖欠审计费用,一般是指在连续审计下截止签订本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尚未完全支付上年度审计费用,在变更审计下对前任事务所尚未完全支付审计费用的行为。拖欠的审计费用是对今后年度审计工作的影响,说明上市公司和事务所之间存在着非本年度审计费用外的经济利益关系,形式上与实质上均未完全独立。

  (五)审计收费的披露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

  我国审计收费的披露透明度不高,披露不充分,只是含糊公布一个数据,不能够帮助使用者进行更为有效地决策,同时不利于监管机构掌握被审计单位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经济联系,不利于社会各方利用这一信息的透明度,及时获得相关的信息。

  二、完善审计收费制度,提高审计独立性的思路与对策

  (一)对审计收费方式进行改革

  针对我国现有的直接收费的方式的弊端,有一种在独立性方面具有很大优越性的审计模式——基于账务报表保险制度的审计委托模式。

  财务报表保险,是指公司不再任命和支付报酬给注册会计师,而是购买财务报表保险,使投资者在面临财务报表虚假陈述所带来的损失时,可以获得保险赔偿。公司所能获得的保额和为此支付的保险费将被公布。由保险公司任命并且支付报酬给注册会计师,让他们对潜在投保人的财务报表的准确性提供鉴定。那些公布高保额和低保险费组合的公司将脱颖而出,在投资者的眼中他们具有高质量的财务报表。因此,每家公司都将渴望得到更高的保额并且支付更少的保险费。这将导致报表质量的一次飞跃。

  财务报表保险制度将保险公司置于整个审计委托模式的核心地位,由财产所有人通过批准购买财务报表保险的形式,委托保险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在此模式中,注册会计师直接对保险公司负责,而由于保险公司在财务报表质量方面与股东利益的趋同,保险公司将乐于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客观勤勉的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真实意见的动因。这就改变了传统的审计代理关系,取消了注册会计师与公司管理层的利益关联,增强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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