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5-01-02

                          作者:项加日 张瑞业 周明 郑爱新

  摘要以浙江省仙居县朱溪镇为例,阐述了加强农村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分析了现阶段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对加强农村林业科技服务体系有一定参考意义。
  关键词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林业;意义;存在问题;建议
  
  1加强农村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村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才能振兴林业,保证生态体系的完整性,才能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保证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乡镇林业站是林业科技服务的主要力量之一,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1]。乡镇林业站的成效,直接关系到科技成果的运用,直接影响到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快慢。乡镇林业站科技人员的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到党政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乡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完整程度,直接关系科技作用的效率。以朱溪镇为例,该镇岭根村猕猴桃生产基地,从2002年开始,科技人员先进行试点,在阳坡与阴坡采取搭架与不搭架,施肥与不施肥等方式对猕猴桃进行对比无公害栽培试验,结果发现:北坡搭架施肥到第5年,产量9 480 kg/hm2,平均市场售价5元/kg,产值达到4.74万元/hm2,投入与产出比例是9∶1左右。岭根村群众在掌握栽培技术的同时,全村猕猴桃也达到无公害栽培标准,到2009年,该村栽培猕猴桃面积扩大到30 hm2,年均产值90多万元,该产业成为岭根村农民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林业科技人员的技术推广,不仅加快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也促进了林农增收[2]。
  任何一种林种或水果,都有各自的生长特性,对土壤气候条件有特定的要求,而农民却缺乏这方面的科学知识,需要林业科技人员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本镇某村一位村民1998年盲目引进油桃栽培,选择在海拔高、晚霜期长、pH值大的潮湿地种植,结果造成8万元的经济损失。可见,加强农村林业科技体系建设十分重要。
  2乡村林业科技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体制问题。《国家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农业技术推广法》都明确了农村科技服务相关的管理体系是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然而,实际工作中,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存在多头领导,往往造成事出多门,结果却不能各负其责。有关部门对农村科技服务工作实际上停留在口头上、纸头上、形式上,没有真正摆上议事日程,没有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村级科技服务网络更是一片空白。
  (2)资金问题。当前科技投入资金的主要问题一是少,二是不到位,三是使用分散。目前乡镇本身经费普遍短缺,很难对林业服务体系进行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投入。另外,乡镇林业站的办公经费也十分短缺,组织农民培训、印发科普资料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这使得乡镇林业站工作很难有效运行。
  (3)科技成果转化率问题。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涉及科研项目的立项、科技成果的市场推广、成果转化后的跟踪服务等方面,但是由于农村普遍存在信息闭塞、农民文化及素质普遍不高等问题,导致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于生产第一线效率慢。
  (4)科技人员使用问题。一是上级领导为缓解财政困难,大幅压缩科技人员的使用经费。如1998年仙居县政府对乡镇农、林、水等各大科技人员分流,政府只补助每年3000元的基本生活费,连养老保险都要想办法解决,要求他们自主创业,进行有偿服务,造成基层科技人员为生活而奔波,被迫放弃职责,使得农民对有偿服务产生疑惑,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二是由于上级有关部门对基层科技人员的培训、知识更新缺乏主动性,乡村基层部分科技人员缺乏钻研精神,科技人员自身的业务能力水平很难跟上新农村发展的需要。同时很多地方对科技人员没有考核、绩效评价等方面的激励机制,做多做少,做好做差一个样,极大地挫伤了科技人员对林农进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推广工作的积极性。
  (5)科技服务内容问题。目前许多山区乡镇林业科技服务设施陈旧,内容欠缺,实用性差。技术偏向实用少,与服务对象的目的有很大差距,从而影响整个林业科技体系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