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南港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凌树根 时间:2015-01-02
  1.3均股均利
  对集体管理的经济田,实行均股均利。原来已经承包到人的集体经济田,由于承包体制的不完善,上缴村集体的承包金较少,大多数村民不满意。根据林业发展的需要,由村委会收回造林。原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承包后实行收益分成,这种类型的林地主要为集体经济田共1.53 hm2,涉及2个村民小组,69户农户,共277人参与分配。2009年春,该村这些集体经济田规划为绿化用地,经13组、14组2个村民小组村民表决,仍由原9名承包人继续承包,承包期12年,村集体提供优质意杨苗木,由承包户按村规划要求栽植,栽植密度为600~750株/hm2。按照承包合同,每年应上缴村集体2 475元/hm2,若年底验收成活率在90%以上,则只需上缴1 875元/hm2,翌年保存率在90%以上,则只需上缴1 275元/hm2,第3年起无需再缴承包金。待林木成材后,按收益实行分成,分成比例为农户50%、承包者35%、村集体15%,2个小组将林地按人数分成277股,与农户签订股权证明书69份。对2009—2010年上缴的承包金,村集体将按照股份平均分配到人,从而实现了均股均利。
  2改革的成效
  一是林改形式多样,不搞“一刀切”。在林改过程中集思广益,听取群众意见,招标程序实行“先组内、后组外”,“先群众、后干部”的顺序,避免了不少矛盾;整个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合法,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1]。二是把调解纠纷作为推进林改的关键[2]。在林改推进过程中,该村两委班子成员每人负责几个组的纠纷调解,并从村干部工资中拿出一部分进行专项考核,对于承包人无法处理的纠纷,村干部必须帮助解决。纠纷的及时调解,为该村林改顺利推进打下了基础。三是高度尊重群众意愿[3]。如第2种林改模式的林地与第1种模式的林地状况相似,但由于大部分群众提出一次性上缴承包款,村两委会重新召开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会议进行表决,从尊重群众意愿出发,最终选择了一次性上缴承包金、按股分配的方案。四是林改保障群众得到实惠。林改中凡涉及林改的户均由村集体签订了股权证明书,以保障群众的利益;凡中标者均发放了林权证,实现了“林定权、人安心、民得利”的目标。五是林改巩固了绿化成果[4]。该村过去栽了不少树,但保存率不高,主要原因就是没有搞好林权改制。自2006年探索林改以来,全村新增绿化面积54.67 hm2,其中成片林20 hm2,四旁树6 hm2,农田林网折算面积18 hm2,成活率和保存率都在90%以上。绿化覆盖率由2006年的10%提高至现在的21%以上,在全镇率先达到了小康社会森林覆盖率指标。六是解决了资金问题。南港村在林改过程中还存在承包金偏低的问题,因为考虑到高沙土地区土地贫癖,土地产出率不高等因素,通过林权改制充分利用了土地,增加了群众和集体的收入,群众普遍能接受。
  3参考文献
  [1] 谢旺生.创办股份合作林场 促进林业规模化经营[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8(4):109-110.
  [2] 甘耀兵.南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产业发展思路的探讨[J].陕西林业,2010(1):14.
  [3] 刘珉.平原林业特殊性及集体林权改革路径研究[J].林业经济,2010(2):32-38.
  [4] 马其新.五河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与体会[J].现代农业科技,2009(6):284-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