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联机编目中心与成员馆关系引发的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吴俊锋 时间:2014-06-25
  [摘要]本文分析了联机编目中心与成员馆之间的几种关系,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基于这种编目体制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编目中心;成员馆;关系;
  
  1 导言
  
  图书馆常讲要资源共享,其实除为读者提供文献资料服务应资源共享外,图书馆首先应该做到的就是书目数据的资源共享,全国近3000个公共图书馆、1000多个高校图书馆、4000多个科研单位图书馆与情报档案馆、还有众多的中小学图书馆、厂矿图书馆和单位的资料室,大家都在购买图书,都在对同一种文献进行数据制作,其劳动力的重复可以说是空前的。国家图书馆测算一种图书的编目成本(仅算了工作人员的工资成本)为15元,研究表明:套录分编4000种/12000册图书,相比于单馆编目每年可节省2.5人,随着网络环境的不断优化,MARC数据的广泛应用使书目数据的共享成为可能,Intemet为联机编目、数据共享提供了一个高效的、最大范围的网络环境联机数据共享。联机数据共享,按照标准的机读目录格式做出标准的书目数据,通过联机方式,遵守共同的规则,共同建立一个能够储存每一个成员馆馆藏信息的联机联合目录数据库,经联合目录数据库质量控制组审查合格的成员馆,才有权限对联合目录数据库中尚不存在编目记录的文献进行高质量的原始编目,并将其联机上载到联机联合目录数据库中。联机编目中心的数据可以被其他成员馆通过网络下载来进行套录编目,这样既提高了数据库标准化程度,又可减少重复劳动,缩短编目工作时间,从而降低编目成本。目前国内已相继成立了几大联机编目中心系统。它们分别是“国家图书馆”“广东省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深圳地方版文献联合采编协作网Crlnet系统”“上海文献保障联合编目中心”“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CALLS系统”等。为保证我国公共图书馆联机联合编目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共享书目数据资源,笔者认为清楚认识编目中心和成员馆之间的关系,是书目数据共建共享体系科学发展的关键。
  
  2 编目中心与成员馆之间的关系
  
  2.1 组织关系
  联机编目,作为全国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组成部分,在层次结构上基本采用三级体系:国家图书馆编目中心一地方编目中心一成员馆,例如广东地区的“国家图书馆-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广州图书馆”。而对于地方资金筹建的编目中心,一般是二级体系:地方编目中心一成员馆,如“(深圳)地方版文献联合编目协作网-广州图书馆”。在联机编目体系中,编目中心充当组织者和管理者的角色,而各成员馆作为联机编目网络的有效节点或终端。
  
  2.2 运作关系
  在整个联机编目体系运作中,编目中心与成员馆间是互相依赖,不可分割。编目中心负责宏观规划联机编目建设方向;组织协调、指导资源建设和信息服务;负责联机编目网络系统的软硬件开发、维护和运行,以及数据质量标准的制定等。成员馆可享受中心提供的包括联机编目和资源共享服务系统在内的全部服务;成员馆需在中心网络系统中建档,设置该馆的馆藏标识符;严格遵照中心制定的各项标准规范,编制本馆的书目记录提供给中心数据库,并共享其他成员馆的编目记录。
  
  2.3 工作关系
  工作上编目中心与成员馆之间不存在上下级的行政管理,而是为了资源共建共享这一目的的合约型关系,相互之间关系是建立在自由、自愿的基础上,不存在强制性和制约性。
  
  2.4 产权关系
  联机编目工作是一种智力劳动,作为智力劳动的成果——编目数据,是一种虚拟状态的数字化产品,具有可重复使用性质。各成员馆在“生产”数据之后,通过网络和专用软件,上传给编目中心,以供所有成员馆共享。各成馆员在整个数据流中充当生产者和消费者两重角色,而编目中心作为管理者,是编目成果的产权拥有者。
  
  3 联机编目体系存在的问题
  
  3.1 责任分散效应明显
  书目数据的共建共享是联机编目工作的核心,共建是共享的基础和必要条件。随着联机编目的迅速发展,以及图书资料政府采购的推进与完善,编目外包业务已走进人们的视野,为各图书馆解决编目人员紧缺,以及图书积压提供了良好的编目环境,编目业务的外包,使供应商成为数据流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如图),成为书目数据流的一个批发中心。这不能不说是图书编目工作发展的里程碑。然而,随着联机编目成员馆的增加,在图书馆重心向服务转移的情况下,很多图书馆紧缩图书馆编目人员编制,以及编目人员的培训和实践机会,联机编目共建责任分散效应明显,使联机编目的发展出现不平衡,甚至是下滑趋势。以某地方版文献联合编目协作网为例,2005年共上传数据113112条,占全年新版图书的88.12%,2006年上传数据108343条,只占83.17%,而2007年仅上传107733条,下降到79.04%。
  
  3.2 与联机编目的原始设想有一定的偏差
  联机编目是以编目数据的共建共享为出发点,以此节省各图书馆的编目成本,由于成员馆与中心之间的不强制性关系,使目前各成员馆形成了三种上传下载策略。一是纯下载数据型图书馆。这类图书馆以区县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为代表,他们只考虑数据的共享,不进行数据的共建。二是以下载为主,但涉及个别图书内容或馆藏特色的,才进行上传数据型图书馆。这类图书馆以市级图书馆为主要代表,这类图书馆虽然参与到了数据上传,但这种上传不是一种积极和主动行为。三是正常的上传下载型图书馆。这类型图书馆以编目中心的核心馆为代表。所谓的正常是指本馆日常的编目工作与编目中心的发展密切相关,严格遵守联机编目共建共享的初衷,注重本馆编目力量的建设以及编目中心数据的双重发展。编目中心的创建也是以第三种类型图书馆来进行搭建平台,而实际上很多图书馆选择了第一和第二种类型的合作模式,与联机编目的设想有一定的偏差。如广州某图书馆在2005~2008年,为了解决自身图书积压等问题,共下载数据175628条,但仅仅上传了6529条。
  
  3.3 缺乏完善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上载书目数据的质量不仅是一个图书馆编目水平和管理水平等综合能力的反映,更是联机联合编目工作能否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数据质量问题不单是编目中心的问题,同时也是各成员馆的问题。目前联机编目中心大多采用编目员资格认证制度,只有取得有编目员资格证的成员馆的编目员才可以上传编目数据,没有取得的成员馆只能进行检索和下载编目数据。实际上,有的图书馆为了提高上传数据的比例,在具有执证编目员资格人数不足的情况下,采用一号多用,张冠李戴。有些图书馆仍采用准确性、规范性不高的在版编目数据。这些都严重影响到了编目中心的数据质量问题,同样间接影响到

了各成员馆书目数据库的质量。
  
  3.4 缺乏及时反馈数据情况和动态变化的平台
  在传统的编目工作中,规范工作是相对薄弱的环节,许多馆的编目人员不仅对同一种书从事着相同的、重复的劳动,浪费人力、物力,而且由于水平不齐,书目数据不规范、不统一。随着图书馆网络化程度的提高和发展,联机编目也得到空前的发展,但很多图书馆仅仅是形式上的参与联机编目工作,没有真正融入联机编目大环境中,各馆仍然自成体系,成员馆之间的编目差异性仍然存在。编目人员没有把文献联机联合编目看成一个有机体,对编目数据的思考缺乏全局意识,不能从编目中心的整体利益和长远目标出发。对于数据的变化,过度依赖于编目中心,除了一年一度或两年一度的年会之外,各成员馆之间不存在横向联系,缺乏一个平台,把编目中心和成员馆有机的联系在一起。
  
  4 解决方案
  
  4.1 更新观念,树立主人翁意识
  联机编目是一种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其前提是在共建的基础上实行共享。各个成员馆应该清楚认识到,联机编目的发展不仅仅是编目中心的发展,为了避免成员馆越多,责任分散效应越明显,各成员馆应当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到联机编目环境中,主动承担编目数据的上传责任。随着编目数据下载费用的调低,没有一个图书馆不能承担这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数据费用,特别在政府采购之后,这部分费用作为增值内容附加到图书供应商身上,所以各成员馆更应该从思想上更新观念,树立主人翁意识,而编目中心应该有计划的让成员馆参与到编目中心的日常管理上,特别是参与到中心书目数据库的回溯和质量的监管上。
  
  4.2 采用分级的书目数据供求价格
  文献资源的共建共享,是以减轻编目人员智力劳动的强度,提高编目的生产率和加快文献处理的速度,在提高文献著录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同时,大幅度降低文献分编的成本为出发点,不可能具有很高的经济效益。而且,各成员馆在整个数据流中不单是数据的制作者,而且是数据最终的消费者,编目中心应当把用户对编目工作的质量期望与编目费用结合起来加以考察,根据各图书馆对数据费用的承担能力,确定合理的书目数据上下载价格,不仅是增强各编目中心之间竞争力的一种管理策略,也是吸引更多的图书馆上传和下载数据的有效动力,更是各图书馆书目数据库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在制定供求价格时,应该考虑各馆的编目实力和对编目中心的贡献,采用分级的书目供求价格。例如,以成员馆上传数据的比例和数量决定相应的下载数据价格,在同等条件下,上传数据越高的应该享受越低的下载价格。相反,上传数据的比例越低的,其下载数据的价格应该相对提高。同时,为了鼓励中小型图书馆上传数据,以及促进大型图书馆积极上传数据,在同等条件下,级别越低的图书馆上传数据的费用应该越高,图书馆级别可以参照图书馆的评估结果。书目数据价格的管理,不是为了提高编目中心的经济效益,而是为了增加成员馆对联机编目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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