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实现城市街道图书馆的可持续发展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孙冰 时间:2014-06-25

  
  4.2 建设主体上移,提高财政支持力度
  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馆、分级管理的体制,街道图书馆的建设主体和管理主体是街道办事处。但街道办作为基层政府,财力有限,街道图书馆的经费就常常得不到保障。而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性服务,不可能利用“以文养文”的错误理念来自筹资金,它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找到持续的经费来源。
  为了改变基层政府建设基层图书馆的弊端,有些城市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了新的模式,把街道图书馆的建设主体上移到区级或市级政府,让财政能力强的政府来支持街道图书馆的发展。
  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北京市“街区共建”街道图书馆的模式。200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区政府对基层文化建设的责任。随后,北京市西城、东城、丰台和崇文等多个城区就按《条例》的要求,由区政府支持街道图书馆的建设。
  最早实施“街区共建”街道图书馆的是西城区。西城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强街道图书馆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街道图书馆不再仅由街道办事处承担,而是由该城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共同建设,从而把街道馆的建设主体部分上移到了城区政府。具体分配是: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开办街道图书馆所需的房屋场地、坐椅设备、日常经费和人员工资;区政府设立专款,每年提供30万元的街道馆购书费。图书采编业务由西城区图书馆承担。街道图书馆的购书经费得到保障,每月可以得到数百册新增图书。
  深圳在建设“图书馆之城”的过程中,基层图书馆的初期设置经费来自城区政府。例如在福田区,街道图书馆就由城区政府委托给城区图书馆建设,城区财政为每一个新建的街道分馆投入15万的设置费,另外每年城区财政另拨10万元作为运行经费。此外佛山市禅城区联合图书馆的实施中,区街共同合作建设了澜石街道图书馆和环市街道图书馆。
  各地的探索和实践表明,街道图书馆的建设主体上移是一种发展趋势。
  
  4.3 纳入总分馆体系
  除了借助城区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外,街道馆的可持续发展也离不开城区级或市级图书馆的业务支持。按照过去分级建馆、独立管理的体制,每个街道馆都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图书采购、编目、借阅、读者活动都需要负责,服务质量受到街道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限制。
  近些年,嘉兴、苏州、佛山、北京、上海等城市,都以开放的心态整合区域内的图书馆资源。街道馆不再是一个个孤立的个体,而是以分馆的身份加入到城市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中,不再进行专业要求较高的采编工作,仅进行读者服务工作。这样,中心馆(市馆或城区馆)可以借助街道馆的网点来延伸服务,街道馆则可以借助中心馆的资源和技术能力来提升能力。[6]
  尽管目前我们国家出现的“总分馆”体系还并不能算是真正的总分馆形式。但这些以分馆形式运作的街道馆已经开始彰显公共图书馆的精神。实践证明,街道馆纳入总分馆体系,不仅有利于街道图书馆本身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也是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合理方式。
  
  [参考文献]
  
  [1]于良芝,邱冠华,许晓霞.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模式、技术支持与方案[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8:3.
  [2]于良芝.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J].图书与情报,2007(5):23-24.
  [3]吟荒.上海市街道图书馆事业的调查与思考[J].图书馆杂志,1990(1):22-27.
  [4]徐家齐,浦保清.上海市街道乡镇图书馆新貌[J].图书馆杂志,1999(6):29--30.
  [5]王世伟.城市中心图书馆向社区基层延伸的理论思考与探索实践[J]∥城市图书馆发展论丛.上海:上海科学院出版社。2006:13.
  [6]李东来.城市图书馆集群化管理研究与实践[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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