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如何促进就业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4-06-25

  日本:“国家+企业+工会”的三维多层面保就业模式。政府层面:一是调整产业结构,创造新的就业需求,大力发展低碳技术和健康产业。二是加大就业财政投入,“实现稳定的就业”。三是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日本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如简化注册手续、提供贴息贷款和廉租商业用房、组织培训、减免税收及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市场分析等。企业层面:一是积极推行“工作分享制”(通过缩短和调整工作时间来增加工作岗位的就业制度),日本政府、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日本劳动组合总联合会三方就推动实施“工作分享制”达成一致,以稳定和促进就业。二是立法强制保护,日本颁布了《零短工劳动法》、《劳动者派遣法》,为通过职业介绍的失业者提供了更多择业机会,并要求企业放宽限制,提高就业的灵活性。工会层面:日本赋予工会组织较大权利,能够直接与企业开展谈判,为保证平等就业,保障劳工合法权益提供了基础。

  韩国:成立“反失业方法委员会”,开展大规模经济结构调整。一是调整产业政策创造就业岗位。通过产业政策调整,促进信息和通讯工业的发展以吸纳劳动力。二是促进社会弱势群体如老年人、妇女等就业。加大工作培训力度,要求一定比例人员应受到知识经济方面的培训,且对于雇用弱势人员的企业,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助。三是实施就业保险制度。就业保险由劳动部主管,韩国《就业保险法》规定,除特殊企业外所有企业都应加入就业保险,企业还应拿出工资总额0.3%的费用用于就业安全和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职业技能开发。四是培育新的劳动文化,韩国政府制定了面向21世纪的新劳动文化政策。主要包括建立新的劳资合作体系,减少劳资冲突和矛盾;继续实行和完善就业稳定政策;培养创造性的新型知识工人;改善工人的福利和利益;促进女工权利的改善和对女工就业的支持;完善适应新时代的先进劳动行政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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