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如何促进就业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 时间:2014-06-25

  美国:增加预算、增发国债,扩张性财政政策促进就业。一是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包括减税免税、增加公共投资等措施,在危机后美国政府减免个人所得税约1200亿美元,并对企业提供约500亿美元的税收刺激措施。二是施行就业一揽子计划。2009年2月,奥巴马正式签署总额达78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方案,包括:为个人和企业减税、卫生保健和替代能源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新能源和节能领域的投资等。三是施行就业促进法案及失业救助法案。2010年,联邦政府为雇佣新员工的雇主提供税项优惠,并采取措施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国会参议院通过了总额高达1490亿美元的失业救助法案,延长失业保险和失业者医疗保险。四是开展国家出口计划。设立由国务院、财政部等内阁成员以及小企业管理局局长、相关银行总裁等组成的促进出口委员会(ExportPromotionCabinet),对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服务业)出口提供政府援助、商务支持,增加出口信贷。

  德国:推进劳动力市场改革,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一是对联邦劳动局系统进行“去官僚化”改造,既改名改制,又改革功能。德国覆盖全国的劳动服务网络为各个机构、企业和所有市民服务,尤其是负责落实法律规定的积极就业措施,为劳动者提供培训和就业信息、咨询和指导介绍和安置工作以及发放失业金。二是合并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为寻找工作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两项援助合并后,二者合作使用税收资源,为寻找工作的人提供基本收入支持。三是引入竞争性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首先联邦就业服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招标,继而失业者从联邦就业服务机构领取为期至少3个月的培训券,自主选择购买任何一个定点机构的服务。四是激励多种灵活就业形式。德国联邦政府为失业者自谋职业、经营小本生意(Minijob)、季节性短工等多种就业形式提供大量资助,如补助、免税、培训等,提高就业人员的待遇水平。

  英国:就业立法和社会福利改革,实施就业专项计划。一是实施促进就业的补贴政策。英国政府注重提供岗位补贴,对雇用长期失业青年、50岁以上失业者等人群给予免税就业津贴。二是实施提升技能的培训政策。英国针对新成长劳动力、在职员工、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的特点,实施提供“激发创业文化”技能学习计划、就业培训补贴等不同的培训策略。英国计划将劳工技能学习中心的数量从14000家增加到22000家,力争到2020年,70%以上的在职职工都接受强制性培训。三是实施促进失业保险与就业的联动政策。英国调整实施了社会福利改革法案,要求有工作能力的失业者必须进行求职登记,每周提交寻找工作计划,接受职业指导和培训,并同就业服务顾问签订求职协议,保证能够立即上岗工作等,否则,将停发失业保险金。而对那些确实丧失工作能力的失业者,则提高津贴标准。四是实施稳定就业的管理政策。英国的国民保险制度覆盖了非全日制、灵活就业者等全体公民。同时,雇用保护法规定,企业解雇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工龄的员工,必须有正当的理由,且办理合法的解雇手续,否则视为“不正当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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