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和培育民族审美精神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 时间:2010-09-01
  在世界全球化一体化的时代背景下,在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当代语境中,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化的伟大历程。在这一伟大历程中,如何对待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和民族精神,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和文化建设的策略性问题,而是一个关系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得失、关系到能否真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性问题。对此,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做出了富有远见的理论阐释和战略部署。报告指出:“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的精神支撑。一个民族,没有振奋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正是站在这一理论认识高度上,报告明确提出了“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这一思想,要求将这一点“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在更高的理论层面上,报告则将这一点作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重要环节和基本内容。

    文化是人类包括审美活动在内的所有精神活动及其产品的总称。作为人类文明演进的精神形态,文化和人类文明之物质形态的经济以及人类文明之政治形态的政治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文化一方面反映着一定时期经济、政治的发展,一方面也反作用于经济和政治,推动或阻碍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演化,文化对经济、政治的影响日益广泛而深刻。正因为充分把握到了文化在当今社会发展中日益彰显的重要性,所以,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繁荣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便成为十六大所强调的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任务和指标。

    强调文化建设,必然要突出文化的民族特性,因为文化总是特定民族的文化,总具有民族的具体性和特殊性。这种文化上的民族特性从根本上讲也就是一种“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实践中创造积淀而成的、为本民族成员所普遍认同和承袭的民族思维定势、道德观念、审美意识、价值准则、性格禀赋、心理倾向以及民族凝聚力、自信心、自豪感等等的总和,是一个民族文化最本质、最深刻的体现。正是包括审美精神在内的民族精神赋予了文化以灵魂和生命,成为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作为一种文化的核心力量,民族精神就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十六大报告指出:“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这是对我们中华民族最核心的民族精神的深刻表述。这一民族精神引领着中华民族越过重重险阻,渡过道道难关,创造了在世界上独树一帜光辉灿烂的中国传统文化,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

    十六大报告对待民族精神立场是既主张“弘扬”又强调“培育”。这就清楚地表明了一种历史的、发展的立场和观念。其所弘扬者,是在几千年中国文化发展过程中长期积淀、不断演进而成的传统民族精神;其所培育者,则是现代生长着、发展着的民族精神,主要是在继承文化传统的基础上,通过吸收和借鉴世界优秀文化成果并结合中国现、当代实践而形成的民族精神。它突出表现为一种对客观性、真理性的向往,一种唯“真”是求的精神、理性精神。当然,这种求真的科学精神在当代还有待全面培育,使之进一步发扬光大,但它毕竟已经历史地融进现代民族精神之中,构成整个民族精神发展中最具活力的内涵因素。也就是说,这一强调科学理性的现代民族精神同重视伦理的传统民族精神并不绝然矛盾,而是可以并且已经趋于兼容并蓄、相融互动的。可以说,民族精神的传统性和现代性的融合,必将并且已经初步成为当代中华民族精神的总体结构特征和主要演变趋向。

    中华审美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十六大报告关于“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思想,也是我们理解、阐释中华审美精神的纲领和指南。事实上,经过上世纪近百年西方美学观念和思潮的全面冲击和深刻影响之后,中华民族的审美精神该如何定位,如何?如何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这是每一位美学、文艺学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重大问题。我们应深入学习领会十六大报告中关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文化建设的基本理论,以一种既弘扬又培育的立场和态度来理解、阐释中华民族的审美文化精神。第一,中华民族的审美精神也是一个具体的、发展的概念。它既有我们中华民族在几千年审美和实践中积淀而成的优秀审美传统,也有近以来的在西方美学话语影响和塑造下逐渐生长起来的多元审美新潮,还有直接来源于我们当代审美、艺术实践的新生审美形态。这几个方面,就其核心和主流而言,都可以说构成了中华民族审美精神的基本内涵。第二,在对待民族审美精神的立场和态度上,我们首先要继承和弘扬优秀的传统审美精神,特别是它在人与、个人和社会、情感和伦理、外物与内心之间讲究“执两用中”、和谐如一的“中和美”精神,在审美和艺术的功能作用上强调“道不远人”,将审美观、艺术观和生存观、生命观统一起来,将审美胜境和生活乐境融合起来的“人生美”精神等等,都具有值得我们继承和弘扬的合理因素;其次要大胆吸收和借鉴外国审美观念中一切积极的成果,特别是西方美学比较偏重的理想主义、理性主义和科学主义思想传统,以及主认知、倡写实、讲个性、重真美的艺术趣尚等,都是传统审美精神相对薄弱,因而需要大力发展和培育的内容。再次要以开放的胸怀、宽容的态度和理性的方式,正确对待当代审美实践中出现的新生审美形态,特别是对目前比较盛行的大众化、通俗化、生活化审美形态,我们不可简单地排斥和否定,而应在科学分析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并培育其中积极的、带有现代性趋势性特征的审美精神,而批判、剔除其中不健康的、消极落后的,使之成为新世纪民族审美精神发展中新鲜的、活跃的文化力量,从而有力地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建设和繁荣。第三,中华审美精神在世界上独具特色,自成系统,是民族精神、民族文化的鲜明体现,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当代审美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资源。同时,它的核心精神,对解决当代人类生存、人类文化所共同面临的许多问题也具有独特的思想价值和意义,它在现代世界文化发展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它应成为我们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可以相信,作为民族精神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华审美精神在新世纪、新时代的复兴,必将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环节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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