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学术规范与我国高等教育治理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冠英 时间:2010-07-12

【关键词】  高校;学术规范;治理;高等

   学术规范是指学术研究者在思考和研究问题时所使用的思维范式和研究方法。2004年8月,教育部颁布了建国以来我国首部《高等学校社会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学术规范的贯彻落实,有助于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有助于鼓励学术创新,还有助于我国高等教育治理的不断推进,意义重大。

  1 关于学术规范的有关问题

  1.1 学术失范的表现及其危害  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1]曾将学术失范归纳为"低水平重复"、"粗制滥造"、"泡沫学术"、"假冒伪劣"、"抄袭剽窃"、"评奖立项上的腐败"等六大类。湘潭工学院宋元林[2]又将学术失范归纳为"抄袭剽窃"、"他人代笔"、"买卖书号"、"徇私关照"、"项目垄断"、"虚假鉴定"、"内定奖项"、"近亲繁殖"八大类。无论是六大类或是八大类,其危害十分严重。我们说,学术失范不仅严重贬损了学术的崇高形象,还严重阻碍了学术的健康以及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和科技水平的提高。有学者指出[3],学术原创性的丧失是中国当代学术失范的根源。一种真正规范的学术必然是以原创性为指归的,创新才是我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规范。

  1.2 建立学术规范的目的与重要性  建立学术规范目的非常明确,即为了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和鼓励学术创新。学术规范是相对于学术失范而言的。学术规范包括学术的内部规范和外部规范两部分。内部规范指学术领域中已有知识结论与现有理论以及学术对象的客观性与真实性;外部规范指学术活动与学术环境的社会行为规范[4]。如今,在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制度和常规性传统的缺失,社会各领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行为与规范的冲突,高校也不例外。因此,在我国高校建立并贯彻落实学术规范,有利于学风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尤其是研究生和学位教育以及人才培养,有利于维护我国高校学术共同体的国内国际形象,有利于学术积累、学术对话、学术合作与学术创新。

  2 学术规范的具体要求

  2.1 基本规范  即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结合中国具体实际,不断推进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学术活动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遵守国家、法规和政策并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应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严守国家机密,不得损害国家安全。

  2.2 程序规范  即课题选择要根据本人的学术旨趣、知识积累和研究条件,尽可能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选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重要的实践意义;课题研究应首先明确研究的目的、范围以及本课题的学术史及最新进展,在已有研究工作的基础上,确定研究重点,制订切实可行的研究计划;应立足于全面掌握相关研究资料和学术信息,充分尊重和利用已有学术成果,注重调查研究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对研究资料的选择应严谨求实,去伪存真,去粗取精;要精心设计研究方案,设计合理的研究路线,选择科学的研究方法;应逻辑严谨、推理严密、论证充分;学术观点和材料之间应具有内在的逻辑统一性;应严格遵守《著作权法》,对他人学术成果的抄袭与剽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切实保障知识产权。凡引用他人观点、和方案、资料、数据等,均须如实说明,并在文献中详细注释;创新应以原始第一手资料为基础。若确需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标注,并通过注释说明其原始文献来源和转引出处,反对伪注。不得在研究成果中擅自采用他人观点而不加说明,不得转引他人著作中引证的材料而不注明转引出处,不得以改头换面的方式隐性抄袭剽窃他人论著。严禁伪造、篡改文献及数据等资料,反对弄虚作假;应科学处理、合理使用引文。使用和介绍他人学术作品时,所直接引用的部分不能构成被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被引文献应是作者阅读过、对其观点和论据有启发和有参考价值的有关文献。不能在未阅读原文、未加核实的情况下随意引用。对已有学术成果进行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正和准确;引用信息或版作品,应对其进行学术评估,谨慎地选择引用准确可靠的资料信息。

  2.3 成果规范  即应大力提倡学术精品,反对片面追求成果数量的错误倾向;在发表学术研究成果时,应明确说明哪些观点属于个人独创,在哪些方面对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体系有所贡献,或对于解决哪些实践问题有所助益。结论应突出研究工作的新发现,用词应准确、简炼;除非另有约定,不应一稿多投,不能重复发表;成果须注明对研究结论负直接责任的个人或研究团队,包括著者、合著者等。署名应实事求是,团体作者应署团体名,并注明执笔者姓名。凡合作研究成果,应根据合作者在研究过程中的实际贡献大小署名。署名者只限于对确定研究课题、制订研究方案、全部或部分参加研究工作的有关人员。署名者在享有学术荣誉的同时,应对学术观点等承担相应的学术义务和责任;凡对研究工作提出建议、帮助的个人或机构,应通过适当形式致谢。凡接受有关机构或个人资助的学术成果,应通过题注或其他方式注明并致谢。

  2.4 评价规范  即应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以保证学术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与权威性;对基础研究成果,应以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为评价尺度,要注重学术观点的独创性。对应用类研究成果,应重视其社会评价,注重其社会效益和效益;学术评价应采取同行匿名评审制,建立健全专家评审回避制度。鉴定者应是同行专家或从事该项工作的实际工作部门研究人员,不得由非专业人员进行鉴定。严禁被评审人在评审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对评委施加影响;学术评价要建立评价结果公示制度、评价意见反馈机制及申诉制度。专家评审意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规定一定期限的异议期,欢迎各界人士对评价结果加以有效监督、提出异议。应制定严格的监督机制和责任制度,一旦发现虚假评价情况,应追究评价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评审专家应以负责任的态度,对被评审成果的选题意义、观点、论证、论据、方法等提出具体评价意见。不得进行无原则吹捧或有意贬低,慎重使用"首创"、"首次"、"领先"等字眼。

  2.5 批评规范  即应大力倡导实事求是、生动活泼的学术批评、反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推动不同学术领域、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学术交流、理解与合作;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注意区别和把握问题与学术问题的界限。充分保障学术自由,正当使用学术批评权利,正确对待学术批评,并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不同的学术观点应自由讨论;学术批评应以明辨是非、与人为善、追求真理为目的。在学术批评和反批评中,要以学术为中心,以文本为依据,摆事实,讲道理,心平气和,以理服人;对学术成果的宣传要严肃认真,切忌哗众取宠、欺世盗名[5]。

  3 学术规范对我国高等治理的影响

  3.1 学术规范的贯彻落实,有助于我国高等教育治理的推进。首先,学术规范属于我国高等教育治理的重要范畴。随着"治理[6]"的西风东渐,我国学术界已逐渐认同"高等教育治理"这一理念。笔者认为,高等教育治理即"使政府、高校和社会等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之间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一种持续的过程[7]。"有学者撰文,将高等教育治理归纳为"重新定位政府的角色"、"引进市场机制,促使高校提供者的多元化"、"赋予高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打破官僚体制,促进高等教育管理的民主化"以及"建立政府、高校与社会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8]"等五大类。我们说,在各行各业都在强调"治理"的今天,我国高校从事或参与人文社科研究的广大教师、学生及其他人员,自觉遵守学术规范,有效防止学术失范,理应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治理的重要内容。因为高等教育肩负着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功能,而学术研究作为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要有完备的规范来约束它,也无疑理应属于我国高等教育治理的重要范畴。其次,贯彻落实学术规范的过程,也就是不断推进我国高等教育治理的过程。学术规范的制定与颁布,只表明我国高校广大学人有了遵守学术规范的依据,但并不能说我们就完成了学术规范的贯彻落实工作。高校广大学人开展学术研究,既要有完备的制度作保证,又要在完备的制度面前严格自律和他律。惟有如此,我国高等教育治理才能取得成效。第三,学术规范与我国高等教育治理之间存在着"一荣具荣,一损具损"的密切关系。由于高等教育治理强调的只是一个过程,只是一种持续的互动,并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或一整套的规则,甚至也不是一种活动,因此,学术规范的贯彻落实,必将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治理渡过一个漫漫的长路。然而,无论如何,我们都有决心将学术规范贯彻落实好,也有决心将高等教育治理好,还高校学术研究一片蓝天。

  3.2 我国高等教育治理,可为学术规范的推进提供宽松的内外部环境。高等教育治理必须在诚信的环境中进行,这是最基本的治理要求。而诚信,尤其是学术诚信,在某种意义上讲,恰恰是学术规范的代名词。我们说,无论国内或是国外,高等教育治理既注重外部大的环境的改善,又注重内部小的环境的改善。先以内部小环境为例,如果一个教师在学术道德上不能为人师表,那么人们完全有理由怀疑他在课堂上"传道、授业、解惑"的有关内容。再以加注释这一最基本的学术规范为例,国外将其作为大学生的入门课程,而我们的高校至今还没有系统开设这门课。为此,有学者指出:多年来,我们的大学教育总是提倡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忽视了大学教育的学术教育,即培养学生的学术素养和学术能力。若没有良好的学术素养和学术能力,你要求学生遵守学术纪律,就成了一句空话。不客气地讲,我们的大学生,甚至研究生,没有能够受到良好的学术规范教育[8]。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我国高等教育治理的开展。再以外部大环境为例,虽然各高校都办有自己的学术刊物-《学报》,许多理工类高校还办有《学报》的"社科版",有的甚至还成立有出版社。但这仅仅是发表(或出版)社科成果园地中的一部分,还有相当一部分园地都设在高校以外的社会上。因此,我国高等教育治理的开展,无疑能为我国高校社会研究的推介提供宽松的外部环境。

  

  [1] 沙林.腐败形形色色 谁玷污了象牙塔[EB/OL].http://www.edu.cn.txt/209182.html,2001-08-27

  [2] 宋元林.如何防治高校学术腐败[EB/OL].http://www.edu.cn.txt/3019390.shtml,2002-01-31

  [3] 王晓华.学术失范与学术的深层危机[EB/OL].http://www.edu.cn.txt/3023947.shtml,2002-04-01

  [4] 高晓清.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J].大学教育,2003,(2):13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范[EB/OL].http://www.cernet.edu.cn.txt/3114139.shtml,2004-08-26

  [6] 盛冰.高等教育的治理:重构政府、高校、社会之间的关系[J].高等教育研究,2003,(2):47

  [7] 杨冠英.浅谈诚信教育与我国高等教育治理[J].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4,(3):99

  [8] 杨玉圣.学术腐败、学术规范与学术伦理-关于高校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问题[J].社会科学,200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