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2004年平邑县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刘玲 时间:2010-07-12
【摘要】  为摸清我县孕产妇死亡原因构成及顺位,我们对1995-2004年全县孕产妇死亡情况进行了回顾性调查分析。10年间活产分娩总数为92738人,孕产妇死亡45例,平均死亡率为48.52/10万。死亡原因顺序:产科出血、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妊高征。
【关键词】  孕产妇  死亡率  原因分析  干预措施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地区的社会、文化、医疗卫生、妇幼保健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只有掌握了影响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才能制定出有效的干预措施,达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目的。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为1995-2004年全县有正式户口的全部死亡孕产妇。
        1.2 方法  县妇幼保健院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统一制定孕产妇死亡报告卡要求项目,由各接生填写死亡报告卡及活产卡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并进行核实、评审。每年进行一次孕产妇死亡补漏调查。孕产妇死亡指从妊娠开始到产后42天死亡,不包括意外死亡。
        2  结果
        2.1 孕产妇死亡率  全县10年共有活产92738人,孕产妇死亡45例。死亡率为48.52/10万。其中孕妇死亡5例,占11.11%。
        2.2 死亡原因对死亡率的影响  45例死亡孕产妇中,直接产科原因32例,占71.11%;间接产科原因13例,占28.89%。
        胎盘滞留中,诊断为胎盘部分植入3例,胎盘部分粘连2例,胎盘剥离后未及时娩出3例。软产道裂伤指宫颈裂伤未及时发现,及时缝合。
        2.3 死亡因素对死亡率的影响。
        2.3.1一般因素对死亡率的影响。(1)年龄:最小19岁,最大40岁,平均29.65岁。(2)文化程度:文盲7例、小学28例、初中10例,小学文化程度以下35例,占77.78%。(3)妊娠情况:计划内妊娠37例,占82.22%;计划外妊娠8例,占17.78%;二胎以上29例,占64.44%;一胎16例,占35.56%。(4)产前保健:接受产前检查者37例,占82.22%;其中检查次数>3次11例;占29.73%,≤3次者26例,占70.27%;未接受产前检查8例,占17.78%。
        2.3.2分娩地点及分娩方式 (1)分娩地点:个体诊所1例,乡计生服务站1例,各占2.5%;家中、途中8例,占20.00%;乡镇医院9例,占22.50%;县级医院21例,占52.50%。(2)分娩方式:分娩24例,占60.00%;手术产16例,占40.00%(其中,剖宫产10例,占手术产的62.50%)。
        2.3.3死亡地点        
        2.3.4转诊对死亡率的影响  45例死亡孕产妇中,转诊27人,转诊率60.00%,其中救护车转诊13人,占48.15%;机动车转诊14人,占51.85%。有医务人员陪护9人,占33.33%,无医务人员陪护18人,占66.67%。
        2.4死亡统计对死亡率的影响 原统计活产分娩91922人,漏报816人,总共活产分娩92738人,原报孕产妇死亡42例,漏报3例,总孕产妇死亡45例。
        3  讨论
        3.1  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  死亡45例孕产妇中,16例为不可避免死亡,29例为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1)孕产期保健不规范,一些高危因素未能早发现、早纠正、早,失去治疗机会:一是经济水平偏低,妇女文化水平不高,医疗保健知识贫乏;二是部分为计划外怀孕,不敢到医院检查,致使孕期高危因素无法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导致高危分娩。(2)基层医院医疗设备有限,医护人员技术相对落后,及乡镇计生服务站等非法接生人员缺乏产科技术常识,不能及时识别危重孕产妇,致使转诊过迟而失去抢救机会。(3)部分医护人员单纯追求经济效益,未严格掌握剖宫产和催产素使用指征,产时过多不合理干预和剖宫产率逐年增加,使羊水栓塞发生率升高。
        3.2  干预措施
        3.2.1加强各级产科建设和医护人员技术培训,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严格助产技术的准入制度,提高从业人员正确诊断、及时处理产科疑难危重病人的能力 (1)积极防治产后出血  死亡孕产妇中,产后出血仍高居首位,一部分为发现过迟或抢救不及时而造成死亡。所以必须加强医护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操作规程,掌握抢救原则,畅通危重孕产妇的县级绿色抢救通道,使救治能及时有效。(2)积极防治羊水栓塞  部分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在产妇及其家属急于结束分娩时随意使用催产素或采用手术产,致使宫缩过强或操作不慎而发生羊水栓塞。该病预防重点在于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严格掌握催产素使用和剖宫产指征,及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3)积极协调内科医师会诊,协助内科合并症 。 45例孕产妇死亡中,合并内科疾病12例,这些病例一旦入院即应请内科医师会诊,制定更为合理的治疗方案,可减少孕产妇的死亡。
        3.2.2巩固妇幼保健三级,完善县、乡、村三级网络建设,搞好孕产妇系统管理,规范高危孕产妇的专案管理工作。加强基层保健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正确识别高危孕产妇的能力,做到孕期分级管理;产时能识别产科急症、及时转诊争取抢救的最佳时机。
        3.2.3加强健康教育,特别是孕期健康教育,普及孕产期保健知识,使孕产妇能主动接受产前保健,尽早发现高危因素并接受规范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以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