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陈璐 时间:2014-01-05
  摘 要:随着旅游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与整个市场经济的结合越来越密切,交易额不断增大。然而我国旅游电子商务还存在消费者信任度较低,品牌合作意识不够,网站运行成本较高和安全服务体系不完善的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当前旅游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然后就当前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未来我国旅游电子商务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旅游 电子商务 网络经济 对策。
  旅游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快速发展时期。第一是称为注意力经济的时期,我国大部分的旅游网站仅给予了相关旅游的基本信息和新闻内容,旅游网站的收入是通过广告来盈利。
  旅游网站注重访问率、点击率,并以此来获取广告商的关注和投资。第二是称为网上零售业(B2C)的时期,网上零售作为直销模式,取代了传统旅游业的营销模式和中间商模式,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更加突出与顾客直接沟通;第三是融合时期,在这个阶段中,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融入了传统的旅游企业与旅游网络营销的不同特点,综合了传统的非传统的优势来进行资源整合。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处于高速发展中,需要进一步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来更好地提高旅游电子商务服务水平[1]
  。
  1 我国旅游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1.1 网民普及率不断提高。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我国网民总数达到4.85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6.2%,较2010年底提高1.9个百分点。
  1.2 旅游电子商务的交易额逐年增加。
  1.2.1 旅行预订用户规模扩大。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1年中国网民旅行及预订行为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网民中有34.3%的人在2011年2~10月时间内外出旅行或旅游过,这一群体规模达到1.66亿。休闲旅游是网民最主要的出行原因,占56.9%的比例;其次是个人或家庭事务出行,有36.5%的比例;因为工作原因出行旅游的网民有28.8%。网民选择在自己休假时间出游的占到52.2%,利用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出行的有45.4%,利用周末时间出游的占31.3%。
  1.2.2 旅行市场交易规模增加。
  艾瑞咨询的《2010~2011年中国在线旅游行业年度监测报告》统计研究分析显示,2010年中国在线旅游市场交易规模达1037.4亿元,同比增长58.0%,呈高速增长的态势。从长期趋势来看,未来四年中国在线旅游市场交易规模仍将保持高增长,增速维持在45%左右。同时,考虑到旅游市场受突发事件和政策环境影响较大,艾瑞咨询做出保守、正常、乐观三种预期,预计到2014年,按照正常预估,中国在线旅游市场交易规模将达到4516.3亿元,保守估计将达到2800.1亿元,乐观估计将达到6322.8亿元。2010年中国在线旅游市场交易规模占整体旅游交易规模的比例为7.2%,随着在线旅游市场的快速发展,预计2014年该比例将增长至20.4%,旅行市场交易规模增加。
  1.2.3 第三方在线代理商规模增大。
  2010年中国在线旅游市场第三方在线代理商营收规模为67.6亿元,同比增长56.0%。同时据预测,未来几年内,随着第三方在线代理商的日益发展,保守估计第三方在线代理商的营收规模2014年将会达到155.1亿元,正常估计将达到250.1亿元,乐观估计将达到350.1亿元,第三方在线代理商规模不断增大。
  1.2.4 旅游市场结构情况2010年中国在线旅游市场结构中,订房、订票、度假产品比重分别为44.3% ,44.2%,1.5%。根据艾瑞咨询统计,2010年中国在线旅游市场结构中,订房营收比重为44.3%,机票营收比重为44.2%:
  度假产品及其他旅游营收比重为11.5%。艾瑞预测,未来4年,机票的营收比重将会持续微降;订房和度假的营收比重相对提升。
  2 我国旅游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2.1 消费者与旅游电子商务企业之间的信任关系不牢固当前旅游电子商务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度还比较低,缺乏了信任将抑制整个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当前的企业并没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多考虑自身利益最大化,忽视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流。同时,电子商务作为网络经济的发展主力,其法律监督约束与道德的约束还有空白,消费者的有效识别受到影响[2]
  。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许多消费者对旅游电子商务缺乏信任,从而无法相信产品和服务之间造成了两者之间的信任建立矛盾。与此同时,在网络上,企业失去信任度的事件会在瞬间被影响,建立起来的信任度也不容易维护。因此,需要在稳步快速地发展中,重视提高两者之间的信任度问题。
  2.2 整个行业的品牌合作意识不足,资源整合力度不够首先,品牌意识决定了未来旅游电子商务发展的方向,整个行业需要鼓励旅游电子商务的创新和品牌意识,通过品牌来实现消费者与企业的共赢。其次,网络经济发展的最大特点就是开放的互联网和公开性。这就造成了网络中的产品和创意具有高模仿复制性,在没有相关知识产权维护渠道和法律支持的情况下,致使旅游电子商务行业的竞争极其激烈。为了进一步实现品牌的效应,需要网络经济中有效可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或制度来维护,更需要旅游电子商务具备品牌合作意识,在充分整合相关的资源下,形成良好服务消费者的品牌体系。
  2.3 网站运行以及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资金成本较高首先,旅游网站在建设、维护和运行中都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高效服务。而同时在搭建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中,或者加入这个平台中,也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当前,电子商务中旅游网站的推广费用占整个资金投入的比重大,而推广的过程中,并不能即刻产生绩效,市场推广中的成本投入以及盈利周期长的特点,决定了旅游网站以及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成本高。在信息化发展中,基础建设需要达到一定的水平,在这方面,保证旅游电子商务具有合理的成本,同时可以让消费者能够在充分信息化的网络经济中获得更多的效益[3]。
  2.4 旅游电子商务安全服务体系不完善。
  目前,消费者在网络上进行旅游消费中,非常重视服务的安全性,以及是否有一系列保证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体系。尤其是在旅游电子商务活动的管理、监管和网上交易纠纷处理方面,目前还没有形成良好的解决渠道和可行的管理结构来完成。在经营业务中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的不完善和电子商务法规的不健全,侵害消费者权益,不断破坏旅游电子商务的诚信建设,虽然目前的网上支付交易平台在不断规范和完善,但是依然处在发展过渡阶段,需要更完善的安全服务体系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