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北州发展低碳旅游业的几点思考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赵协红 时间:2014-01-05
       2.2制定政策措施。 低碳旅游发展势必需要相关部门、相关主体的支持和配合,共建合作机制联合推进。应注重相关行业规划或计划的衔接,以共同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共同制定标准、共同监督执行、共同评定检验等形式,将旅游业节能减排工作融入国民经济体系中综合规划、执行和考核。各级政府和旅游业主管部门创造有利的宏观环境和内在机制,健全发展低碳旅游的激励机制,发挥企业发展低碳旅游的主体作用,并引导公众参与。一是统一认识,加强指导,全州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都要从建立循环经济这一高度来倡导低碳消费、发展绿色旅游的认识。 二是制定相应低碳旅游的地方标准。通过制定绿色旅游饭店、宾馆,低碳景区、旅行社的地方标准和考核奖励办法,引导旅游企业投入到推行低碳消费、发展绿色旅游中来。三是建立表彰奖励机制。将是否“低碳”纳入行业发展的考核和评价因素,促使现有旅游模式转变,激励引导旅游主体争创低碳企业、绿色企业,使广大游客争做“文明游人、低碳游客”。对达到地方标准的绿色旅游饭店、宾馆,低碳景区、旅行社及优秀导游人员、文明游客,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是加大低碳旅游的宣传。利用旅游宣传推介的优势,在国内外节会、媒体、网络上宣传低碳旅游品牌形象,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五是加大行业监管。从旅游的各要素入手,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低碳消费、绿色旅游的鼓励扶持政策,引导旅游绿色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2.3营造良好环境。海北州作为青海省4A级旅游景区全覆盖地区之一,更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围绕低碳这一核心,推动旅游走向深入。一是要有特色浓郁的人文环境。一个地方要有特色,不是靠高楼大厦,而是靠传统文化的积淀,靠建筑语言的表现,靠鲜活的生活气息,形成浓郁的人文环境。所以,一个浓郁的人文环境必须要求对自身的文化有充分的认识,要珍重自身的文化,要热爱自身的文化,要提升自身的文化,形成一个特色浓郁的人文环境。二是要有良好的自然环境。通过多措并举,保护好原生态资源,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低碳旅游建设和经营。坚持不懈地抓好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涉旅安全、市场秩序、卫生防疫、“三废”排放等突出问题。搞好城镇和景区垃圾、污水的无公害化处理,在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城镇居民中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严格控制烟尘和噪声排放,保护好优质空气和水源。同时,加强对《环境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与旅游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和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关于促进低碳旅游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和制度,保护并优化海北旅游生态环境。三是防止盲目开发,谋求持续的投资效益。一方面,在开发初期就应通过技术手段使景区设施建设符合环保要求,要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在策划上要突出“天人相通、动静结合、雅俗共赏”的理念;在布局上要突出“特色突出、优势互补,资源节约、生态优先”的理念;在性能上要突出“建筑为形、文化为魂,生态为本”的理念。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科学界定旅游环境质量、容量或承载力状况的发展趋势,控制旅游人数,避免环境污染,防止盲目开发,保证资源及环境的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2.4加快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市场化的旅游投入机制,在发挥好政府投资先导作用的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多渠道筹资、多方式合作、多元化经营”的旅游投入体制,吸引省内外投资者和民间资金参与低碳旅游开发,加强交通、环保、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节会、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游乐场等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区域内交通、通信、宾馆、饭店等设施档次。继续实施城镇风貌改造工程,形成具有当地民族风格的城镇建筑特色。同时,加强对城区、景区及沿线周边镇、村的整治、改造与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展农(牧)家乐精品,促进农牧业与旅游互动、城镇与乡村互动,承担为景区提供“吃、住、行、游、购、娱”等配套服务,减轻景区内资源承载的压力,逐步构建“景内游、景外住”的旅游发展空间布局,形成生态旅游新格局。
        2.5培养高素质旅游人才。低碳经济是人类的未来,低碳旅游是旅游的未来,低碳旅游是一种新兴的特殊旅游方式,需要高素质的专业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应利用旅游院校、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及引进人才、派出学习等办法培养一大批旅游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强对低碳旅游理论和规划方面的研究,为海北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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