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公共管理理论视角看土地行政管理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亮等 时间:2014-01-04
      20世纪60年代、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在韦伯的传统官僚行政体制的引导下,逐渐陷入了许多困境,包括财政赤字、政府规模持续增长、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下降以及由此而来的政府信任危机等。政府为了应对这些困境和危机,必须推行改革。因此,西方国家开始推行这样一种改革思路,即必须突破传统公共行政模式,寻求政府管理上的创新。以1979年撒切尔夫人执政为时间标志,西方国家开始创新探索,到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逐步形成全球性的改革浪潮,“重塑政府”、“企业型政府”、“国家空洞化”、“市场化政府”、“再造公共部门”、“政府重组”等不同的改革口号在各国相继出现。这些改革由于在理论基础和具体措施上存在共同点而被冠以“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名称。
  “新公共管理”是一种不同于传统公共行政的新模式,它强调运用市场竞争的机制与原理和商业企业的管理技术来改造政府管理,改善政府绩效,而不再依靠改良和完善官僚制式的行政组织来达到目的。“新公共管理”旨在追求建立一种新的公共管理体制,使政府能高效、低成本地运行,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体现了对市场机制和私营企业管理方法的借鉴以及对传统公共行政的超越。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管理理念
  
  第一,以效益为主要的价值取向。
  新公共管理理论根据交易成本理论,认为政府重视的不是管理中严格的程序、过程、规章制度等的投入,而是管理活动的产出与效绩,应关心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与质量,能够主动、灵活、低成本地对外界情况的变化以及不同的利益需求作出富有成效的反应。因此,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在政府管理中资源配置应与管理人员的业绩和效果相联系;在酬金上。强调按业绩而不是按传统的任务来付酬;在对财力和物力的控制上,强调采用根据效果而不是根据投入多少来拨款的预算制度,最终体现对管理效益的关注。
  第二,对产出控制的重视。
  在这方面,最显著的变化是用绩效和计划预算取代原有的预算制度。计划预算是根据机构特定项目来进行资金分配,而且员工也变成了计划预算的一部分。同时,战略管理受到政府重视。这就意味着要明确组织使命,并对其能否实现目标有所预期,还要了解组织与环境相适应的程度,组织在该环境中的优势与不足,以及环境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第三。政府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
  我们通常都会讲,市场失灵使政府不得不介入到市场规则中,同样,政府也有失灵的时候。而新公共管理就主张用市场的力量来改造政府。在公共部门中引入市场机制,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公共部门机构之间展开竞争。提高公共物品及服务供给的效率。政府的职能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政府应该严格将管理与具体操作分开,有效的政府并不只是一个会实干的政府,一个会执行的政府,更重要的是一个能够站在更高的位置上“治理”的政府。
  第四,政府以顾客为目标导向。
  对政府机关而言,顾客是指受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行为影响的人,他们对公共管理的满意与否,决定政府的品质与命运。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对顾客的应答性,由此,一个政府官员相应地应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家”,社会公众则是因向政府纳税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政府要以服务对象为顾客,把顾客当作上帝,政府服务应该以顾客之需要或市场的需要来导向。不是由政府管理人员选择提供者,而是政府管理人员让公民选择提供者,给公民以更多的选择权,让公民有更多的机会来评价政府工作效果,从而促进政府改善工作,提高其服务质量。
  第五,政府人员实行专业化管理。
  公共管理人员不应是听命于他人的行政官员,而应成为管理者。在政府之中,管理型而不是专家型的人员应越来越多地担任部门领导。因为在新公共管理者眼里,管理是一项需要技能的职能,而非其他专家可“一学就会”的事情。重要的并不是政府人员对某种技能的掌握,而是一种管理、创新、总揽全局的能力,实现管理的专业化目标。如,美国高级行政职务(SES)制度的目的就是发展一批可随时在不同职位和部门之间进行流动的高级管理人才。
  
  我国土地行政管理的理念变革
  
  第一,土地行政价值取向的效益化原则。
  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的价值导向往往不是出于土地的资源最优化效益的考虑,而是由各个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奔形成的,且不论其隐含的种种可能诱发的矛盾,这种博弈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低下和严重的浪费。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中央与地方对土地效益最大化的理解不同,造成两者的行为存在冲突性。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但是地方政府实际控制了本辖区内的土地。这势必引起土地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从而产生委托代理问题。在许多情况下,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如在分块的土地管理体制下。作为委托人的中央政府期望土地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利用,而作为代理^的地方政府,主要目的可能是追求本届政府任期内经济的高速增长、财政收入的快速增加和城市形象的迅速改变。两者目标的差异性导致地方政府可能损害中央政府的利益。委托代理链条越长,土地的产权关系越模糊,代理^的这种动机就越强烈,导致中央为激励地方政府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对土地的管理而安排的土地收益分配制度。效果非常有限。
  结合新公共管理理论中效益至上的原则,应在我国现行的整个土地行政管理制度安排的框架下,形成对土地资源效益价值的统一认同,这也是我国土地行政管理的最大效益。这种对土地资源效益价值的认同,应该不仅仅停留在当前各地方政府只重视土地出让的经济效益的层面上,还应该将中央政府对土地的社会价值、生态价值的考虑体现出来。这种效益价值观的建立和施行,才是土地行政管理最终的目标。
  第二,将市场的元素引入土地行政中。
  中国许多土地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都是因为在传统的土地行政理念中,始终保持着一种政府本位的观念。政府享有对土地的一切权力,并且这种权力缺乏监督与制约。而土地的配置本身会在发展中遵循市场规律,违背这一规律,必然会产生大量制度失灵的现象。新公共管理强调把市场竞争引入政府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