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楚简《恒先》之“恒先”“恒气”窥探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郭 刚 时间:2010-08-12
    
摘要: 《恒先》是一篇道家著作。本文通过分析“恒先”所具有的质、静、虚特点以及“或作”之情境,认为“恒先”即“道”、“恒气”,三者乃是同一个概念。其次,从生成论的角度探讨了“恒气”由“欲”而“作”所形成的和人事两种路向,二者实质上是殊途而同“复”,“复归于朴”。最后,通过分析道家中所具有的像“一”“气”等概念,道(“恒先”)与气的关系,以及道所具有的形上、形下之特点,进一步论证了《恒先》实为道家著作。
关键词: 恒先   恒气  道  欲  作  复
 
《恒先》篇出自《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三册,包含有恒、气、有、复、性、名、言等哲学概念。据李零教授认定,这是一篇首尾实具的道家著作。本文就是结合传世文献《老子》、《庄子》等道家著作对其中的“恒气”作一探析,仅以此示教于方家。
一、“恒先”即“道”、“恒气”
《恒先》篇开头云:
恒先无有,质、静、虚。质大质、静大静、虚大虚。①
就本体论而言,“恒先”即“道”。李零教授认为,“恒先”就是指先天地而生,独立不改,周行不殆,作为永恒创造力的“道”。恒,乃常恒、永恒;先,乃初始之端。“恒先无有”即说,道虚无,但实有(“气”)。道以空虚不排斥万物为实质,道的空虚可视作“常无”,实有气视作“常有”,“恒先”有三个特点:
一是“质”。“质”即是“朴”。道家视“道”为“朴”,《老子》曰:“道常无名,朴”(32章),“敦乎其若朴”(15章)。“朴”指原始自然质朴的存在,即“恒先”(“道”)。“朴”亦“无名”,称“无名之朴”(37章),就是纯朴未割、浑全未散的原点,亦可称为“小”(见《老子•32章》:“朴虽小,而天下不敢臣”)。然而,《文子•自然》篇又曰:“朴至大者无形状”。“朴”无形状,无物象,又无法表达,它不仅可“小”,也可“大”(见《老子•34章》:“衣被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知主,可名于大”),所以说,“质大质”。
二是“虚”。既然“恒先”(“道”)是原点质朴,又处于浑朴状态,故而,它是一种“虚”。亦可说,“恒先”(“道”)由于“无”,故而“虚”。道不仅是“无”,而且还是“虚”,无和虚是道的根本特点。但不能说,虚无就什么都没有,空空如也,而是“虚中有气”、“无中含有”。“虚”即“恒气”是表达道之虚的一种状态。道“以虚气不毁万物为实”,“建之以常无有”(《庄子•天下》)。道又是“虚而不屈,动而愈出”(5章),王弼释为:“故虚而不得穷屈,动而不可竭尽也。”道之气充塞于宇宙中,恒定不变,虚而不虚,乃大虚矣。故说,“虚大虚”。
三是“静”。由于道“恒无欲”(1章),又“虚”,故“静”。《恒先》篇下文说:“未有天地,未有作行,出生虚静,为一若寂,梦梦静同。”意思是说,没有天地,还没有运作,一切出生于虚静,恒气(或称“恒先”、“恒气”、“恒域”(或,恒焉))寂静如寞,昏暗不明,静同其初。“一”即“通天下一气耳”(《庄子•知北游》)与“道始于一”(《淮南子•天文训》)的“一”,是恒一、独先的。“静同”即“静虚”之意。《庄子•天地》“同乃虚”与《庄子•天下》“同焉则和”(见《老子•42章》:“冲气以为和”,“冲气”即“虚气”。)中的“同”就是“虚”。这与《老子》中的“虚极”之“静”和“归根”之“静”皆属极高的境域,乃大静也。
从以上分析可看,“恒先”(“道”)所具有的特征与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之《道原》篇的“恒无”相近,故李学勤、余明光、魏启鹏、李零等先生均释“恒无”为“恒先”。且看余先生等编的《黄帝四经今注今译》:“恒先之处,迥同太虚。虚同为一,恒一而止。湿湿梦梦,未有明晦……”②二者对于“恒先”的描述皆适合于道家对“道”的描摹,故而有充分的理由说,“恒先”即“道”。
“恒先”在具有质、虚、静的同时,其自身在实质上已潜有了“大”(“大质”)、“实”(“大虚”)、“动”(“大静”)之特点,隐藏着创生之机。进而,从内在潜能上而论,“恒先”具有一系列的动化过程。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恒先”(“道”)在运作时,它与域、气、始、往等概念有着什么样的关系。《恒先》曰:
自厌不自忍,或(域)作。有或(域)焉有气,有气焉有有,有有焉有始,有始焉有往者。
首先,“恒先”何以“作”?乃“自厌不自忍”,李零教授解释为:道自我满足,不求于外,但它也不压抑自己,拒绝施化。“自厌不自忍”亦可释为“恒无欲,以观其妙;恒有欲,以观其缴”。“自厌”意为前句,无欲而满足自我,虚极静笃;“不自忍”意为后句,不刻意地限制自己,有欲而动。也就是说,“恒先”以“其所欲”(《恒先》中共出现三次“欲”字,其中两次“其所欲”)而“作”。不过,“其所欲”乃合于,自己如此而已。
其次,“恒先”何处“作”?在“或(域)”中。廖名春认为,“或”即“域”之本字,即四方上下之“宇”。③也就是《老子》“域中有四大”之“域”。“恒先”与“域”的关系是:“恒先”是“域”的存在主体和内容,“域”是“恒先”的存在范围和区域。二者无有前后之序,也无有主从关系。
复次,“恒先”如何“作”?“作”字在《恒先》中共出现十一次(或十二次),频率极高。现摘抄如下:
        自厌不自忍,或(域)作。
未有天地,未有作行。
气是自生自作。
采物出于作,(作)焉有事,不作无事。
举天之事,自作为。
举天下之作强者,果天下之大作,其□□不自若作。
天下之作也,无许恒,无非其所。
举天下之作也,无不得其恒而果遂。
这些“作”字在词性上可分为动词和名词两类,皆含有“动”之意。具体而分,前三句讲道自身的变动之状,其余都是人为的所作所为。“恒先”因“欲”而“作”的情境为:有欲即有气,有气就是有物存在(气本身为“有”),物的存在有始有往(终)。其中的“焉”字作“于此”讲。接下来又说,“气是自生,恒莫生气。”“气是自生自作”。气不是从“恒先”中产生,而是自动自本,不需外力,自然而然。“气”充塞于“域”之中,并同“恒先”和“域”(“或,恒焉”)永恒存在。故而,有理由说,此“气”便是“恒气”。《恒先》又云:“恒气之生,不独有与也。” “恒气”之所以“不独”生,是因为内有“偶”——“清气”、“浊气”。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上面所描述“恒先”之“作”情境就是对“域作”的进一步阐发,不是一个气的生成过程,而是“或(域),恒焉,生或(域)者同焉”。所以,“道、恒、域、恒气、原始之气是同一层次的、同一等级(形而上)的概念,是并列的非从属的,不存在道使之生的问题;域、恒气、元气只是道、恒的别号、别称”。④也可以这样说,“恒先”即“道”、“恒气”,《恒先》中的“恒先”、“恒域”、“恒气”“同出而异名”、“同出而异性”。
二、“恒气”生成论
“恒先”以“欲”而“作”,“欲”是“恒先”(“道”)创生的动力、始因,通过气自身内部清浊二气的相互作用而产生万物,万物“相与”以生。清浊二气在《列子•天瑞》中提及,“清轻者上为天,浊重者下为地,冲和气者为人。”《恒先》则为“浊气生地,清气生天。”二者同出一辙。
从宇宙生化论而言,“先天地生”的本体为“恒先”(“道”、“恒气”),它在土地未剖之先已存有,“未有天地,自古已固存”(《庄子•大宗师》)。然而,一旦“因生其所欲”,气就自身产生运动(“伸”)。“气信(伸)神哉,云云(芸芸)相生,信(伸)盈天地”。“恒气”生成变化是通过“气信(伸)”,气伸,芸芸(众多)万物相生,伸满天地。《恒先》之“作”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生”,二是“出于”。
我们先来看看《恒先》之“生”:  
昏昏不宁,求其所生。异生异,鬼生鬼,韦生非,非生韦(韦生韦,非生非),哀生哀。求欲自复,复,生之生行。
“恒气”的气化之初是混混沌沌的,清浊二气搀和在一起,分不清楚,但它却躁动不安,“求其所生”。“恒气”的创生是丰富多采的,“察察天地,焚焚(纷纷)而多采。”察察、纷纷都是纷繁杂多之意,《恒先》中所提及的“异”、“鬼”、“韦”、“非”、“哀”皆为“多采”之貌。
《恒先》强调“生”,更重视“复”。“天道既载,唯一以犹一,唯复以犹复。恒气之生,因复其所欲。明明天行,唯复以不灋(废)”。“复”字共出现六次,分为动词和名词,意思皆是“返回”。此也是道家的一大特色。老子将道化生万物的过程描述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2章)王弼注曰:“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天也。……故万物之生,吾知其主,虽有万形,冲气一焉”。把返回道的过程称为“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16章),即“复归于无极”、“复归于朴”(28章)。《庄子》描写道之气化过程为:“察其始也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至乐》)把道的气化从有到始复归过程逆推为:“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齐物论》)此是指从潜在的无形之气向有形的天地万物的转变,又从“有”到“始”的复归。然而,从“有”到“始”不管如何推下去,都离不开“道”,故说:“夫道未始有封”(“域”)。由此看来,《恒先》的“生”“复”更接近于老子,与老子的思想一脉相承;与庄子的表达方式虽有些相异,但思想内涵趋同。从这点上而言,《恒先》应属道家思想的体系。
《恒先》的另一生成层次为:
有出于或,生出于有,音出于生,言出于音,名出于言,事出于名。……恙宜利主,采物出于作。作焉有事,不作无事。                      
这是一系列的派生过程:域→有→性→音→言→名→事……“恒先”(“恒气”“域”)产生万物之所有,即“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40章)的顺态之势。由“有”到“性”可用《庄子·天地》篇描述万物生成过程来说明:“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间,谓之命;留动而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以下的音、言、名、事则是“性”动所起的具体的音声、言说、名称、事体等等物事和属性,它一方面体现了万物的纷呈多采,各富其性,各具其名;另一方面也展现了人类所具有的“審其名实,慎其所谓”的社会人事治理情形。反之为“复”,回归到原初之“域”,循环不已,生生不息。《淮南子·原道训》所指出的性、音、名实、名形之关系最为详尽:“有生于无,实出于虚,天下为之圈,则名实同居。音之数不过五,而五音之变,不可胜听也……”“形性不可易,势居不可移也”。《恒先》在名实相生基础上更强调名的规定性及其重要性,指出“举天下之名无有废者,与天下之明王、明君、明士,庸有求而不虑?”“举天下之名虚树,习以不可改也”。
总而言之,“恒气”由“欲”而“作”,从自然界的角度而言,生物流行,千紫百态,联绵非绝;从人类社会的角度而言,有形而性,循名责实,作而事举。二者殊途而同“复”,各生其生,“求欲自复”,“恒气之生,因复其所欲”,是“唯一以犹一,唯复以犹复”。
三、小结
宇宙大通为一的是“恒先”(“道”或称“恒气”),世界上的一切,包括天地万物和人,皆是由“恒气”产生的。即是说,“恒气”是万物存在的依据,万物是由它“委生”的。因此,道是绝对无偶的,用数“一”表示,是指 “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的“一”,即“混而为一”(《庄子•天地》)。道是一个特殊的“物”,实有的存在,“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21章)道中有气,“昏昏不宁”(清浊二气搀和在一起,分不清楚),是混成之物。詹剑锋先生解释“混成”一词为:“所谓‘混成’,就是气形质具而未相离的混沌”。⑤混成之物无生无灭,具体之物有生有灭,物生于道,灭后复归于道。同时,道又不受时空所限,不为具体物的生灭变化而影响。《列子•天瑞》转述壶丘子林之言曰:“有生不生,有化不化。不生者能生生,不化者能化化。生者不能不生,化者不能不化,故常生常化。……”这恰是建之以常无有的“道”具有无限生命力,能生化出天地万物(包括人类),即有形的“常有”。“道无终始,物有死生”(《庄子•秋水》)。道永恒地、无条件地、绝对无限地存在着,它在万物之中,却又能超越之而具有形上性。道的创生是自然而然的,无意志性、无目的性的,它不间断地生成万物,并提供生命的能量,万物禀受道就得以生成了。
“恒先”(“道”)与气的关系是:道中有气,道内充满着气,无气道不存;气蕴于道中,无道气不立。道是气的藏身之处,气是道的内在因素。气是道的内因和动力源泉,道是气的外在显现。道不能生自身混沌之气,气也不能生它的依附之道。道是一种“恒气”(虚气),就是“一”。
道是天地万物的本原,是创生天地万物的始因,同时又是生成天地万物的动力因(道之气化的作用)。“恒气”的创生表现为生生不息、永不枯竭的过程,是“虚而不屈,动而愈出”(5章)。“清气”“浊气”互相转化、激荡、渗透,富有创造性、动力性,道由此周流不殆、永不停滞。“恒气”通过自身的变化生天生地,生成万物,乃是一个气化过程。气化是为了说明道化生万物的渐趋过程和阶段性、丰富性,以及万物之间的统一性、和谐性。天地万物由道产生后,仍遵循着道的规定性,在道之囿里变化。万物都有道之气的种子,皆含有道。然而,气或清或浊,各不相同,便形成了不同的万物,即“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庄子•寓言》)。不过,万物的最终归宿仍为道,是“散则为物,聚则为气”。人亦然,“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庄子•知北游》)道的分散(“作”),就是万物禀受了道之气而获得生命活力,形成该物的特性,万物得之则生,失之则死,死后相聚复归于气。所以说,“夫物芸芸,复归其根”(16章)。由此看来,宇宙便是一个生生不息且又纷繁万殊的大生命体,万物的变化并非是封闭式的、简单重复性的发展过程,而是“周行不殆”、开放式的新之又新的演变过程。
终上所知,“恒先”具有的特质和“恒气”生成论,二者均同于“道”,可断定《恒先》篇确属道家著作。由此也可将道的性质概括为:“道既是超越于万物之上的,又是贯穿于万物之中的,超越于万物是绝对化的结果,无所不在则是合理性知识”。⑥超越于万物是形而上的概念,贯穿于万物是形而下的理路。形而上的恒先、恒气、域是同一个概念,即“道”也,不存在谁先谁后、谁产生谁的问题,乃自古恒存,“自生自作”,自足无限。形而下的理路由“欲”而“作”生、人事,二者“出生虚静”,“同出而异性”,“因复其所欲”,“复归于朴”。
注释:
①李零:《恒先释文考释》,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第一版。本文为了排字方便,均以字释之,后仿此。
        ②余明光等:《黄帝四经今注今译》,长沙:岳麓书社1993年版,第203页。
③廖名春:《上博藏楚竹书〈恒先〉简释》,见简帛研究网站www.jianbo.org,2004年4月下旬。
④郭齐勇:《〈恒先〉——道法家刑名思想的佚篇》,载宫哲兵编:《2004年海峡两岸首届当代道家研讨会集》,第466页。
⑤詹剑锋:《老子其人其书及其道论》,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41页。
⑥刘笑敢:《庄子及其演变》,北京:社会出版社1987年版,第1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