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正当程序的发展及其对精神障碍者处遇的影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夏宁 时间:2014-08-22
  最后,正当法律程序促成了法律权威的实现。不可否认,法律权威需要以法院、检察院、公安以及监狱等国家机器为代表的国家强制力来保证,但是这种强制力是一把双刃剑,因为其很有可能会使法律权威异化为简单粗暴的武力。正当程序则使得这种异化不容易实现,它通过严格的法律执行程序使人们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在这个意义上,正当程序增强了人们对法律的敬畏与信任。相反,不正当、不合理的法律程序则引起人们对法律的蔑视和质疑。因为,人们对公正的理解和对法律权威的初体验首先是从“能够看得见的”程序形式中开始的。
  基于正当程序在整个法律运行体系中的重要意义,无论是在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程序的正当性性都是制度设计必须考虑的因素。在民事诉讼中,正当程序首先要求尊重当事人的程序处分权,包括对实体权利的处分权和对程序权利的处分权;其次,在诉讼中,必须体现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理念。对当事人,不能因为文化程度、智力状况等差别而有所偏见,任何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和意志自由应当得到尊重;再次,在对生效裁判的执行过程中,更要遵守程序正当的要求。如果需要对义务人的人身、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必须持有法律要求具备的特定机关核准的司法文书,遵守法律要求的强制执行程序并且在执行过程中不能采取野蛮手段侵害当事人的人身、财产权益。

  在刑事诉讼方面,由于国家侦查、公诉机关在刑事诉讼实体权利方面中占有极强的主导地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抗辩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在这种情况下,程序上的正当性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方面的意义就显得不言而喻了。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程序正当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是侦查程序中,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必须严格的被限定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遵守法律关于侦查主体、侦查时限、侦查手段的规定,严禁采取刑讯逼供等严重损害人权的取证手段,在侦查程序中,不但要努力达到追诉的目的,还要体现出国家的人道精神和法律的权威;其次是检察机关的公诉活动,更要坚持程序正当。在公诉过程中,检察机关不但要认真完成国家所赋予的公诉职能,更要发挥监督职能,监督和纠正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最大程度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对被告人的追诉过程中,必须把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的主体来对待,尊重其人格尊严,保护其人身和财产利益。法治的历史早已证明,不正当的司法程序所产生的司法决断,不论是合法性还是其合理性都是很难让人信服的,大多数时候,即使其结果是正确的,其方法也是很难让人接受的;相反,如果程序正当,那么即使实体处理略有缺陷,也可能使当事人采取理解、宽容的态度而息讼。

  三、正当程序对精神障碍者处遇的影响及意义

  由于正当程序在保障人权、提高解纷效率、体现国家法律权威方面的重要意义,在精神障碍者处遇领域,基于对当事人精神、智力状况的考量,正当程序思想具有远超一般的重要意义。
  首先,正当程序可以更为显著地保护精神障碍者的利益。基于精神障碍者生理、智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其理解、判断、认知外界行为的能力显著逊于常人,如果没有严密、正当的法律程序来规范执法、司法机关的活动,很明显,精神障碍者在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几率明显高于常人。严密、正当的法律程序的存在,使得国家执法、司法机关的活动受到程序的严格约束,其行为被限定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之内,不至于在法律规定之外从事活动,这对保护公民尤其是有精神缺陷的精神障碍者的人身、财产利益是非常重要的。联合国《智力迟钝者宣言》明确指出:“智力迟钝的人因有严重残缺而不能明确行使各项权利或必须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权利加以限制或剥夺时,用以限制或剥夺权利的程序务须含有适当的法律保障,以免发生任何流弊。这种程序必须以合格专家对智力迟钝者所具社会能力的评估为依据,并应定期加以检查,还可向高级当局诉请复核。”该表述可以说是国际社会在精神障碍者处遇问题上对正当程序的直接要求。
  另外,基于当前“被精神病人”的现象严重,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精神障碍者在医疗过程中缺乏正当程序的保护。“精神障碍者在接受精神医疗卫生服务时享有正当程序,则是精神障碍者权利保护的重要问题。根据有关国际精神障碍者保护人权文件,精神障碍者享有自愿医疗权利,而这一权利应为一般权利和常态权利,除基于防卫社会的需要进行临时必要限制外,精神障碍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医疗卫生服务、以何种形式接受医疗卫生服务;本人欠缺行为能力的,应有权通过适当程序通过他人代为行使自主治疗权利。对于需要限制人身自由的治疗,精神障碍者有权利获得严格的法律程序保障。”
  其次,正当程序体现国家的人道精神。维护和保障人权是近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一国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正当程序的存在,使得在民事诉讼领域,精神障碍者可以得到法律规定的获得代理人的权利,在刑事诉讼领域,则可以得到国家的强制辩护支持。国家在执法和司法程序中的严密的程序设计,使得精神障碍者在面临人身、财产利益危险时能够得到更好的监护和保护,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的坚持,体现了国家对精神障碍者的人道帮助。
  最后,正当程序可以显著增强社会的法治信念。正当程序的存在,使得国家对精神障碍者的任何一种措施都曝露于阳光之下,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接受普通公民的评判。俗语有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正当程序的存在,可以使在智力、精神方面显著逊于常人的精神障碍者在法律上得到与正常人同等的对待,同等的受到法律的保护,长久下去,法律不但可以得到更好的实施,而且可以体现出一种强烈的人文关怀,大大增强普通民众对国家法律的信心,增强整个社会对法治建设的信念。这对我国正在展开和不断推进的法制改革和法治建设是极为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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