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案件的特点、存在问题及对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徐凤兰 时间:2014-08-22

 论文摘要 刑事申诉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之一,检察机关刑事申诉职能决定了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刑事申诉检察承担着对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和不服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申诉的受理、立案、复查、执行,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纠正检察机关错误决定和法院错误判决的重要途径。

  论文关键词 刑事申诉 检察机关 抗诉

  刑事申诉是我国实行司法救济的一项法律制度。刑事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和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处理的请求。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完善内部监督和制约的有效途径,通过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对检察活动、审判活动和侦查活动实行有效的法律监督,维护正确的决定、判决和裁定,纠正错误的决定、判决和裁定,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笔者结合我院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刑事申诉案件的现状及特点

  2009年至2011年我院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8件,8件均立案复查。其中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裁定3件,受害人不服法院判决、裁定4件,受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1件。复查后,维持原处理决定的1件,不予抗诉的5件,提出抗诉意见的2件。
  1.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所占比例较大。三年来受理并立案的8件刑事申诉案件中,其中7件是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占总数的87.5%。
  2.刑事申诉案件的申诉主体多元化。三年来所受理的8件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诉的2件,受害人提出申诉5件,近亲属提出申诉1件。
  3.涉及经济赔偿的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多。近三年我院受理的8件申诉案件中涉及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共计5件,占总数的62.5%。这类案件申诉人主要是针对经济赔偿问题,一旦经济赔偿达到其要求,对刑事部分申诉即不再进行追究。
  4.经立案复查后,提出抗诉意见的案件有所提高。立案复查的7件不服法院判决裁定案件中,有2件提出抗诉意见。

  二、刑事申诉案件的形成原因

  1.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随着我国法治进程推进,普法宣传力度的加大,全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特别是司法机关的执法活动由“暗箱操作”到“阳光工程”,以及新闻媒体对“冤假错案”的频频报道,使得广大人民群众意识到法律不仅是打击犯罪的工具,也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因此,当事人及其亲属通过行使申诉权,以求得到法律的保护。
  2.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对有关法律规定的理解有失偏颇。例如,严某是某电筒厂电镀车间的落料员,负责监测电镀车间电镀池内的各项指标质量,严多次乘上夜班车间无人之机秘密窃取正在电镀池使用中的镍板,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严某的母亲认为严某的行为是职务侵占,不是盗窃,从而不断申诉。
  3.法院判决的赔偿不到位,引发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不满,进而提起刑事申诉。在一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尤为常见。这类案件申诉人主要是针对经济赔偿问题,一旦经济赔偿达到其要求,对刑事部分申诉即不再进行追究。
  4.全社会总体量刑偏轻,必然引发被害人一方不满。现阶段,法院从社会和谐稳定角度出发,在量刑上普遍对被告人从轻量刑,加强教育感化。但是,被告人与受害人是利益的矛盾体,对被告人量刑偏轻,自然会引起受害人的不满,从而提出申诉。

图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