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新刑诉法对案件管理工作的影响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杨永刚 李福国 时间:2014-08-22

  三、刑诉法的修改对案件管理工作的影响

  由案管部门的职责及刑诉法内容的变化可以看到,刑诉法的修改对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一)案件管辖的变化带来的影响
  案件管理部门担负着案件的统一受理与登记工作,如《刑诉法》第二十条删除反革命案件,删除外国人犯罪案件,增加恐怖活动案件,第四十二条对辩护人犯罪案件管辖的特别规定等,就要求案管部门要及时掌握刑诉法的新规定,明确把握案件管辖的范围,把好案件入口关。
  (二)办案期限的调整带来的影响
  案件管理部门担负着对本院管辖案件的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的任务,《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案件管理办公室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的时间要求对办案期限进行预警提示:
  (1)办案期限在七日以下的,在期限届满一日前;(2)办案期限在七日以上二十日以下的,在期限届满二日前;(3)办案期限在二十日以上二个月以下的,在期限届满三日前;(4)办案期限在二个月以上的,在期限届满七日前。办案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延长办案期限的,应当在决定当日书面告知案件管理办公室。
  而刑诉法关于拘传时间的延长、监视居住与逮捕制度的完善、审判期限的完善等变化直接影响案件管理的期限预警工作,检察机关应当立即对案管平台上原有的预警期限进行相应的调整,以满足刑诉法施行后的案管工作需要,实现案管部门准确应用刑诉法规范执法办案工作、强化内部监督的目的。
  (三)案件流程的改变带来的影响
  刑诉法规定经过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证据不足的,应当不起诉;没有犯罪事实的,应当不起诉;未成年人附条件的不起诉等案件出口的改变影响着案件管理工作的开展,案管工作人员只有掌握了这些规定才能在案件质量检查时把好关。
  刑诉法新增加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技术侦查审批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等流程影响着案件管理工作,案管人员只有熟悉这些流程才能做好对案件流程的监管,对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的监督。
  (四)法律文书的改变带来的影响
  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本院法律文书的监管工作,随着刑诉法内容的改变原有的法律文书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而新增的程序需要增加新的法律文书,案件管理部门只有及时熟悉了解新的法律文书要求才能协助业务部门用好新的法律文书,做好法律文书的管理工作。
  (五)证据制度的改变带来的影响
  刑诉法证据方面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体解释“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证人保护制度和证人补偿制度等内容变化影响着案件管理工作。案管部门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新刑诉法施行后案件质量评查内容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以达到对案件的客观、全面评价。一是要评查案件办理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理念,必须树立正确的评价理念。二是要评查案件的证据收集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是否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证明是否合理、具有说服力。三是要评查对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护是否到位等。
  (六)辩护制度方面的变化带来的影响
  刑诉法关于法律援助、会见制度和阅卷权的规定等对案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案管部门负责律师和诉讼代理人接待、案件查询、法律援助协调等对外服务职责,刑诉法施行后法律援助、律师会见、阅卷等方面的工作主要由案管部门来负责,案管部门要及时熟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了解这方面工作的方式方法,这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直接影响着新刑诉法的贯彻落实。

  四、案管部门如何应对

  新刑诉法施行在即,案件管理部门怎样才能适应新刑诉法的要求,在新形势下发挥案件管理的职能作用,强化内部监督,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呢?
  1.要更新理念,统一认识。为了保障新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要学习好理解好新刑诉法。新刑诉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强调在打击犯罪的时候,更加注重对于人权的保障,这种理念在指导执法人员办案过程当中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检察人员要更新执法理念,提高认识,树立起尊重和保障人权、树立证据意识、树立程序正义与诉讼效益等科学的执法理念。执法人员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刑诉法的立法宗旨、立法原意上来,树立新刑诉法的权威,增强实施新刑诉法的意识,弄清刑诉法规定发展的脉络,透彻理解新刑诉法规定的精神实质,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贯彻执行。
  2.要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应对新刑诉法的挑战,需要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使检察人员在掌握刑诉法条文的基础上,树立起法律监督的意识和理念,坚持法律监督者的定位,克服在执法办案和诉讼监督过程中自身的弱点,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个人素质。案管部门作为检察机关的综合性业务部门,肩负着案件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职能,相对于其他业务部门,学习领会新刑诉法显得更为迫切和必要,案管人员只有尽快熟悉掌握新刑诉法的内容,明确自身的职责,才能在工作中充分贯彻落实刑诉法的新规定,发挥案管部门的职能作用。
  3.要完善制度,促进案管体制建设。新刑诉法的施行对案件集中管理工作来说面临的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案件管理工作是检察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创新,一切都没有固定的模式,一切都在探索中进行。2013年1月1日新刑诉法的施行为案管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刑诉法内容的变化以及随之而来的高检院刑事诉讼规则的修改,为案件集中管理工作全面推行提供了广阔的平台,特别是刑事诉讼规则修改后将案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化,有利于推动案件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案管工作只有全面推进才能适应新刑诉法施行后的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4.要加强分析研判,深入对新刑诉法的理解。要开展新刑诉法的专题研讨活动,结合自己的学习与工作实际,从刑诉法内容的变化、对检察工作的影响以及检察机关的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研讨,全面解读刑事诉讼法,思考在今后工作中适用新刑诉法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及如何积极应对等,进一步深入对新刑诉法的理解与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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