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犯罪嫌疑人死亡后的应对措施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孙学利 曹广强 时间:2014-08-22

  论文摘要 犯罪嫌疑人被拘传、拘留、逮捕以后,在羁控期间内死亡或致伤的案件时有发生。由于此类案件当事人的特殊性,如果处理不及时不恰当,很容易造成嫌疑人家属上访,甚至聚众冲击政法机关、政府机关。不仅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而且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因此,探索此类案件正确的处理方法,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息事态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特别是维护政法机关的形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 犯罪嫌疑 当事人 合法权益 

  一、案例介绍

  案例1:2001年7月犯罪嫌疑人韩某因涉嫌诈骗被某派出所依法传讯。期间没有专人看管,也未对韩某上手铐。下午4时发现韩某在派出所洗刷间内喝农药自杀死亡。案发后第二日下午检察机关应公安机关邀请介入勘验现场。期间,韩某的家属情绪异常激动。声称:韩某喝药自杀是所长刑讯逼供所致,一定要严惩所长!继而开始辱骂、围攻所长。近2小时未对其采取有效的制止。继而其家属、庄邻迅速增至50余人并对所长围攻、殴打。至此,事态完全失控。
  案例2: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在羁押期间,王某因患“白血病”病情加重而死亡。在检验过程中,死者家属发现鉴定人员系公安机关的法医,即向现场的指挥人员提出异议:公安机关把人打死了,再参与鉴定能客观公正吗?随即阻挠进一步检验尸体。工作陷入僵局,最后不得不终止。后经多方、多次工作才与一月后同意由检察机关法医检验鉴定,才平息事态。
  案例3:犯罪嫌疑人屈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拘留20余日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予以释放。释放后第5天在医院就诊、治疗期间死亡。其家属便打着“严惩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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