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时期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沈亦兰 钱静怡 时间:2014-08-22

 论文摘要 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应对挑战,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队伍应从形象建设、能力建设和工作方法建设入手,加强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同时,还应从制度、机制、组织上予以保障。

  论文关键词 纪检监察 队伍建设 检察机关

    一、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三个挑战”

  (一)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带来的挑战
  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但也要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处于“三个并存”期: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人民群众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由此,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敢不敢充分履行职责的挑战。
  (二)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带来的挑战
  由于检察机关干警手中拥有着公权力,成为社会不良分子的拉拢对象,面临着“人情关、美色关、利益关”的多重考验,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且违纪违法的类型、性质以及涉案人员和作案手段等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案件的复杂程度增加,揭露和查处的难度增大。由此,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能不能充分履行职责的挑战。
  (三)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队伍面临的新问题带来的挑战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队伍认真履行职责,兢兢业业工作,出色完成任务,促进了检察队伍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们的队伍建设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少数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作用发挥仍然不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督意识不强,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善不善充分履行职责的挑战。

  二、强化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队伍的“三大建设”

  (一)强化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队伍的形象建设
  推进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职业化进程,是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应当确立包括职业形象、工作形象、社会形象在内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标准:
  一是忠诚可靠、大公无私、乐于奉献的职业形象。“忠诚可靠”就是必须对党、对检察事业绝对忠诚,要将维护党的权威和法律的权威作为自己的崇高使命,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全心全意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带头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必止,确保政令检令畅通,努力在忠诚度、执行力和榜样性方面做到三者合一。“大公无私”就是必须始终将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立足本职,胸怀大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强化教育监督,努力做干警群众的贴心人,真正做到党纪至上、检纪至上,大公无私、公而忘私。“乐于奉献”就是在工作中即使遇到再多困难和再多阻碍,也要勇于担当,扛得住压力,要耐得住清苦,抵得住诱惑,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乐于清贫,甘于付出。
  二是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止于至善的工作形象。“坚持原则”就是在工作中要明辨是非,嫉恶如仇,敢于碰硬,切实做到不唯上,不唯权,而唯事实和法纪,唯公平和正义。“公道正派”就是要用好手中的“标尺”,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既严肃执法执纪,又热心为干警排忧解难,努力塑造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止于至善”就是要总结规律,创新方法,积极探索加强廉政建设的制度规范,多出实招、勤办实事,务求实效,以真抓实干的作风把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自律自爱、明礼诚信、豁达大度的社会形象。“自律自爱”就是必须自觉把自己置于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单位人”和“社会人”的角色统一,在自我要求方面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完善人生境界方面始终做到慎微、慎始、慎欲、慎独,保持政治立场的坚定性、思想道德的纯洁性和生活作风的严谨性。“明礼诚信”就是必须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做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倡导者、践行者,真心实意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实实在在替百姓做事,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豁达大度”就是要保持一颗平常心,把自己融入到群众中去,融入到生活中去,谦虚谨慎、宽容大度、和蔼热情,不断增强亲和力、影响力和感召力。
  (二)强化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队伍的能力建设
  一是坚持立场原则的能力。要在工作中坚持鲜明的党性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很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在任何复杂多变的形势面前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二是融入检察工作的能力。要围绕影响检察事业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确定纪检监察工作内容,把包括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在内的各项检察工作都置于纪检监察工作之中,强化对领导干部和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抓住执法办案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抓住社会关注度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督工作机制,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检察事业全局之中来把握。


  三是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深化对人民群众的感情,畅通民意渠道,回应群众关切。要增加与人民群众的接触、交流,学会角色换位,用群众容易理解的语言、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是依法依规执纪的能力。要牢固树立严格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观念,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坚决摒弃重结果、轻程序的观念和做法;要健全查办案件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忠于职守、遵规守纪的意识;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既注意从群众信访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认真查清群众反映的违纪问题,同时坚持深入调查、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及时澄清反映不实的问题,支持和保护检察干警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五是加强制度预防的能力。要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认真研究带有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深入基层岗位,深入办案一线,深入调查研究,把主要精力放在研究解决制度建设问题上,把注意力集中在制度的完整性、操作性和科学性上,把工作重点聚焦在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制度上。
  六是增强探索创新的能力。要适应反腐倡廉形势任务和检察工作职能发展变化的要求,不断增强自主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律,及时提出符合检察实际需要的纪检监察工作新思路、新举措,突出特色,抓出亮点,在创新上下功夫,在求实上做文章。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寻找新模式,探索新方法,使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七是提高学习思考的能力。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和生活方式来看待,在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基础上,广泛涉猎法学、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扩大知识领域、更新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同时,把学习与思考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学用相长,注重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法建设
  第一,能参善谋,主动沟通,处理好与院党组和上级纪委的关系。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是在所在院党组、所在地纪委、上级院纪检监察部门多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因此,必须尊重和接受党组的领导,不能把自己置于一种特殊的地位;必须能参善谋,经常向党组汇报纪检工作情况,争得党组的支持。同时,要加强与所在地纪委、上级院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及时反映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和问题,积极寻求工作支持和指导,建立和形成强大的工作支撑。
  第二,有机切入,督中有查,处理好与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纪检监察工作涉及检察权运行的各个环节,涵盖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各个领域。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过程中,要牢固把握“干预而不干扰、到位而不越位、监督而不包办”的原则,理清“法律监督”与“纪检监察”的职能界线,发挥检察体系中各部分、各部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不因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而超越甚至代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要紧紧围绕检察人员和检察工作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守住内部监督的基本定位,抓住检察纪律执行、检察工作效率、检察行为规范、检察人员廉洁等主要内容,发挥组织协调、调研指导、督促检查等主要职能,保障检察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第三,协同并进,密切衔接,处理好与政工党务部门的关系。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会同政工党务部门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紧紧围绕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廉洁奉公、秉公执法等内容进行教育,促使检察干警在工作中遵纪守法、廉洁高效。同时,要加强在人事任免、干部选拔、查处惩戒等工作中的沟通联系,规范工作程序,密切工作衔接。
  第四,保护为先,惩戒其间,处理好保护教育和查处惩戒的关系。教育是为了形成正确的思想认识,不是可有可无的,监督是为了保障权力的正确行使,不能形同虚设,查处是为了保证队伍的纯洁,不可纵容掩饰。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检察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监督及各项活动,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的观念,克服畏难情绪和思想顾虑,理直气壮地履行职责,经常对干警思想上的偏差进行纠正,对行为上的失范进行批评,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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