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和谐社会背景下流动人口管理对策研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颖 高海平 时间:2014-08-22

  (二)探索社会化管理形式,完善流动人口的综合治理
  前文已经论述,流动人口管理单靠公安一家唱“独角戏”是难以奏效的,必须积极探索和推行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的途径。
  1.建立社会化登记管理站。按照人口分布、人口变动等情况,因地、因需推行社区登记站、企业远程申报点、综合中心办证点、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等社会化登记模式。做到“区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床、床不漏人”,着力提高“人户一致”率。登记只是一种手段,有效管理才是最终目的。建立了社会化登记管理站,在做好登记这个基本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化登记管理站协管员熟悉情况(熟悉当地出租房屋或本厂同事)的优势,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协管员的主观能动性(如奖金、提成方式等),及时交接并上报出租房屋、流动人员等情况。
  2.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功效,形成统一管理的合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个部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通力合作。流动人口之所以背井离乡来到现住地,大多都是为了谋生,要谋生就必须从事一定的工作或职业,或打工,活做生意,或乞讨,等等。绝大部分违法犯罪的流动人口一般都在从事着某种形式的工作或职业,纯粹的职业流窜犯罪比例还比较低。因此,需要与工商、城管、劳动监察等外部单位联合执法,对流动人口从事的工作领域进行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合法用工,打击非法摊点,加强废旧回收等行业的管理,共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还可以与计生部门计划生育执法一道,加强暂住人口清查。因而,在流动人口的管理过程中,需要有效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充分发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派出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站、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流动人口管理联络站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的主体、主导和联动作用,全面负责各个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同时以综合治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为主体,联合人口计生、人社、工商、民政、住建等职能部门,组建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统筹负责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力争达到覆盖面广、协调统一、高效能动的目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最大效益。
  3.建立有关部门参与的流动人口维权救助组织辅助流动人口管理。当前,流动人口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属于弱势群体,流动人口收到不公正的对待是造成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因此,可以结合建立流动人口的维权救助组织,如农民工工会、义务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站等,辅助流动人口管理。通过各种形式的维权救助组织,在关爱流动人口的同时,了解流动人口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同时也可以了解流动人口的其他情况,及时掌握各种动态。
  4.以各种形式在流动人口中物建协管员,加强流动人口自我管理。流动人员聚居、交往一般都有一定规律,按地域、工作单位聚居、交往便是比较明显的一个规律,以各种形式在流动人口中物建协管员,利用其对周围人员的熟悉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各种情况是比较方便的,这个协管员与秘密力量不同,协管员是公开的,主要用于了解流动人口常规的、基本的情况。这种以流动人员管理流动人员的模式是一个还需进一步探索和世间的新模式。
  5.以各种形式动员、吸收社会各界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在现实情况中,中小旅馆业主及出租房屋的房东及时登记上报住宿暂住人员的意识目前普遍不强,在加强查处的同时,也需要对他们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同时,以各种形式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关注、重视并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提供各种形式的平台,如电话(当地派出所)、网上信箱、短信、社区(或乡村)登记管理站等,方便社会各界举报、提供线索及已其它方式督促流动人口管理。
  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根本上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新形势下,必须统筹解决好保定市的流动人口问题,必须统筹解决好流动人口面临的居住、就业、权益保障、教育和培训等各种问题,必须进一步解决好本市市民与外来流动人口的统筹发展问题,在这些方面,保定市都要进一步努力开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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