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知识产权法教学中的情感因素探析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任燕 时间:2014-08-21
   2.要有采取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意识  我国在加入WTO的前夕,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三部重要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修订完毕,三部法律在修订时都增加了关于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规定。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如果不及时地制止侵权行为,就会使当事人的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果学生今后代理知识产权案件,一旦接受委托,应有马上采取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意识,否则就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用了l8个条款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人、管辖、应当提交的证据、申请的范围、提供担保、具体程序、费用等进行了规定。如果代理该类案件,就一定要按照这些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3.要有诉前证据保全意识,并采取积极行动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对于知识产权案件由于其客体的特殊性,有些证据代理人可以收集到,当事人也可以举证,但有些证据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律师也无法取证,此外,有些证据还可能很快灭失,因此在举证时有一定的难度。在代理知识产权案件时,不仅要有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意识,而且一定要注重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证据保全也是修改后的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新增加的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涉及“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类侵权诉讼中,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有一项:“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出l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专利侵权案件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4.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中止诉讼  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的被告请求中止诉讼的,应当在答辩期内对原告的专利权提出宣告无效的请求。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请求应在答辩期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这一程序性规定与一般的民事纠纷案件是不同的。这样重点讲授知识产权纠纷与一般民事纠纷的区别,学生会很容易记住。
  (四)多种教学手段并用
  为了教学目标的真正实现,笔者认为应当多种教学手段并用才能实现教育的目的。笔者在讲授知识产权法的课程中除了运用多媒体教学外,还对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改革。第一,案例教学法。运用大量案例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二,激趣教学法。“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想方设法培养学生对知识产权法的浓厚兴趣;第三,模拟法庭实践法。让学生直接模拟法官、原告、被告、律师等进行法庭实战演习;第四,换位教学法。让学生自已制作课件,让学生换位为老师来讲授新的内容,从而发现学生的不足;第五,练习教学法。在知识产权法的教学中,笔者通过大量有价值的练习来巩固学生学习的知识,提高学习的技能,在教学中老师可以根据条件和学生实际适当采用集体式或个人单独练习式;第六,测试教学法。老师要时时注意测试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上课时要经常提问,这样一来可以提高学生的注意力,二来可以通过这种测试了解学生真正的水平,进而适时调整授课进度;第七,师生互动教学法。这种教学法强调教学过程既是教与学的统一,也是教养与教育的统一,还是认识过程与知识掌握过程的统一;在这一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平等对话,已经不再是课堂的控制者,而是“平等者中的首席”。
  以上所有的教学方法都要融人情感的因素,情感学习法和其他方法融为一体才能真正起到教书育人的作用。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老师要以德感化自己的学生,让他们自觉学习。笔者在上知识产权课的过程中,能够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跟同学们进行座谈,倾听学生的心声;能够和他们坦诚相待,成为朋友;能够根据学生的请求专门给他们做专题讲座……从情感上让学生认同你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了学生一切的好老师,上课的时候学生就会非常配合老师的讲授,从而达到教学目的最大化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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