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法治政府形成机制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张渝田 时间:2014-08-21
  〔论文摘要〕良好的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基础。本文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三大核心机制,分别是动力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并进一步探讨了三大机制的运行环境,以及在此背景下对四川省成都市等6个市县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践进行了分析、总结,以期对建设法治政府的路径作探索。 
  〔论文关键词〕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三大机制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7年来,我国依法行政工作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何从体制机制上找准抓手和平台,是新时期依法行政工作面临和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 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成就与困境 
  1.建设成就 
  我国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征程上,不断探索与创新,政府法制工作从无到有,不断规范与完善,尤其是在《纲要》颁布实施以后,法治政府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机制日渐完善;政府立法工作从粗到细,逐步覆盖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逐渐形成;政府法制监督工作由弱到强,有力地保证了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应该说,我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目前已经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也是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  
  2.现实困境 
  虽然我国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征程上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体制机制不成熟、不健全,推进力度不稳定。实际工作中“概念法治”、“形式法治”和“两张皮”现象比较突出;建设法治政府的推进动力单一,主要依赖于“人”的自觉性,存在以“人治”推动“法治”的特殊现象;法律制度在保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相对滞后,立法与改革的关系不够衔接;以人为本和保障民生方面的制度建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部门利益的倾向仍然比较突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职能缺位、越位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突出;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行为不规范的情况仍然突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不理想。有的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有畏难情绪,对依法履职底气不足,被动作为的情况比较突出;政府法制工作还比较被动,服务大局的思路和办法还不多,能力还不强。机构建设欠账太多,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很不适应,严重制约了政府法制工作的正常开展。这样的状况,很难担当起繁重的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 
  二、建设法治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机制问题 
  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要实现健康、有序、持续地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从机制抓起。机制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抓机制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侧重于对事物发生、发展内在规律的把握;同时,抓机制也是一项关键性的工作,能够把握事物的运动机理,更加能动地、有效地驾驭事物。抓机制不仅有方法学上的意义,更能体现我们对法治政府本质的认识和对建设法治政府过程的认识。 
  1.建设法治政府的机制保障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机制系统庞大,关系复杂,需要研究和完善的机制很多。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和完善“三大机制”,即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研究“三大机制”既是理论指导的需要,也是实践推动的需求。动力机制要解决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问题,建设法治政府能否被推动或取得预期的发展,很大程度取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因此,动力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机制。评价机制要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评价的主观性、随意性。评价是一个基础性工作,是对工作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完善建设法治政府的评价机制,是科学、统一、客观、公正衡量一个地区依法行政法、建设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的前提。监督保障机制要解决的问题是发现和纠正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一切违反法律规定、法律原则的行为,防止和纠正出现的偏差和失误,确保行政管理活动全面依法运行,保障各项评价指标执行到位,推动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实现预定目标。  
  2.“三大机制”的相互关系 
  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是有机统一、相互影响、互相促进的关系。动力机制的本质在于调动主体的积极性,通过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形成合力,以使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评价机制则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提供价值评判标准和检验依据,使法治政府建设可操作、可评判;监督保障机制目的在于通过遏制行政权力的滥用,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提升行政效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不动摇。没有动力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将缺乏动力而陷于僵化、停滞状态;没有监督保障机制,行政权力将失去制约,产生权力腐败,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此外,动力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是否有效运转,要依靠评价机制提供一套科学指标体系来判断和考量,从而检验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总之,三者之间是互相配合、互为保障、相辅相成的关系。建设法治政府,不仅需要“三大机制”各自具备良好的性能,还需要它们有机的结合,协调稳定的发挥其总体功能。 
  3.“三大机制”的运行环境 
  建设法治政府机制的运行环境是指影响建设法治政府机制运行的各种外在因素和条件。建设法治政府机制的设计离不开环境的现实;机制的运行必须依赖于环境的协调与保障;机制的运行必然作用于环境,对环境的条件提出改变或者改善的要求;只有机制和环境相互协调,相互适应,建设法治政府机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建设法治政府机制的运行环境包括法治环境、政治环境、社会人文环境、经济环境、国际环境等诸多方面。 
  三、建设法治政府的“三大机制” 
  1.动力机制 
  动力机制是关于动力的内部结构和形成机理,动力的形成、发生的原因、各种要素间的关系。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受动因、动能、整合三大要素影响。动因是动力产生的原因,归纳起来有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改革因素、法制因素等因素。动能是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或者可能产生动力的各类资源的总称,主要包括人、政府、制度以及规划与计划、领导与指导、教育与培养、监督与考核、褒扬与批评等。整合是动因和动能作为机制系统内的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律相互之间的融合、联系。整合是动因与动能结合,并被激活后形成动力的过程,是动因和动能转变为动力的过程;整合也是若干动力叠加、融合,形成更大合力的过程。动力包括单一动力和复合动力。一种动因与一种动能的融合产生单一动力。一种动因与多种动能的融合产生复合动力。比如,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调整政府管理职责作为动因,将制度建设作为动能,就产生政府机构改革的动力;将顺应民主政治发展作为动因,将领导干部作为动能,就会产生转变领导干部执政理念,恰当调整权力与权利平衡关系,提高领导干部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动力;将转变政府职能作为动因,将各级各类公务员作为动能,就会在广大公务员中产生转变行政管理理念,保障公权力正确行使的动力;将加强法治建设作为动因,将行政行为作为动能,就会产生规范行政行为、公开行政过程、加强监督考核、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动力;将执政党关于加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策为动因,可以同时在一系列动能上进行系统的、全面的融合,可以以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理念和能力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制度、制定规划与计划、监察考评等等为动能,产生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强大动力,使建设法治政府的速度大大提升,收到很好的推进效果。 
  现行的动力机制主要是“首长”推动型的建设法治政府动力机制和政府主导型动力机制。“首长”推动型和政府主导型的动力机制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目前特别需要建立其他社会成员参与的动力机制。一是要科学发挥党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核心引领作用。二是要扩大公众参与,构建“政府+公众”双引擎动力模式。三是要借助建设法治政府对政府公信力的提升,构建和健全法治政府公信力的内动力机制。四是要发挥非正式制度的动能作用,构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复合动能体系,为法治政府的建设提供高效的、复合型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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