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法的角度浅析当今中国农村的城市化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赵华 时间:2014-06-25

  三、中国农村城市化优化之路:以市场为先导,完善政府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宏观调控的方法、对象取决于经济体制的性质;宏观调控的目标和任务取决于特定时期经济发展和运行的特点。因此,探讨宏观调控体系改革的方向,首先需要考虑未来政府职能转变、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等诸方面的情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应该逐步用法律方式稳定和规范宏观调控的模式,包括部门设置、部门职能和权限的界定等。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法律法规,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基本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协调宏观调控手段和机构的活动。在农村集中居住工程中应注重将相关事项法定化,程序化。当务之急就是要,规划给地政府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应用,在可能的情况下国土部可以出台相应的解释,来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兑换的方式方法。
  参考文献:
  [1]姚佳伟.农民集中居住得失[J].财经,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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