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金峰 时间:2014-06-25
     【论文关键词】婚姻法  夫妻财产
  【论文摘要]2oo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首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制度的范围。夫妻关系包括夫妻财产关系和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虽然是夫妻人身关系的派生物,但是却是夫妻关系的重要内容。现代婚姻家庭法在立法内容的重心本位上,已经或正在从亲属身份法向亲属财产法倾斜,显而易见在我们的家庭生活中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在夫妻关系中显得更为重要。
  一、夫妻财产制度的概念
  夫妻财产制,是关于婚前财产和婚后的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的根据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近几年离婚率呈直线上升趋势,越来越多的已婚人士因为种种原因而选择远离婚姻。这样就使在财产的处理上引起了严重的分歧。有些人因为担心以后的婚姻出现问题在结婚前就做了婚前财产公证,我们不能否定这种做法,但是在中国人的传统理念中,这样的做法已经严重地损害了夫妻双方的感情,已经为日后的感情裂缝埋下了“炸药”。但是这样的做法却可以避免夫妻财产处理不当的问题产生。而一般的人是不会在婚前考虑这样的问题的,所以一旦婚姻出现问题,那么摆在面前的就是夫妻之间的财产如何分割。当然我们都希望这样的问题不会产生,但是我们不能因为不愿意面对而选择逃避。
  1950年我国第一部婚姻法确定的夫妻财产为一般的共同共有制,就是说不论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一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1980年的婚姻法则对此作了重大调整,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001年通过的婚姻法修订案及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夫妻财产再次做出了修改与完善。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制度,从而形成了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结构,在结构上弥补了我国婚姻立法中仅有共同财产而没有个人财产的不足。
  二、婚姻财产制度的类型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
  共同财产制是指除夫妻特有的财产外,夫妻的全部财产或部分财产归双方所有的夫妻财产所有制形式。共同财产制的特点是:1.在夫妻部分共同的情况下,也不排除夫妻各拥有一部分个人财产;2.夫妻双方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合并为共同财产,按共同共有的原则行使财产权利,承担财产义务;3.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终止时,才对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二)夫妻联合财产制
  联合财产制又称管理共同制,指除特有财产外夫妻各保有其财产所有权,但是财产联合在一起,由夫管理。其特点是:1.夫妻各享有个人财产的所有权,但是双方财产应联合由丈夫管理;2.夫对妻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甚至处分权;3.当夫妻关系终止时,妻子的财产才由本人或其继承人继承。这是建立在夫妻地位不平等的基础上的,现在的社会已经很少采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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