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肖像权和隐私权保护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未知请联系更改 时间:2014-06-25
  Q3:什么是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对自己私人的生活信息等不被他人侵扰、使用、公开的权利。隐私权主要包括对自己隐私的保护权、利用权和决定权等。我国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

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Q4:我国法律在保护肖像权和隐私权方面有哪些规定?
  在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保护方面,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将肖像权和隐私权作为民事权益的保护范围。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在网络传播和资讯发达的今天,作为儿童的父母,要防范侵犯儿童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的行为,最好做到防患于未然,如:保护自己电脑和手机里的儿童照片等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将儿童照片和隐私信息发布到博客、微博、空间或网络相册等,儿童照片和隐私信息尽量少在亲友中传播。希望这些措施能有效降低儿童受到伤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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