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印度软件业知识产权发展的司法维护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吴小平 时间:2014-06-25

  四、司法维护之程序救济

  (一)申请令状
  就印度的程序救济来看,首先表现在令状申请上。当权利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为了防止侵害方损毁证据,可以申请搜查令,对侵害方的住所进行突击搜查。而且,为了防止侵害方逃避法律责任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权利人可以申请临时性禁令,即印度民事诉讼制度中的“中间禁令”,申请采取扣押、冻结、封存等临时措施,保证在法院判决之前不破坏现状。
  (二)主张诉求
  印度程序救济的另一个突出的表现在于诉求主张的多元化,当权利人权益受到损害时,权利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害,也可以要求返还利润。也就是说,权利人不仅可以就已经遭受的损害要求损害人进行赔偿。如果在特定情况下,侵权人对自己的活动已经构成侵权并不知情,该不知情的状况不能作为免责的理由,侵权人应当将所得利润返还给权利人,或者向权利人支付法定赔偿金额。
  当然,如果侵权行为比较严重,权利人可以提起相关的刑事诉讼程序,并提出相关的诉求。根据印度法律规定,“法庭可以命令侵权人将侵权产品的复印件及用于侵权的工具交给被侵权人”。刑事处罚包括直接没收侵权产品,并可处5万至20万卢比的罚金以及6个月以上三年以下监禁。
  (三)特别程序
  印度诉讼程序中,还有一项特殊的程序,即根据印度法律,在侵权案件调查中副调查官以上的警官可以无需搜查证直接对侵权人住所实施突击搜查,并且没收侵权产品及用于侵权的工具。因此,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请求警官启动这项程序,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申诉程序
  印度民事诉讼法中,专门对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理,制定了申诉程序,并根据法律规定于2003年成立了印度知识产权申诉委员会。专利、商标及设计等案件的申诉由其负责受理。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及中央政府指定的其他成员共同组成。委员会在钦奈、阿哈迈德巴德、新德里、孟买、加尔各答等五地设有申诉庭,每个申诉庭由一位法官和一位技术官员组成。对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判决和其他处理结果,当事人可以向该专门委员会提起申诉,这是保护当事人权益的最后司法保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五、对中国的启示

  (一)平衡国际义务与国家利益
  印度政府高瞻远瞩,顺应新时代科技发展浪潮的要求,积极修改与完善本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将本国的经济发展纳入全球化的进程中去。但是,印度始终坚持在履行国际诺言的同时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印度坚持不保护“小专利”,而是用较高的标准来对专利的创造性进行要求,这实际上是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维护国家利益。而且,印度对本国的传统知识进行积极保护、主动出击的方针,如果他国对印度的传统知识进行不恰当的专利权授予,印度政府会对那些进行保护行动的NGO或个人给予资助,甚至会以政府的名义出面,利用无效宣告等制度要求对这种不恰当的专利权授予进行撤销。
  (二)形成积极的行业环境
  对印度的软件企业而言,行业协会的约束是必须遵守的。印度软件产业联盟出台了一系列打击盗版的举措,其中包括大力降低软件的价格。软件业员工的从业经历十分重要,在跳槽时,如果没有原单位的服务介绍信,其就业声誉会遭到普遍怀疑;如果有员工被列入企业的黑名单,那他将永远不可能在软件行业进行就业。
  (三)强力推动专利的流转
  印度专利法早在1970年就已经有了对权力人不充分实施专利的严格限制规定。任何人(包括已经获得专利许可的人)在专利权授予3年后均可向专利局申请给予强制许可,只要其认为存在着以下两种情形:其一,印度人民对于专利发明的合理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其二,公众无法以合理价格获得专利发明。在2002年修正案中,更是规定,即使“专利发明未在印度境内实施”,如果发生国家危机或其他紧急状况,或者作为限制竞争行为的救济措施,也可以强制许可相关专利发明。总之,虽然印度的强制许可制度在TRIPs协议的压力下做了诸多修改,但其仍然十分严格地限制不实施专利的行为,极大地限制了专利权的滥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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