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检察机关如何服务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

来源:岁月联盟 作者:杜华 时间:2014-09-22

     论文摘要 珠三角地区迈开了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步伐,检察机关服务推进新型城市化主要面临打击犯罪、强化监督、化解矛盾等方面的挑战,要从增强认识、加大打击犯罪力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保护市场主体、化解社会矛盾等开展好工作。

  论文关键词 新型城市化 检察 服务 诉讼监督

  传统城市化是指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的过程,其主要衡量指标是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由初级阶段向高级形态转变,这个转变不只包括人口转移,更加强调城市的经济社会结构由传统向现代、由低端向高端的转型升级,也称“结构转换型城市”。新型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出现的产物。当前,全国部分经济较发达的地方迈出了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步伐。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中共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指出:“把新型城市化作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重要抓手,继续强化提升珠三角带动东西北战略。”至此,广东珠三角地区迈开了新型城市化建设的步伐。新型城市化的基本内涵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民生幸福为主旨,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创新发展动力,更加注重优化发展空间,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走出一条经济低碳、城市智慧、社会文明、生态优美、生活幸福的城市科学发展之路。如何服务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检察机关服务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在服务保障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主要是面临维护稳定、打击犯罪、强化监督、化解矛盾等方面的挑战。
  1.当前刑事案件高发,维稳任务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型城市化步伐加快,城市流动人口增多,新型犯罪不断涌现,刑事犯罪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
  2.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挑战大。职务犯罪现象日益复杂,公民对检察机关履行好检察职能,创建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的期望值越来越高。
  3.诉讼监督工作需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监督质量不高,监督实效不强。一些检察干警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水平不高,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等现象。
  4.群众诉求日益增多。随着群众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的增强及城市化发展中不可避免产生一些新的利益纠纷,群众的诉求会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突增,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的挑战也随之增加。

  二、检察机关如何服务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

  (一)增强服务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服务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是当前珠三角地区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践行检察工作主题的重要途径、是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检察机关要自觉学习新型城市化发展的知识,了解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内涵以及实现路径,准确把握党委政府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做到既立足职能,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又突出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既依法打击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又注重预防犯罪,注重司法保护,注重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守法;既强化法律监督,又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新型城市化发展中的关键环节,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二)加大对各类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
  立足办案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式,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重点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食品安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领域的犯罪活动。依法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严重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着力打击制假售假、串通投标、非法经营、商业诈骗、偷税漏税、走私贩卖等破坏招商引资、危害生产经营、随还企业商业信誉、阻碍企业转型升级等刑事犯罪;积极参与“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全面遏制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在查处“保护伞”、斩断“利益链”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积极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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